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6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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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1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范发生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进一步健全防 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纳入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 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 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 ...
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18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主要包括委托理财(银行、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理财产 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以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金融投资。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 为,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决策效率,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 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范的投资即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 数量的货币资金以及经评估后的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对外投资 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股权 投资、债券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 ...
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1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 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 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 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 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 ...
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1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制度中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八条 公司募集资金在具体存放时应该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并及时公告。相关协议签订后,公司可以使用募集资金。该协议至少应当包 括以下内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 ...
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1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 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责,保障总裁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总裁的职权 第四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六)提名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提名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董事长审批;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根据授权签定重大经营性合同及文件; (九)授权相关职能部门签署日常购销合同、行政、业务等合同及文件; (十)召集、主持经营管理层人员会议;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
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1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 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 露规则》(2023 版)(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语言应简洁、平实和明确,不得有 祝贺性、广告性、恭维性或诋毁性的词句。 第五条 公司、全体董事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个别董事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法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或对此存在异议的,应当单独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第一节 发行信息披露 第六条 在公司准备发行或已发行且尚未兑付的债 ...
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是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具体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 子公司负责人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 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 ...
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18
信息管理策略 -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加强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信息管理[2] - 董事、高管等应遵守信息披露内控要求,履行流程[2] - 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 信息报送规则 - 向特定外部报送信息时间不得早于报告披露时间,内容不得少于披露内容[2] - 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3] - 无依据的外部信息报送要求应拒绝[3] 信息使用监管 - 依据法规报送信息时,需登记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为内幕知情人[3]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证券[4] - 不当保密致泄露应通知公司,公司向监管机构报告并公告[4] - 违规使用信息致公司损失将被依法追责[4]
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18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 未来或过去12个月内有关联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关联人[10] 关联交易决策 - 总裁办公会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15] - 董事会决定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15] - 股东会审议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和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反担保[16] - 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和股东会审议[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关联交易定价与披露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参照原则和定价方法[22] - 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2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有变或续签需提交审议披露[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6] - 与关联人进行特定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披露[28] - 在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9] 特殊情况处理 - 9种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9]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符合条件可豁免股东会审议[30] 其他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33]
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18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含续聘、改聘,下同)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及相关信息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决 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不 当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 况。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