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6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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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报告
2024-04-19 17:18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变动 - 截至2023年末,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占比超1/2[1] - 2024年1月8日起,叶建芳、周晓芳不再担任相关职务[1] 会议与工作情况 -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审议17项议案[4] 审计相关决策 - 评估中汇具备资质,同意续聘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6] - 认为2023年度审计费用符合实际[7] 财务与内控情况 - 认为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无重大问题[7] - 2023年内部审计未发现重大问题[9] 未来展望 - 2024年将继续履职,监督外部审计,完善体系[11]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4-04-19 17:18
会计政策变更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1] -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追溯调整,无重大财务影响[1][2] - 2024年4月18日监事会审议通过变更议案[3] - 监事会认为变更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3]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9 17:18
内部控制审计 - 审计市北高新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4] - 市北高新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5]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6] 审计结论 - 市北高新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报告日期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11]
市北高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4-04-19 17:18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核说明 目 录 | | 页 次 | | --- | --- |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核说明 | 1-2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4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关于上海市北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4-04-19 17:18
会计政策变更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规定,2023年1月1日起施行[1] - 公司根据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股东大会审议[1] - 本次变更不追溯调整,不重大影响财务等状况[2] - 2024年4月1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议案[3]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7:18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4-01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 见: 1、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31 16:4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号:2024-010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 25 | | --- | --- | --- | | 其中:A | 股股东人数 | 11 |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 股) | 1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 882,047,524 | | 其中:A |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848,231,652 |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 股) | 33,815,872 | | 3、出席会议的股 ...
市北高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31 16:4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了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于2024年1月16日公告发出了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 会议出席对象、网络投票的方法及时间,并说明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联 系方式等事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14:00召开;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1 16:44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4-01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 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董事王晓丹女士、独立董事杨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 加会议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岚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顾博先生已辞任,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推荐,选举公司副董 事长陈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1-18 15:34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www.shibeiht.com 市北高新制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下午 14:00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一楼会议室。交通方式:地铁一号线汶 水路站换乘公交 04 路至市北高新园区总部经济园站。 会议主持:董事长 罗岚女士 见证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 会议议程: 一、宣读大会注意事项; 1.01、选举卢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股东提问与发言; 四、大会进行表决;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宣读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八、宣布大会结束。 2 / 3 议案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卢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