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60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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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2024-11-25 16:5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开四次定期会议,年度和一季度四月底前、半年度八月底前、三季度十月底前召开[6] - 特定情况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8][9]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1]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决定不超上一年度合并净资产值10%投资方案(不含土地),购置不超35%土地[3] 会议要求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董事认可[1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且有委托限制[15][16][17][18]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其他方式召开[19] 表决规则 - 表决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2]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赞成,担保等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5]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26]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出审计报告草案,作分配决议后要正式报告,再据报告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29]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0]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3][36] 决议公告与档案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7]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9]
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1-25 16:54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 2024-054 号 1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临 2024-055 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11 人,反对票 0,弃权票 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 2024-056 号) 《公司章程(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在北京以现场与通讯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房永斌先生主持 ...
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25 16:54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12日9点30分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6]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6日[17]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9:30 - 16:00[18] 股东大会地点 - 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会议室[3] 股东大会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5项议案[8] - 特别决议议案有2项[9]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有5项[9]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6]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6]
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2024-11-25 16:54
财务资助 - 公司拟对合营企业恒丰置业4.38亿元股东借款展期一年[2]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对恒丰置业财务资助余额4.38亿,占比3.22%[13]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对合并报表外单位资助余额9.72亿,占比7.16%[13] 恒丰置业情况 - 2024年9月末资产7.69亿,负债6.09亿,资产负债率89.56%[5] - 2024年1 - 9月营收1736.96万,净利润 - 1745.81万[7] 借款条款 - 展期借款利率随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9] - 恒丰置业违约,公司可提前收回借款并收违约金[10] 审批情况 - 借款展期需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3]
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25 16:54
公司决策 - 2024年11月25日召开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股东大会新增审议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 投资权限 - 董事会决定投资方案(不含土地)不超上一年度合并净资产值10%[4] - 董事会决定购置土地金额不超上一年度合并净资产值35%[4] - 董事会授予董事长闭会期间5000万元以下投资决策权[6] 后续安排 - 修订议案需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6]
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25 16:54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4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公司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 提下,可就职责范围内一定事项的决策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被授权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基本原 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董事 会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免责,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 整,不得将授权等同于放权。 第二章 授权范围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决策的实际需要,将部分 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行使。非由董事组成的综合性议事机构、有关职能部 门等机构,不得承接决策授权。 (五)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原则,结合有关职责定位, 选择合适的授权对象进行授权。授权对象应当具有行使授权所需的专 ...
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1-25 16:54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 2024-057 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 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2024-11-25 16:54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5] 临时股东大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7][8] 股东大会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7][10]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5] 自行召集条件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百分之十[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5] 延期或取消规定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会议形式 -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采用网络等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18] 网络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20]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2] 选举投票制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22]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3] 会议结束时间 - 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6] 决议公告 - 股东大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人数、持股总数及占比、表决方式等内容[26]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7] 提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方案[2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29]
中储股份:公司章程(修订草案)
2024-11-25 16:54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6 日 公 司 章 程 (修订草案) (2024 年 12 月 12 日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体改生(1996)147 号文批准, 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在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103070984E。 第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四条 公司于 1996 年 12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378 号文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 ...
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4-11-19 16:09
减持计划 - CLH 12 (HK) Limited原持股339,972,649股,占总股本15.63%[2] - 拟减持不超65,421,860股,不超总股本3%[2] 减持实施 - 截至2024年11月18日,集中竞价减持21,749,500股,占1%[3] - 截至2024年11月18日,大宗交易减持43,499,051股,占2%[3] - 实际减持65,248,551股,占3%,减持金额389,539,323.88元[7] 减持结果 - 减持后CLH 12 (HK) Limited持股274,724,098股,比例12.63%[7] 股本变化 - 2024年8月27日公司总股本由2,180,728,668股变为2,174,952,580股[5] 其他情况 - 实际减持与计划一致,达最低数量,未提前终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