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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0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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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振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3 18:30
发行基本信息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锡振转债" 债券代码"111022" 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995号文同意注册 [1] - 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52,000.00万元 折合5.2亿元 发行数量合计520,000手 [2] -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发行方式与配售结构 - 发行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公开发行相结合方式 原股东配售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股权实施 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T-1日) [2] - 原股东优先配售部分缴款于2025年6月18日(T日)结束 网上认购缴款于2025年6月20日(T+2日)结束 [3] 配售结果数据 - 原股东优先配售数量448,228手 配售金额448,228,000元 折合4.48亿元 放弃认购数量为0手 [2][3]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认购数量70,505手 放弃认购数量1,267手 [2][3] - 保荐人对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实施包销 包销数量即放弃认购总数量1,267手 [3] 资金划转与登记安排 - 包销可转债将登记至保荐人指定证券账户 认购资金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 [3] - 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完成最终登记 [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搜狐财经· 2025-06-23 08:14
分配方案 - A股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0,467,781股A股不参与分配 [1] - H股股东现金红利发放操作详见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公告 [1]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7,409,015,08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2] - 实际每股现金红利计算为0.0992元/股(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 [3] - 不涉及送转股或转增分配,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除权(息)参考价格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0992元/股 [3]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4] - 申能集团等特定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5]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 [6] 扣税说明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不同,税负分别为20%、10%或免税 [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9元 [8]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9元 [9]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0.1元 [9] 沪港通及深港通投资者 - 沪港通H股投资者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派发,个人投资者按2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08元 [10] - 深港通H股投资者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派发,个人投资者按2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08元 [11] - 企业投资者需自行申报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税 [10][11]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方案疑问可联系东方证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1-63326373 [13]
券商科创债发行爆发式增长:30家机构抢滩,千亿元资金涌入硬科技
中国基金报· 2025-06-22 22:52
券商科创债发行爆发式增长 - 今年以来券商科创债发行迎来爆发式增长,自5月7日以来已有30家券商完成发行或获批科创债,总规模突破千亿元 [1] - 券商发行科创债热情高涨,既是响应政策号召,更是应对转型压力、谋求业务突破的战略布局 [1] - 科创债拓宽券商资本中介角色的边界,有望带来新的业务增量 [1] 券商科创债市场表现 - 6月份以来券商科创债密集获批,中信证券、国泰海通、华泰证券获批发行规模均超过百亿元 [3] - 券商科创债认购热度较高,东方证券首期科技创新债券认购倍数高达8.17倍,银河证券发行的科创债认购倍数达7.02倍 [3] - 券商发行科创债的特点包括资金运用灵活、市场认可度高、发行成本低等 [3] 券商科创债资金运用 - 券商发行的科创债资金可精准对接科创企业股权投资、产业孵化等多元化需求 [4] - 部分券商明确将资金用于对特定科创企业的直接股权投资,助力企业在研发关键期获得充足资金 [4] - 券商通过"承销+投资+交易+做市+研究"全链条服务生态,降低科创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与时间成本 [5] 券商科创债业务优势 - 券商依托全牌照业务体系,能为科创企业提供全周期资金支持,形成"股、债、基"综合金融服务 [5] - 在科创债承销领域表现突出的投行通常具备专业声誉良好、创新能力强、客户资源广泛、协同能力高效等特质 [5] - 券商或成为科创债市场扩容中的关键受益主体,其多元化业务能力与资本市场专业性将在科技金融融合中发挥重要作用 [5] 科创债投资者结构 - 目前科创债认购端以银行、基金与理财子公司为购买主力,还有部分保险资金 [7] - 科创债ETF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了参与机会 [7] - 公募基金通过设立科创债ETF,拓宽科创债市场资金吸纳渠道 [7] 科创债利率与期限 - 5月以来科创债利率显著低于同期限的普通信用债 [7] - 目前科创债期限一般以3年期为主,部分募投涉及的股权项目退出周期较长,可能存在期限错配 [7]
西山科技: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22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通过回购股份议案,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5,000万至10,000万元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1] - 截至2024年6月17日实际回购1,312,721股(占总股本2.48%),后变更用途注销1,002,721股并减少注册资本 [1][2] - 回购专用账户剩余310,0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导致2024年度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310,000股后的45,190,0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2][3] - 现金红利总额为45,190,060元(含税),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3]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45,190,060股,现金红利总额45,190,060元(含税) [3]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0.9932元/股(按总股本45,500,060股计算) [3] - 以2025年6月5日收盘价63.39元/股测算: - 虚拟除权参考价62.3968元/股 - 实际除权参考价62.3900元/股 - 两者差异绝对值0.0109%(符合交易所1%阈值要求) [4]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损害股东利益 [4]
