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电子城(600658)
icon
搜索文档
电子城:电子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3 17:51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 5 天以书面、邮件、专人送达 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公司监事、 部分高管人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战勇先 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告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2 ...
电子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3 17:51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及注销首期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1 3、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在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而进行的调查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声明,其已提 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 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其所提供的副 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其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 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 权;所有口 ...
电子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8-23 17:5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就电子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共计 218,891,916 股,价格为 11.01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2,409,999,995.1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324,426.28 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5,675,568.88 元。2016 年 8 ...
电子城:电子城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3 17:51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 2024-052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立红先生主持,出席会议 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 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 ...
电子城:电子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8-23 17:51
第一条 为了维护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以不损害公司利益为基本原则。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关联交 易予以严格的管理和关注,防止关联人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 资源或以垄断采购、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有关部门应在关联交易发生的第一时间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以确保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适用范围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
电子城:电子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08-23 17:5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四条 由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对证券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披露及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 门。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 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 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 息 ...
电子城:电子城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8-23 17:51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财务指标、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公 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退休或其他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2名激励对象近两年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以上,行权比例100%;1名激励对象近两年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其中一年为"C",行权比例80%;1名激励对象近两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其中一年为"D",行权比例0%。因此,本次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3名,可行权数量为188,667 份。 三、上述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 ...
电子城:电子城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2024-08-23 17:51
股票期权情况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88,667份[2] - 2021年注销3,705,275份股票期权[7] - 2022年注销3,705,250份股票期权[8] - 2023年调整首期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78元/份调整为6.44元/份[9] - 2023年调整首期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91人调整为75人[9] - 2023年调整首期授予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数量由3,332,442份调整为2,393,742份[9] - 2023年注销首期授予的股票期权938,700份[9] - 首期授予日期为2019年8月5日,授予数量9,997,400份,授予人数91人[12] - 预留授予日期为2020年6月17日,授予数量1,118,350份,授予人数18人[12] -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188,667份股票期权,占预留部分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的16.87%[17] - 因离职等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4,116份,由公司注销[17] - 本次行权授予日为2020年6月17日,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6日[18] - 行权价格(调整后)为5.78元/份[18] - 核心骨干1人可行权33,333份,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9801%,占总股本的0.0030%[19] - 核心业务人员12人可行权155,334份,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3.8896%,占总股本的0.0139%[19] 业绩总结 - 2022年营业总收入目标32.21亿元,实际完成51.50亿元,对标75分位值为29.30亿元[15] - 2022年EOE目标12%,实际完成17.97%,对标75分位值为12.98%[15] - 2022年新型科技服务收入目标5.56358亿元,实际完成7.75亿元[15] - 2022年总资产复合增长率目标5%,实际完成13.25%,2017年经审计总资产为113.20亿元[15] 其他要点 - 公司股票期权费用按授予日公允价值在有效期内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在经常性损益列示[24] - 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模式不影响股票期权定价[24] -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等待期按准则对行权相关费用摊销,以审计报告为准[24] - 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24]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获必要批准和授权[24]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24] - 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手续[25]
电子城:电子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8-23 17:51
募资情况 - 2016年8月23日非公开发行A股218,891,916股,募资2,409,999,995.16元[1] - 发行后总股本由580,097,402股增至798,989,318股[1] 资金使用 - 2024年1月25日同意用80,000万元闲置募资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2] - 截止2024年7月31日,募资专户余额90,594,870.70元[4] 项目结项 - 拟结项京城港墨兰园等三个项目,节余273.65万元拟补流[5][7] - 2024年8月23日通过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0]
电子城:电子城投资管理办法
2024-08-23 17:51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行为,促进公司资源的整体优化配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公司以货币资金、有价 证券、房屋、设备、存货等实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专利技术、商标使用权 等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本形式作价出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投资包括以下方式: (一) 股权投资,包括出资设立子公司、合营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对其增资、股 权收购、股权置换等; (二)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技术)改造投资、取得土地使用 权、房屋所有权等,不包括行政性固定资产(办公用电脑、办公家具、空调等)的购置、 更新; 第七条 公司应当增强风险意识,切实防范投资风险,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严格做好财务及法律的尽职调查、合同管理、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等工作; (二) 严格执行公司投资决策程序,禁止将投资项目分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