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6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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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600331) - 宏达股份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5-03-28 19:0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其中:经理层成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总工程师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 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强制性规定、不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相关规定、不违 — 1 — 反《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 的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使。经理层依据授权实施决策 应符合既定的决策程序和 "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建立 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健全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管理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四川宏达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总经理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性事项,原则 上由经理层审批和决定,但根据 ...
宏达股份(600331) - 宏达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8 19:0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股东会的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 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 构。股东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 1 —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召 开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 ...
宏达股份(60033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云奎)
2025-03-28 19:05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6]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陈云奎2024年应参加董事会8次,出席7次,出席股东大会3次[6] - 陈云奎在审计委员会参加会议4次,在提名委员会参加会议3次[7][8] 会议审议事项 - 2024年1月17日审计委员会讨论2023年度审计计划等情况[8] - 2024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等[8] - 2024年4月28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多项报告和制度[6] - 2024年9月11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6] - 2024年9月18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6][7] - 2024年11月18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要约收购报告书[7] - 2024年8月30日审计委员会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9] - 2024年10月30日审计委员会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9] - 2024年4月28日提名委员会审议实施细则修订[10] - 2024年9月11日提名委员会审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10] - 2024年9月18日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长候选人资格[10] 董事会会议 - 2024年9月11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15] - 2024年9月1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股份认购协议议案[15] - 2024年11月1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要约收购报告书[18] 其他事项 - 2024年续聘四川华信为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20] - 报告期内财务负责人未变[21] - 2024年补选非独立董事和选举董事长[23] - 报告期内无股权激励计划制定或变更[24]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发挥参与决策等作用[25]
宏达股份(600331) - 宏达股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8 19:05
业务范围与原则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或原材料,不得投机[2] - 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只允许场内交易[3] 决策与计划 - 董事会、股东会为决策机构[6] - 期货领导小组制订年度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6]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规定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超规定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交易方案与期限 - 交易方案应包括建仓品种、价位区间、数量等[14] - 可对未来12个月交易范围等预计审议,额度使用不超12个月[10] 业务管理 - 财务组每月初出具报表报送经理层[17] - 监督组不定期抽查,不符方案报告经理层[17] 保密与前期准备 - 套期保值信息需保密[20] - 开展业务前遵守法规、选好经纪公司、合理设置机构[22] 操作与监督 - 操作人员跟踪经纪公司情况并报告[23] - 监督组定期检查业务[23] 风险控制 - 按生产能力控制套期保值量[23] - 合约损失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启动止损流程[23] - 遇特定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执行方案[24] 信息披露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规定需披露[29] 档案与责任 - 业务档案由财务部存档,期限不少于10年[31] - 按规定执行风险公司承担,违规行为人担责[33]
宏达股份(600331) - 宏达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8 19:0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4]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发书面通知,变更事项提前两日发变更通知[10][11]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13]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董事1年内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少于当年会议次数三分之二,监事会审议履职情况[18] 决议通过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24] - 对财务资助等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会议决议[24]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会议即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其他规定 - 委托出席时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9]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有问题可联名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董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与会董事签字确认[27][28]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披露应含会议通知等内容[28][29] - 独立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9]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31]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3]
宏达股份(600331) - 宏达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8 19:0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的 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及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 负责。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业务发展及管理需要设置。 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董事 会秘书、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经理层是公司的 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接受董事会的管理和监 督。 第四条 本细则主要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8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诚实勤奋、诚信勤勉、踏实工作的义务。其行为应维 护企业形象和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二)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员工的利益关系。 (三)遵守《公司章 ...
宏达股份(600331) - 宏达股份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3-28 19:0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会 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 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 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1 人,注册会计师 13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2 人。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 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四川华信在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近 ...
宏达股份(600331) - 宏达股份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03-28 19:0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制定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主要考虑因素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及 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 称"规划")。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分析国内行业发展特点、发展所处阶 段、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盈利能力、未来盈利规模、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和股东要求及意愿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 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并将持续优化现金流管理, 强化资金管控,科学规划收支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2025 年-2027 年,公司盈利将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 ...
宏达股份(600331) -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宏达股份2024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2025-03-28 19:04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 | --- | | 电话:(028) 85560449 | | 传真:(028) 85560449 (特殊普通合伙) | | 邮编:610041 | | SI CHUAN HUA XIN (GROUP) CPA (LLP) 电邮: schxzhb@hxcpa.com.cn |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川华信专(2025)第 0139 号 目录: 1、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 说明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org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川华信专(2025)第 0139 号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
宏达股份(600331) - 宏达股份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5-03-28 19:04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32 公司涉及原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锌业")合 同纠纷诉讼案,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民事判决 书》(2017)最高法民终 915 号)。判决公司持有金鼎锌业 60%股权无效;公司向 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 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6,110,271.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4,888,107,583.64 元 , 母 公 司 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