Workflow
新天绿能(00956)
icon
搜索文档
新天绿色能源(00956) - 完成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2025-06-19 17:02
融资情况 - 公司拟发行3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获股东批准并注册[3] - 完成2025年度第一期15亿元绿色中期票据发行[3] 票据信息 - 本期中票期限3+N年,面值100元[3] - 票面利率2.05%,利息自2025年6月19日起算[3] - 由农行牵头主承销,工行和开行联席主承销[3]
新天绿色能源(00956) - (1)修订公司章程(2)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3)修订《董事会议...
2025-06-11 17:5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河北石家庄云瑞国宾酒店举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4] - H股股东须在2025年6月26日上午9时30分前交回第二份代表委任表格[4] - 第一份代表委任表格于2025年6月6日寄发,第二份于2025年6月12日寄发[8][1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在中国注册成立[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569.3073万元[38] - A股和H股每股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8] 公司章程修订 - 拟将董事会席位由9名增加至11名,独立董事由3名增加至4名[20]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0]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修订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2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0]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9]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4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50]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2,53] - 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以上(含3%)的股东的提案[52]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3] 会议召集与表决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5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需在会议召开十四日前通知全体董事[97]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或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时,可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97]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7] 专门委员会 - 新增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98]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99]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或其指定委员担任,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并提出建议[10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或上市地交易所要求时间)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或要求时间)报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9] - 公司董事会基金每年提取一次,最高限额为当年税前利润的千分之一[110]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根据盈利和资金需求提议中期利润分配[111]
新天绿色能源(00956) - 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
2025-06-11 17:45
股东周年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河北石家庄召开股东周年大会[3] - 大会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4] 代表委任表格规定 - H股股东须最迟于2025年6月26日上午9时30分交回第二份代表委任表格等文件[6] - 未交回第一份只须交回第二份,指定时间交回第二份取代第一份[6] - 未在指定时间交回第二份,第一份仍有效[6]
新天绿色能源(00956) -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2025-06-06 20:5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550443412N[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569.3073万元[8]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 拟将董事会席位由9名增加至11名,独立董事由3名增加至4名[3] 法定代表人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裁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2] 注册资本变动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3] -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一般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章程另有规定或股东会决议除外[10]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经股东大会决议,部分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6] - 公司股份可由持有人自由转让[1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5] - 公司出现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少于章程要求数额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六种情形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执行其决议[92] - 董事会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9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9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99] 财报报送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15] 利润分配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16] - 满足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根据情况提议中期利润分配[117] 其他 -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需股东大会批准生效[134] - 2025年6月6日公告显示,公司非执行董事为曹欣博士等5人,执行董事为谭建鑫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郭英军先生等3人[136]
新天绿色能源(00956) - 海外监管公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6-06 19:2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独立董事4人[9] - 董事任期为三年,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9] 董事提名与限制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上届董事会或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名[1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10] 会议通知与期限 - 提名董事候选人通知应在股东会会议通告派发后当日至会议举行前七天发给公司,期限不少于七天[9] - 董事会定期会议议程及文件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三日送达全体董事[33]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前十四日发出[34]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检查督促决议实施等[1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监管机构沟通、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16]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会决定公司年度预算外30万元及以上且低于净资产5%的资本性支出[19] - 董事会决定公司年度预算外10万元及以上的费用性、营业外支出[19] 重大方案表决 -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方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21] -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等方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21] - 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21] 专业委员会情况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组织制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独立董事须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专长[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2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由独立董事出任主任[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由独立董事出任主任[30][31] 会议召开要求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大约每季度一次[33]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4]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4]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7]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4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应暂缓表决[4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44] - 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连/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其过半数通过[46] 会议特殊情况处理 - 出席会议的无关连/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不得对提案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8] 会议记录与存档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出席董事、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49] - 现场会议董事会秘书需在会议结束后三日内送达会议记录初稿给出席董事[49] - 董事会办公室需在会议结束后三日内整理会议记录并形成决议初稿[50] - 董事应在收到会议记录和决议最终稿后签字,并在三日内送交董事会秘书[50]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2] 决议落实与公告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53] - 总裁负责组织贯彻董事会决议并定期书面报告执行情况[53]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上市规则办理[54] 比率计算 - 资产比率为有关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总值除以上市发行人的资产总值[60] - 盈利比率为有关交易所涉及资产应占的盈利除以上市发行人的盈利[60] - 收益比率为有关交易所涉及资产应占的收益除以上市发行人的收益[60] - 代价比率为有关代价除以联交所日报表所载上市发行人证券于有关交易日期之前五个营业日的平均收市价[60]
新天绿色能源(00956) - 海外监管公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6-06 19:2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9] 股东会召集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拟举行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股东可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会或类别股东会议,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2]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类别股东会议,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3]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4] 股东会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发书面通知,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发书面通知[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东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公司决定分配股利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25] 股东会延期与投票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并说明原因,延期召开需说明延期后日期[2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28] -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在有关会议召开前24小时或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召集会议通知指定的其他地方[30]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无法履职时有相应主持规则[36]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要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要述职[37] 股东会表决规则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表决应回避,需宣布非关联方股份总数及占比[3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39]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开选举[4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4] - 投弃权票、放弃投票计算表决结果时作为有表决权票数处理[44] - 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过半数同意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47] 