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60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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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8-09 16:25
公司章程 (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股筹(1998)15 号文批准,以社会募 集方式设立;经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220000702425994U 第三条 公司于 1998 年 9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500 万股,于 1998 年 10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全部向境内投资人发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JILIN QUANYANGQUAN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 1399 号 邮政编码:13001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15,197,812 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 ...
泉阳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7-30 15:44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2228亿元,净额为4.1571亿元[4] - 2019年终止项目补充流动资金1.0218879652亿元[4] - 截至2024年7月15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31.552699万元[7] 现金管理情况 - 2023年5月31日授权对最高2.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至2024年8月30日[7] - 2024年4月23日委托理财1.6亿元已收回本金归还专户[8] - 本次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1.6亿元,资金可滚动使用[2][9][10]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需为保本型[2][12][11] - 授权期限自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2][13] 管理措施及影响 - 公司采取多项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14] - 监事会每季度末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15] - 公司将披露购买及收益进展和投资及损益情况[15] - 现金管理不影响项目资金周转和投入,不变相改变用途[15] - 适度现金管理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回报[15] - 该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法规[16][17] - 独立财务顾问对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17]
泉阳泉: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7-30 15:44
募集资金 - 公司非公开发行6210万股,发行价6.8元/股,募资4.2228亿元,净额4.1571亿元[1] - 募集配套资金拟投向4个项目,合计4.2228亿元[2][3] - 截至2024年7月15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1315526699亿元[5] 项目调整 - 2019年终止“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1.0218879652亿元用于补流[3] - 2022年优化“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实施方式,期限变更为五年[3] - 2023年延长“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部分建设期至2024年9月30日[4] 现金管理 - 2023年授权对不超2.75亿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授权至2024年8月30日[6] - 2024年4月委托理财1.6亿元,已收回本金归还专户[6] - 授权董事长对不超1.6亿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7][9] - 公司采取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10] - 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使用不超1.6亿元暂时闲置募资现金管理[14] -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14]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现金管理事项合规且履行程序[15] - 现金管理不改变募资用途,不影响项目实施[15] - 公司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效率获收益[15] - 独立财务顾问对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16]
泉阳泉: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30 15:44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1] - 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1] 资金管理 - 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议案[1] -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 - 议案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泉阳泉: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30 15:44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1] - 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1] -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资金管理 - 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 - 可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2] -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2]
泉阳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2024-07-24 15:41
现金管理额度 - 2023年5月31日同意最高2.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至2024年8月30日[1] - 目前已使用额度0元,未使用额度2.75亿元[6] 投资与收益 - 2024年4月23日用1.6亿买“单位结构性存款”,7月24日收回本金并获收益79.182466万元[2][3][4] - 十二个月投入本金5.1亿,收回本金5.1亿,累计收益299.160596万元[6] 金额占比 - 最近12个月现金管理单日最高投入1.65亿,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13.83%[6] - 最近12个月现金管理累计收益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 - 0.65%[6]
泉阳泉:关于控股股东冻结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2024-07-15 17:03
股份情况 - 森工集团持有公司216,254,080股,占总股本30.24%[2] - 本次解冻5200万股,占其持股24.05%,占总股本7.27%[2] - 解冻后森工集团剩余被冻结股份为0股[2][3] 时间与原因 - 股份解除冻结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2] - 解冻是森工集团司法重整执行完毕后法院按法规实施[2][3]
泉阳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7-08 16:0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4-032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部分质押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赵志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部分质押股份解 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赵志华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事 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通知,其部分质押股份已办理 了解除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风险性提示 1、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 动人,其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2、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日 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持有公司 42,246,09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1%。 ●赵志华本次解除质 ...
泉阳泉: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冻结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2024-06-27 15:43
股份情况 - 截至披露日,森工集团持股216,254,080股,占总股本30.24%[1] - 2024年6月26日解除冻结10,500,000股,占其持股4.86%、总股本1.47%[1] - 解除冻结后,剩余冻结52,000,000股,占其持股24.05%、总股本7.27%[1]
泉阳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6-25 17:01
股东持股 - 赵志华持有公司42,246,094股,占总股本5.91%[1] - 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44,060,871股,占6.16%[1] - 陈爱莉持股1,686,266股,占比0.236%[4] - 赵永春持股128,511股,占比0.018%[4] 股份质押 - 本次赵志华质押4,500,000股,占其持股10.65%,总股本0.63%[1] - 截至披露日,赵志华累计质押32,600,000股,占其持股77.17%,总股本4.56%[1] - 本次质押后,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占合计持股73.99%,总股本4.56%[1] - 本次质押登记日为2024年6月24日,质权人为武汉江夏铁投小贷公司[2] - 赵志华本次质押非限售股,资金用于个人财务需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