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6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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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600331) -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5-06-16 21:31
业绩数据 - 2022 - 2025年1 - 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94,025.38万元、302,565.83万元、340,929.55万元和82,162.20万元[14] - 2022 - 2025年1 - 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6,015.85万元、 - 9,584.16万元、3,611.03万元和 - 3,592.81万元[14] - 2022 - 2025年1 - 3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76.99万元、 - 10,462.51万元、1,311.58万元和 - 3,703.47万元[14]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93%、5.89%和7.29%[13]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20.32亿股,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46.09%,持股数量为9.36478402亿股[35][37] - 蜀道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3.93%股份,持股数量为4.86314805亿股[36]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持股5.69%,持股数量为1.15628233亿股[36]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名嘉百货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股4.92%,持股数量为1亿股[36] - 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49%,持股数量为7101.5834万股[36] -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46%,持股数量为5000万股,其中5000万股质押[36] 发行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4.68元/股,发行数量为609,6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5,292.80万元[15][18][19][21]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20][24] 资产情况 - 截至2024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20,479.23万元,账面价值90,137.27万元,成新率40.88%[87] - 截至2024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原值12,162.32万元,账面价值6,828.56万元[89] - 截至2024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4496.46万元,是持有的多龙矿业30%的股权[108] - 截至2024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1200.00万元,是搬迁补偿款[111] 产能情况 - 公司现有磷酸盐系列产品产能42万吨/年,复合肥30万吨/年,合成氨20万吨/年,锌锭10万吨/年,锌合金10万吨/年[93]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清平磷矿拥有磷矿石100万吨/年产能[150] - 公司一铵年产能20万吨,产品主要为52%和72%养分含量[151] 同业竞争与解决措施 - 2024年清平磷矿磷酸一铵产品毛利占公司毛利比例超30%,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153] - 蜀道集团承诺五年内推进相关业务整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不新增与公司磷酸盐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公司有优先购买权[154]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8.53亿元,偿还债务拟用13.48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拟用15.05亿元[179]
宏达股份(600331)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5-05-22 21:18
融资进展 - 公司2025年5月22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1] - 上交所认为申请符合条件和要求,将提交证监会注册[1] - 发行事项需经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结果和时间不确定[1]
宏达股份: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5 19:14
法律意见书概要 -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接受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1] - 法律依据包括《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等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公告股东会通知,披露时间、地点及审议议案 [2] - 同步披露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 - 股东会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董事会具备合法召集资格 [3] 参会人员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代表3户有表决权股东,持股11,000股(占比0.0008%) [3] - 网络投票股东303人,代表股份196,768,040股(占比14.0983%),资格经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 [3][4] -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全体参会人员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3][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 - 关联股东包括蜀道投资集团、四川宏达实业等三家主体 [4]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4][5] 结论意见 - 股东会召集程序、参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5]
宏达股份(600331)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15 19:00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07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96,779,04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14.0991 |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董事长乔胜俊先生、副董事长王浩先生因工作 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董事共同推举董 ...
宏达股份(600331) -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5-15 19:0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4月30日刊登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及决议公告[5]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307人,代表股份196,779,040股,占比14.0991%[6] 议案表决 - 股东会对《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9] 合法性 - 董事会具备召集人资格,程序合法[5] -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9]
宏达股份(600331)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2025年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5-05-13 18:17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要约收购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之 2025 年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二〇二五年五月 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第一节 释义 本意见、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要约收购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 2025 年一季度持续 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本次要约收购/本次收购 指 蜀道集团参股公司天府春晓受让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计划合计共 93.15%的信托受益权, 进而间接控制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4.92%股份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事项 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 指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宏达股份、上市公司 指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蜀道集团 指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宏达实业、一致行动人之一 指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天府春晓、一致行动人之二 指 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天府春晓、宏达实业 四川发展 指 四川发展 ...
宏达股份: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5-09 18:17
发行方案核心内容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发行完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股份比例将从31.31%提升至47.16% [3]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541.69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3] - 发行基准日从2024年9月30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1] 股份锁定安排 - 蜀道集团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注册管理办法》要求 [4][5][6] - 蜀道集团针对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 [6] - 锁定期安排符合《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 [7] 募集资金用途 - 拟偿还的金鼎锌业债务本金4.23亿元及延迟履行金2.14亿元,合计6.37亿元 [8] - 金鼎锌业曾是公司重要子公司,2017年营收占比达47.51% [10] - 募集资金用途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主要投向主业"的要求 [11] 同业竞争情况 - 与控股股东旗下清平磷矿在磷酸盐业务存在同业竞争,2024年该业务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比例达57.99% [28] - 蜀道集团已承诺5年内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30] - 本次发行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34] 资产处置情况 - 因技术改进拆除部分非核心生产设施,面积合计14,052.20平方米 [49] - 穿心店生产基地因地震损毁,土地已移交政府建设地震遗址公园,获得补偿3,000万元 [51] - 公司及子公司不涉及房地产业务,土地房屋均用于主营业务 [43][47]
宏达股份(600331) -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2025-05-09 17:31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五月 | 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2 | | --- | | 2.关于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 8 | | 5.其他 15 |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致: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宏达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出具了《北京中银律师事务 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书》")、《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2 月 26 日下发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2025 年 3 月 5 日下发的《关于四川宏 ...
宏达股份(600331) - 会计师关于《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第二次更新版)
2025-05-09 17:31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 | --- | | 电话:(028) 85560449 | | (特殊普通合伙) 传真:(028) 85560449 | | 邮编: 610041 | | SI CHUAN HUA XIN (GROUP) CPA (LLP) 电邮: schxzhb@hxcpa.com.cn | 关于《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第二次更新版) 【: 川华信综 B(2025)第 0318 号 目录: 1.回复正文 关于《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第二次更新版) 川华信综 B(2025)第 031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5 年 2 月 26 日下发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对《问询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认 真核查和分析,现将《问询函》所述相关问题及公司、申报会计师意见( ...
宏达股份(600331)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09 17:31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8 号)(以 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其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 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四 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 版)》及《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 函的回复(修订稿)(豁免版)》等相关文件。 近日,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