特殊事项决议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9]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 公司拟变更或废除类别股东的权利,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和经受影响的类别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通过[62] 类别股东会规则 - 拟出席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该类别股份总数1/2以上,公司可召开会议;未达到则5日内公告后可召开[64] - 类别股东会的决议,应经出席类别股东会议的有表决权的2/3以上的股份表决通过[64] 其他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19]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45] - 不具有出席会议合法有效资格人员的表决票无效,不计入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47]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因特殊原因导致终止或不能决议的,应采取措施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5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0] - 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64] - 公司设立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计划,自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64] -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内资股股东转让或转换股份并在境外上市交易,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65] - 会议记录、签名簿及委托书十年内不得销毁[51] - 股东会记录应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56]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56] - 当反对和赞成票相等时,会议主持人有权多投一票[45] -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67]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67]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6-06 19: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独立董事4人[4] - 董事任期为三年,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4] 董事提名与限制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上届董事会或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名[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 - 提名董事候选人通知应不早于股东会会议通告派发当日,不迟于会议举行前七天[5] 董事会职责与决策 - 董事会决定公司年度预算外30万元及以上且低于净资产5%的资本性支出[18] - 董事会决定公司年度预算外10万元及以上的费用性、营业外支出[18] - 董事会决议一般需半数董事表决同意通过,制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方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19][20] 董事会下设机构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2] -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可兼任负责人[24] - 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与投资等委员会,可按需调整[24] 各委员会职责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25][26] - 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为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26] - 审计委员会需审议财务主要控制目标、财务预算决算等多项财务相关事务[27][28] - 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主任由独立董事出任[30] - 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高管选择标准、考察人选等[31]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约每季度一次[36] - 董事会定期会议议程及文件至少提前三日送达全体董事[36]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38]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40]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提前十四日发出,临时会议不受此限[34]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日期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3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44]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多种方式召开[44] -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紧急等条件时可用通讯表决形成有效决议[44]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公司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49]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8]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采取现场形式,秘书需在会议结束后3日内将会议记录初稿送达出席会议的董事;非现场形式,需在3日内整理完毕并形成会议决议初稿并送达[55] - 董事应在收到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最终稿后签字,并在3日内送交董事会秘书[55] 提案审议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有关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53] - 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连/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连/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连/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不得对提案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1] -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无法判断时,会议应暂缓表决[48] 表决方式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46] - 董事表决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未做选择等情况视为弃权[49] 规则生效与比率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63] - 资产比率为有关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总值除以上市发行人的资产总值[66] - 盈利比率为有关交易所涉及资产应占的盈利除以上市发行人的盈利[66] - 收益比率为有关交易所涉及资产应占的收益除以上市发行人的收益[66] - 代价比率为有关代价除以联交所日报表所载上市发行人证券于有关交易日期之前五个营业日的平均收市价[66] - 股本比率为上市发行人发行作为代价的股本面值除以进行有关交易前上市发行人已发行股本的面值,不适用于出售事项[66]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6-06 19: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议召开20日前发出书面通知,临时股东会需在会议召开15日前发出书面通知[21]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拟举行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的股东,可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会或类别股东会议[9] - 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10日内需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的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则5日内发出会议通知[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0]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类别股东会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书面提提案[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或规定期限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按规定发出股东会补充通函或通知,公告提案内容[15]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1] - 股东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21]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并说明原因[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24小时,或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的其他地方[25] 决议相关 - 董事会提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提案,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原因、新项目概况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17] - 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需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并作为年度股东会提案[17]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决议,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0] - 关联股东表决时应回避,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4]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5]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开选举投票[35][36] - 当选董事得票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36] -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人数,已当选超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缺额董事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36] -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37][38] - 除累积投票选举董事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同意通过[4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除外[43]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6] - 董事会的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44]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等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45] 会议后续 - 会议记录、签名簿及委托书保存期限为10年[48][55] - 会议主持人对决议结果有怀疑或股东有异议时可点票,点票结果记入会议记录[46][49] - 只有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提案审议发言权,主持人规定发言时间和次数[52] - 主持人可根据进程和时间宣布暂时休会,全部议案表决无异议后宣布散会[57]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提案股东及相关内容[58]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59] - 公司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9] 类别股东会 - 类别股东会的决议,需经出席类别股东会议的有表决权的2/3以上的股份表决通过[63] -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该类别股份总数1/2以上,公司可召开类别股东会议;未达到则应在5日内再次公告通知[63] - 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拟发行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66] - 公司设立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计划,自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66] -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内资股股东转让或转换股份并在境外上市交易,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66]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2025年5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5-06-06 19:16
发电量 - 2025年5月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发电量1,268,068.50兆瓦时,同比增6.14%[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发电量7,290,089.80兆瓦时,同比增10.86%[1] - 2025年5月风电业务发电量1,234,784.41兆瓦时,同比增4.74%[2] - 2025年1 - 5月风电累计发电量7,146,366.45兆瓦时,同比增9.85%[2] - 2025年5月太阳能业务发电量33,284.09兆瓦时,同比增110.34%[2] - 2025年1 - 5月太阳能累计发电量143,723.35兆瓦时,同比增103.89%[2] 输/售气量 - 2025年5月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输/售气量30,517.56万立方米,同比减25.87%[3] - 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输/售气量250,231.65万立方米,同比减18.27%[3] - 2025年5月售气量28,117.38万立方米,同比减24.03%[3] - 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售气量229,623.17万立方米,同比减16.09%[3]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6 19: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1] - 本次会议应到、实到监事均为3名[1]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