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600280)
搜索文档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05-15 16:28
业绩数据 - 2023年末总资产115.33亿元,较同期减少6.26%[2] - 2023年末净资产8.39亿元,较同期减少15.14%[2] - 2023年度营业收入24.50亿元,较同期下降1.88%[2] - 2023年度净利润 - 15275.62万元,较同期下降534.76%[2] - 2024年3月末总资产116.81亿元,较期初增加1.28%[2] - 2024年3月末净资产8.45亿元,较期初增加0.75%[2] - 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6.33亿元,较同期下降0.71%[2] - 2024年一季度净利润622.57万元[2] 业务情况 - 2023年百货零售主业持续稳健发展且处于盈利状态[3] 其他事项 -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11:00 - 12:00召开[1]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5-07 18:41
监事会换届 -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2] - 二十三届四次职代会同意选举陈娟为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将选举2名监事组成第十届监事会[2] 人员信息 - 陈娟生于1978年5月,本科学历,会计师[2] - 陈娟有相关财务任职经历,现任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等职[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8日[3]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4-04-26 17:13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现场2次,通讯表决4次[10]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10]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10] - 2023年监事会召开3次会议[26] - 2023年董事会召集并组织股东大会5次[10] 会议时间安排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3点30分[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平台9:15 - 15:00[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6日[4] 信息披露情况 - 2023年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46篇临时公告、4期定期报告[12]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24.50亿元,同比下降1.88%,百货增2.13%,地产降30.36%[37]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275.62万元[37] - 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115.33亿元,负债总额106.70亿元,所有者权益8.39亿元,资产负债率92.52%[38]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 - 0.14元,2022年 - 0.02元[38]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52,504.00万元,同比增加12,397.39万元,变动率30.91%[40]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 - 4,511.33万元,同比减少542.69万元[40]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 - 46,644.78万元,同比增加15,377.32万元[40] - 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104,453,436.40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16,908,779.56元[41][44] 未来展望 - 2024年改变传统百货业发展策略[18] - 2024年通过品类管理优化供应链,加强管理,优化商品展示[19] - 2024年拓展销售渠道,实现全渠道营销,整合线上线下[20] - 2024年建立客户数据库,用技术调整经营策略[21] - 2024年加强品牌建设,明确定位,开展宣传推广活动[21] 关联交易情况 - 2023年接受关联人劳务预计4618万元,实际3295.22万元[71] - 2023年接受委托代销预计1140万元,实际1409.99万元[71] - 2023年其他关联交易预计200万元,实际254.32万元[73] - 2024年接受关联人劳务预计3196.50万元[74] - 2024年接受委托销售产品预计1310.00万元[74] - 2024年其他关联交易预计200.00万元[75] 子公司业绩 - 2023年南京雨润菜篮子营收484.94万元,净利润51.82万元[76] - 2023年江苏雨润物业营收4287.76万元,净利润 - 245.04万元[78] - 2023年江苏雨润肉食品营收24690.08万元,净利润 - 6208.87万元[79][80] - 2023年湖北雨润肉类营收17682.64万元,净利润 - 1804.68万元[80] 制度修订 - 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独立董事投票要求等[94] - 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关系界定等[98] 人员提名 - 提名祝珺、祝媛、钱毅、李成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13] - 提名王跃堂、赵顺龙、彭纪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18] - 提名王胜玲、吴军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123] 股东大会相关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需审议多项议案[127] -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4人,独立董事应选3人,监事会应选监事2人[127][128] - 股东投票规则及示例[129][130][131]
中央商场: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1)
2024-04-25 18:51
财务审计 -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于2024年4月24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 总表于2024年4月24日获董事会批准[19] 其他应收款 - 安徽中商便利店有限公司期初655.17万元,期末54.53万元,借款发生额600.64万元[11] -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期初72099.33万元,本期发生额5749.65万元,利息5362.0万元,期末176934.9万元[13] - 安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期初5222.8万元,本期发生额4974.6万元,利息200.74万元,期末14874.7万元[13] - 扬州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期初9793.9万元,本期发生额8726.18万元,利息310.88万元,期末20591.10万元[13] - 宿州中商置地有限公司本期发生额1229.9万元[13] - 铜陵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期初2509.59万元,本期发生额2540.73万元,利息111.34万元,期末33642.0万元[15] - 南京中央商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期初308.50万元,本期发生额2200.00万元,期末308.49万元[15] - 如东雨润乐园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规模为53.81,借款为140.11[18] - 沭阳鑫优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84.86,借款为84.86[18] - 南京盱谊鑫优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1.07,借款为206.92[18] - 徽中商央厨食品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4.65,借款为4.65[18] - 阳鑫优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50.82,借款为50.82[18] - 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4550.64,借款相关数据为4371.34和179.30[18] - 中鑫优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8.47,借款为17.62[18] - 总计其他应收款数据分别为50107.50、57692.55、8431.83、7336.06[18] 预付款项 - 南京雨润生鲜食品有限公司期初无,本期发生额30.52万元,期末125.42万元,利息5.10万元[11] - 南京金福润食品有限公司期初无,本期发生额7.20万元,期末4.73万元,利息2.47万元[11] 未明确项目 - 总计数据中有468895.8(未明确项目)[18]
中央商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赵顺龙)
2024-04-25 18:4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赵顺龙_,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京中央商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 任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 ...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东)
2024-04-25 18:4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东 本人李东作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东,男,1961年3月出生,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现任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东南大学创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央商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 长。中国企业管理权威奖一"蒋一苇企业改革与发展学术奖"和中国高等教育杰 出贡献奖一"宝钢教育奖"获得者。主讲的《管理学一解剖组织成长与解释前沿 趋势》获得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荣誉。先后出版《商业模式原理》《商业模式 构建》《企业价值战略》《企业战略咨询》等专著,在《中国工业经济》 ...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8:4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24-005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做出了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8:42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 要求,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王跃堂、赵顺龙、李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南京中央商场(集|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跃堂、赵顺龙、李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2024-04-25 18:42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24—01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 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最新修订内容,本次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修订《南京中 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二条 |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 |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 | | 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 | 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 | 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 ...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8:4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244 号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244 号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审计报告 第 1 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顺利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顺 禾 (项目合伙人) 420001384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