晶华新材: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4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27,199,77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8.36元,募集资金总额227,390,093.92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5,152,791.3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22,237,302.60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5月14日到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 [1] 募集资金投向承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67,5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2,739.01万元 [2]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到位后置换 [3]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22,964.86万元 [3] - 其中西南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投入16,984.7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未投入 [4] 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 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515.28万元(不含增值税),自筹资金已支付27.57万元(不含增值税) [4] -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27.57万元发行费用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同意 [5] - 会计师事务所已进行专项审核,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5] - 保荐机构对置换事项无异议 [5]
东方证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05
差异化分红方案背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通过回购A股股份方案,实际回购34,843,324股并存放于专用账户[2]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通过新一轮回购方案,拟回购金额2.5亿至5亿元,价格上限13.5元/股,已回购25,624,457股[3] - 回购专用账户合计持有60,467,781股不参与2024年度利润分配,需进行差异化除权除息处理[4] 利润分配方案细节 - 以2024年12月末总股本8,496,645,292股为基数,扣除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8,436,177,511股[5] - 现金分红每股0.1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843,617,751.10元[5] - A股实际参与分配股本7,409,015,083股,占A股总股本7,469,482,864股的99.19%[5] 除权除息计算机制 - 采用公式:(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送转股故变动比例为0[5] - 以2025年6月4日收盘价9.58元/股计算,实际除权参考价为9.48元/股[5]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0.0992元/股,对应参考价9.4808元/股,与实际参考价差异仅0.0084%[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监管指引第7号》规定[6] - 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参考价影响低于1%,未损害股东利益[5][6]
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54
东方证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核心观点 - 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方案,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为7,409,015,083股,对应除权参考价调整幅度为每股0.0992元 [1][2] - 分红实施涉及多类投资者税务处理差异,包括自然人股东、QFII、沪港通/深港通投资者等,税后实际派发金额从0.08元至0.1元不等 [3][4][6][7][8][9] 分配方案细节 - **差异化分红基数**:以A股总股本74.69亿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6046.78万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74.09亿股 [2] - **除权计算**:不涉及送转股,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除权参考价=前收盘价-0.0992元/股 [2][3] - **关键日期**: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26,除息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6/27 [1][3] 分红实施方式 - **A股派发渠道**: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未指定交易股东的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保管 [3] - **特殊股东处理**:申能集团等四大股东由公司直接发放,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 [3] - **H股安排**:沪港通/深港通投资者通过中国结算系统以人民币派发,税后每股0.08元(个人投资者)或0.1元(企业投资者) [7][8][9] 投资者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超过1年免税,公司暂不代扣个税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09元 [4] - **香港投资者**:统一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09元,可申请税收协定优惠 [6][7]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每股派发0.1元 [7]
东方证券(600958)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20 17:30
分红信息 -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2] - A股股权登记日2025/6/26,除权(息)和发放日2025/6/27[2][6] - 公司A股总股本7469482864股,实际参与分配7409015083股[4] - 现金红利约0.0992元/股,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0.0992元/股[4][5] 税负情况 - 不同持股期限自然人股东及基金税负不同[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税后0.09元/股[8] - 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税后0.09元/股[9]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0.1元/股[10] - 内地个人及基金投资H股按20%税率代扣,税后0.08元/股[11][12] - 内地企业投资H股不代扣,自行申报[12] 其他信息 - 沪港通及深港通投资者时间安排与H股股东一致[12] - 可参阅2025年5月23日投票结果公告[12] - 咨询联系东方证券董事会办公室021 - 63326373[13] - 公告发布于2025年6月20日[14]
东方证券(600958)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5-06-20 17:16
股份回购 - 2024年1月30日首次回购,实际回购A股34,843,324股[3] - 2025年5月6日再次启动回购,拟2.5 - 5亿元,已回购25,624,457股[4][5]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以8,436,177,511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共派843,617,751.10元[7] 除权(息)参考价格 - 2025年6月4日,实际分派A股除权(息)价9.48元/股[10] - 虚拟分派A股除权(息)价约9.4808元/股[10] 其他 - 差异化分红影响绝对值约0.0084%,符合规定无利益损害[10][12]
李子园: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子转债”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6 19:27
李子转债发行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面值总额6亿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6年[2] - 实际募集资金5.991亿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90万元[2] - 债券于2023年7月13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简称"李子转债" 代码"111014"[2] 回售触发条件 - 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触发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3] - 回售权利基于募集资金用途重大变化且被证监会认定[3] 回售条款细节 - 持有人可选择全部或部分回售 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3]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其中B3为回售债券票面总金额 i为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3] 具体回售安排 - 回售价格确定为100.01元/张 其中含当期利息0.01元/张[4]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6月24日至6月30日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报[5] - 回售期间债券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卖出指令优先于回售指令[5] 回售后续处理 - 回售资金发放日在回售期满后办理 公司将公告回售结果及影响[5] - 若回售后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元 债券将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