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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何万篷)
2024-04-19 17:1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 出席公司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客观、公正、审慎地 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践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 义务。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何万篷,男,中国国籍,1974年9月出生,博士,正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 福卡经济预测研究所副所长、专业首席研究员,《经济展望》杂志副主编、党总 支书记。现任上海前滩新兴产业研究院院长、首席研究员,兼任上海市北高新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 力勤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力)
2024-04-19 17:1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力,男,中国国籍,1974年7月出生,博士后。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 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共 上海市委聘请法律专家,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 民检察院、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监察与司法委员会特邀咨询专家,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徐汇区、虹口区、金山区、宝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市场监管党委 法律顾问,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含)以上或者在公司前五名的股东单位任 职。 2、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 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作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04-19 17:1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4 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 业绩与收益一致"的目标,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24 年公司 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总额预算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 市北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叶建芳)
2024-04-19 17:18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含)以上或者在公司前五名的股东单位任 职。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 出席公司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客观、公正、审慎地 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践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 义务。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叶建芳,女,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博士。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 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 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因公司董事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19 17:18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4-01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市北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发生的房产租赁、物业服务、电 费结算及咨询服务等日常经营性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4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9 17:18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4-017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 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9 17:1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 事务所基本信息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03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282 人 最近一年(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7:18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4-01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罗岚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市北 高新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2024-04-19 17:1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 和可操作性,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公司董事会特制定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2026)》,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后,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充分考虑和听取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4-04-19 17:18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4-01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774.33万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67.71万元。2023年度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为123,483.95万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9,612.21万元,盈余公积 金为人民币17,407.74万元,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