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防务(60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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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22 03:59
股东会召开情况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8月21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船舶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公司8名董事中7人出席 4名监事中3人出席 非执行董事顾远和职工监事张兴林因工作原因缺席 [3] - 部分董事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会 [4] 议案审议结果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得通过 属于特别决议案 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5][7]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获得通过 [5]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获得通过 [6] - 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获得通过 属于特别决议案 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7] - 选举董事议案通过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6] - 所有议案均无否决情况 [2] 董事会会议决议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10] - 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8人 非执行董事顾远委托执行董事陈利平代为表决 非执行董事尹路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林斌通过视频参会 [10] - 会议全票通过选举罗兵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0] - 会议全票通过聘任韩建兵、李凯、徐青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2][13] - 会议全票通过聘任李强为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5][16] - 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聘任议案均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14][17] 人事变动情况 - 选举罗兵担任董事长并变更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薪酬按第十一届董事薪酬方案厘定 不额外收取董事长职务酬金 [23] - 新任副总经理韩建兵为1974年4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 现任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 - 新任副总经理李凯为1980年3月出生高级工程师 现任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 [20] - 新任副总经理徐青为1975年5月出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1] - 财务负责人侯增全因工作变动辞职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7] - 聘任李强为财务负责人兼总会计师 其为1987年12月出生高级会计师 现任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27][30] - 所有新任高管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 未受过监管处罚 [22][25][30] 法律合规情况 - 股东会由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8]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 - 财务负责人变更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17][27]
中船防务:罗兵获选举为董事会董事长
智通财经· 2025-08-22 00:59
人事变动 - 罗兵获选举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任期自选举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止 [1]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罗兵 因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1] - 韩建兵、李凯、徐青获聘任为副总经理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止 [1] 财务负责人变更 - 财务负责人侯增全因工作变动辞职 辞职报告自2025年8月21日送达董事会起生效 [1] - 李强获聘任为新财务负责人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止 [1] 公司治理安排 -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办理企业信息变更登记事宜 [1]
中船防务:8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1 22:42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2] - 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文件[2] 业务收入结构 - 2024年1至12月工业收入占比98.79%[2] - 同期其他业务收入占比1.21%[2]
中船防务(00317):罗兵获选举为董事会董事长
智通财经· 2025-08-21 22:23
公司高层人事变动 - 罗兵获选举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任期自选举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1]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罗兵 将尽快办理企业信息变更登记 [1] - 韩建兵、李凯、徐青获聘任为副总经理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1] 财务管理层变更 - 财务负责人侯增全因工作变动辞职 辞职报告自2025年8月21日送达董事会起生效 [1] - 李强获聘任为新任财务负责人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2]
中船防务(00317.HK):罗兵获选举为董事会董事长

格隆汇· 2025-08-21 22:10
公司人事变动 - 罗兵获选举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任期自选举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1] - 韩建兵 李凯 徐青获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1]
中船防务:关于选举董事长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1 22:09
公司治理变动 - 中船防务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 - 会议选举罗兵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2] - 罗兵先生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2]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公司法定代表人正式变更为罗兵先生 [2]
中船防务(00317) - 董事名单及彼等角色及职能

2025-08-21 22:04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有九位成员,含两位执行董事等[3][7] 董事会委员会 - 董事会成立四个委员会,含战略等委员会[3] 委员会主任委员 - 罗兵是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4] - 林斌是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4] - 李志坚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4] - 聂炜是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4]
中船防务(00317) - 选举董事长及变更法定代表人;聘任副总经理;聘任财务负责人

2025-08-21 22:02
人事变动 - 罗兵当选公司董事长并变更为法定代表人,任期至董事会届满[3] - 韩建兵、李凯、徐青获聘任为副总经理,任期至董事会届满[4] - 侯增全因工作变动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7] - 李强获聘任为财务负责人,任期至董事会届满[7] 其他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多项决议[3] - 公告公布日董事会有九位成员[9]
中船防务(003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22:00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专门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开一次会,需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10]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两名,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0]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并担任召集人[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并担任召集人,每年至少开一次会[1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5] -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至少提前八小时通知[15]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提议时,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临时会[16] - 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可提议董事会会议议案[18]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2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董事有重大利益时相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董事会可书面审议议案代替临时会议,签字同意董事人数达规定人数并送交董事会秘书可形成决议[23]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28]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除另有规定外[28] - 董事在特定情形下应回避表决,相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2] 其他规定 - 过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31]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等内容,结束后应先后发送记录初稿及定稿给全体董事[33] - 与会董事等应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董事既不签字又不说明视为同意[33][34]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弃权董事有连带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的董事可免责[36]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会议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36] - 董事执行决议遇重大变化等应及时报告[37]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7]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相悖时及时修订[40]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董事会[41]
中船防务(003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21:5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决议公告前持股不低于百分之十[8][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发书面通知[13] - 内资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交易日[16] 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其他规定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2]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实施[32]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2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37][38] - 召集人按要求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需含多项信息[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