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60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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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8-22 16:48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10]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披露重大不利风险因素[11]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有额外内容要求[11] 财务审计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4] 信息披露规范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项应立即披露[19]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32] - 公司无法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详细情况,可先披露提示性公告,承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22]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情况并提示风险[22] - 涉及公司收购、合并等行为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3]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应了解情况并公开澄清[23] 披露流程与审核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需经多环节,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5] - 公司披露信息前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财务负责人财务数据审查(如有)、董事长或授权总经理签发[26] 信息更正与管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27]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协调执行,证券事务代表协助[29]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32]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作成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51]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说明[54] - 接受委托等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55]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7] - 公司应确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58] -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证券部报告[59] - 董事等不得泄漏内幕信息,未经许可不得发布未披露信息[39]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40]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部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42]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担责[43] - 制度所称“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45]
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8-22 16:48
人员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 买卖计划通知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至少在买入前2个交易日、卖出前15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买卖计划[5] 股份变动通知 - 大股东等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当日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6] 披露情况检查 - 公司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大股东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6] 买卖限制时间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股份转让比例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8] 小额股份转让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8] 离职减持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0] 违法犯罪减持限制 - 公司大股东因相关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1] 公开谴责减持限制 - 公司大股东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1] 分红减持限制 - 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会计年度未现金分红或累计现金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3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12] 股价减持限制 - 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12] 发行价减持限制 - 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股票发行价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13] 减持计划披露 -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集中竞价减持限制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14] 大宗交易减持限制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14] 协议转让减持限制 -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14] 离婚分割减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25%[16] 低比例持股减持 - 公司大股东自持股比例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仍遵守大股东减持规定[17] 强制执行披露 - 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不适用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规定[18] 股权质押公告 - 大股东股权质押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公司并公告[20] 买卖计划送达 - 买卖计划告知函买入前2个交易日、卖出前15个交易日送达证券部[25] 变动备案送达 - 持有变动备案表需于持有变动当日下午收盘后送达证券部[29]
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8-22 16:48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过4名[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投资与资产决策 - 风险投资运用资金总额在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15%以下,董事会建立审查和决策程序,超此投资额需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6] - 非风险投资中,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的单笔投资,经董事会决策[7] - 30%以下且融资后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借款,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10%以下的借款,授权董事长决定[7] - 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的单笔资产抵押、质押由董事会决策,10%以下授权董事长决定[7] 关联交易处理 - 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含)至3000万元以下或占比5%以下的,按规定处理[8]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10] - 出现特定情形,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0] - 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董事会例会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将议题告知与会董事[12] - 有权向董事会提议案的包括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联名董事[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决议与记录 - 需经董事会议形成决议后实施的事项有召集股东会等多项[18]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出席董事等内容[21] - 董事在董事会决议签字并对决议负责,若决议违法致损,参与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异议并记载可免责[21]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21]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执行[23]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4]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4]
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稿).
2025-08-22 16:48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对外投资等事项需报告[7] 日常交易报告标准 - 日常交易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8] - 日常交易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8]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单个涉案金额超5000万元或连续12个月累计涉案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9] 其他报告事项 - 公司需报告的事项包括违法违规、人员变动、事故等[11]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或被法院裁定禁止转让时应报告公司[12]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4] - 各部门等为内部信息披露报告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信息[15] - 董事等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指定联络人负责报告工作[15] - 证券部负责收集信息、制作文件及对外披露等工作[14][15]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特定时点时第一时间报告[17]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的,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8] 保密与责任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0] - 报告人未履行报告义务将受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20]
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修订稿)
2025-08-22 16: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为3人,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6]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相关材料应在股东会召开不少于10天前发给公司,公司给予提名人提交材料期间不少于10天[11] - 公司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 独立董事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14]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或被免职后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至资料公开[15]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7]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19]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2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至少保存10年[23]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提议未被采纳时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其他规定 - 当独立董事不再具备资格或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12]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9]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9]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31]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31] - 公司可以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31]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33]
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5-08-22 16:4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内部审计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其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建议[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并提交报告[11] 内部控制评价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材料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形成年度报告[15] 其他事项 - 审计委员会必要时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2] - 董事等指出财务报告问题,董事会应及时报告并披露[12]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18]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
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2025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5-08-22 16:46
业绩总结 - 2025年4 - 6月染料产量54306吨、销量59473吨、营收1859659789.51元[5] - 2025年1 - 6月染料产量110710吨、销量115383吨、营收3631784713.05元[5] - 2025年4 - 6月助剂产量10522吨、销量15706吨、营收234878202.54元[5] - 2025年1 - 6月助剂产量21282吨、销量31154吨、营收476688401.89元[5] - 2025年4 - 6月中间体产量30566吨、销量22951吨、营收698499793.44元[5] - 2025年1 - 6月中间体产量57919吨、销量49454吨、营收1505329685.91元[5]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无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11]
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2 16:46
股权与股本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25,333.186万股,均为普通股[2][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有权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18][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关诉讼请求权[7][2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8][9]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可决定经营方针等多项事项[9] - 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担保事项[10][1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况需开临时股东大会[11]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27][29]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9][30] 人员任职与限制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部分人员任职有股份转让限制[15][23]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2]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1]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1]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3][34] 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7]
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关于举行2025年上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22 16:46
会议信息 - 2025年上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5:00 - 16:30[2][4] - 会议召开网址为公司网站(http://www.longsheng.com)[2] - 会议召开方式为网络平台在线交流[2] 参与与提问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阮伟祥、董事兼财务总监卢邦义等[5] - 投资者可在2025年8月29日15:00前通过公司“互动平台”提问题[2][6]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是李霞萍,联系电话0575 - 82048616,传真0575 - 82041589,邮箱stock@lonsen.com[8] 报告与记录 - 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3] - 投资者可自2025年8月29日15:00起登陆公司网站浏览业绩说明会记录[8]
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5-08-22 16:46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158.84亿元,同比增3.79%[2] - 2024年净利润20.30亿元,同比增32.36%[2] - 2025上半年营收65.05亿元,同比降6.47%[2] - 2025上半年净利润9.28亿元,同比增2.84%[2] 分红回购 - 2024年两次现金分红14.64亿元,累计104.95亿元[8] - 2025年期中分红6.51亿元[8] - 累计回购金额21.69亿元[8] 股东增持 - 控股股东四次增持,累计9.73亿元[8] 未来规划 - 2025年举办不少于3次业绩说明会[10] 公司策略 - 聚焦核心业务,双轮驱动发展[2] - 建立技术平台,建设研究院[2] - 2025年深化独董制度改革[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