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60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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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浙江龙盛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2024-05-10 18:19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稿) (本章程修订稿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O 二四年五月十日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 1 页 共 37 页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 2 页 共 37页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浙江龙 ...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0 18:1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10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286人,所持表决权股份1,128,461,596股,占比34.6863%[2] - 公司在任董事9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管列席[2]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数1,100,548,492,比例97.5264%[4] -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票数1,110,048,392,比例98.3682%[4]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票数1,110,093,192,比例98.3722%[5] -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票数1,051,580,882,比例93.1871%[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数1,109,780,436,比例98.3445%[6] 分红议案表决 -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对现金分红议案同意票数735,975,530,比例100.0000%[7] -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对现金分红议案同意票数164,212,393,比例89.9395%[7] 其他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票数365108866,比例95.2100%[1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票数363417504,比例94.7689%[10] - 《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数353123815,比例92.0846%[10] - 《关于调整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票数363560804,比例94.8063%[10] - 《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同意票数363484704,比例94.7865%[10]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
2024-05-10 18:17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 订 稿)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外,亦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在本规则中,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董事指公司所有董事。 第四条 公司在存续期间,均应设置董事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 且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过4名。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 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 二名以上的董事时,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应选出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总人数相等的投 ...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4年5月制订)
2024-05-10 18:17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2024年5月10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0 18:17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0580 号 致: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龙盛"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 ...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5-08 15:38
会议概况 - 2024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1] - 13名持有人出席,代表份额39,626万份,占总份额100.00%[1] 会议决议 - 审议通过设立管理委员会议案,39,626万份同意[1] - 审议通过选举委员议案,39,626万份同意[2] - 王勇、卢邦义、陈国江当选管理委员会委员[2]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2024-05-08 15:38
员工持股计划 - 2024年5月7日97,600,009股无限售流通股非交易过户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1] - 过户价格7.88元/股,原受让价格因2022年权益分派调整[1] - 截至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股占总股本3.00%[1]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18个月,自过户起算[2]
浙江龙盛(600352)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15:38
财务表现 - 浙江龙盛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486,752,064.99元,同比下降6.9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523,991.79元,同比下降42.5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6,577,603.91元,同比下降111.61%[4] - 公司股东阮水龙与阮伟祥存在关联关系,为父子关系,存在一致行动关系[8] 资产负债表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流动资产合计为554.18亿元,较上一季度增长了8.9%[11]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00.72亿元,较上一季度略有下降[12] - 公司负债合计为395.85亿元,较上一季度增长了23.5%[13] 利润表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3,486,752,064.9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 - 营业总成本为3,131,285,238.3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 - 营业利润为305,537,375.6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 - 净利润为246,700,119.8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 - 综合收益总额为191,090,464.3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5] 现金流量表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309,314,002.83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781,184,578.49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2,366,318,195.65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5,835,237,293.53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8] 资产负债表(第二组) - 浙江龙盛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资产总额为187.48亿元,较上一季度增长约50%[19] - 非流动资产总额为182.68亿元,较上一季度减少约17%[20] - 公司负债合计为301.44亿元,较上一季度增长约4%[21] 利润表(第二组) - 净利润为13.18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51%[22] 现金流量表(第二组)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97.74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28.7%[2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47.5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84.3%[2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3.86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646.6%[2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75亿人民币,同比减少66.8%[2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52.38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0.3%[2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9.42亿人民币,同比减少7.1%[2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2.73亿人民币,同比下降152.6%[2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3.23亿人民币,较期初增加11.8%[25]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4-29 15:37
业绩总结 - 2024年第一季度染料产量52417吨、销量55477吨、营收1829485782.99元[1] - 2024年第一季度助剂产量10694吨、销量15406吨、营收248622370.25元[1] - 2024年第一季度中间体产量24746吨、销量24587吨、营收782054875.09元[1] 数据展示 - 展示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波动走势图[3] - 展示多种染料及中间体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走势图[5][7][10]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4-26 16:56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153.03亿元,同比减少27.90%,完成年度预算75.78%[17][40]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4亿元,同比减少48.92%,完成年度预算50.58%[17][42] - 2023年度中间体销量9.11万吨,染料销量22.25万吨[17] - 2023年营业成本113.04亿元,期间费用18.64亿元[41] - 2023年利润总额19.49亿元,同比减少51.24%,完成年度目标47.97%[42] - 2023年末资产总额678.06亿元,负债总额320.94亿元,资产负债率47.33%[44]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7.51亿元,增加17.95亿元[45] 未来展望 - 2024年营业总收入目标180.00亿元,增长17.62%[26][48] - 2024年利润总额目标25.00亿元,增长28.25%[26][48]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目标19.60亿元,增长27.77%[26][48] 公司治理 - 2023年董事会召开5次会议,形成决议23项[20] - 2023年股东大会召开1次,13项议案通过[20] - 2023年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28] 分红派息 - 2023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7.89亿元,占净利润51.43%[55] - 2022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税前),2023年7月7日实施完毕[20][33] 授信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不超460亿元授信额度,2023年末已使用183.24亿元[60] - 公司对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新增担保额度11亿元,占净资产3.34%[64] - 截至董事会决议前,对10家子公司担保余额76.77亿元,占净资产23.39%[67] 审计相关 -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为标准无保留意见[35] - 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250万元[69] 制度规则 - 《公司章程(修订稿)》《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86][89]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91] 津贴调整 - 董事津贴从每年5万元调为12万元(税前),5月1日起执行[94] - 独立董事津贴从每年12万元调为15万元(税前),5月1日起执行[94] - 监事津贴从每年2万元调为5万元(税前),5月1日起执行[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