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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精工(60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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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03-25 16:28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代码:601882 公司简称:海天精工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 年 3 月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关于本报告 报告时间范围 本报告为年度报告,时间跨度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部分 表述及数据适当超出上述期间范围。 报告组织范围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指代说明 为便于表述,报告中"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海天精工"、"公 司"。 报告数据说明 报告中的经营数据来源于经审计的公司年报,其他数据来源于公司内部文件和 信息统计系统。 报告参考标准 本报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进行查阅 下载。 报告承诺 本报告经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 1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本报告参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 CASS-CSR3.0》、《上海证券交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25 16:28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海能精密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分行及下属分支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4-004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宁波海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能精密")为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海能精 密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公司 当前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5 16:28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审计制度 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 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应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委员由董 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由 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 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5 16:28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 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海天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以下称董事会)设立战 略委员会(以下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 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 过。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 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董事会予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
2024-03-25 16:2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 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 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5 16:28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4-002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3 月 22 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童永红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5 16:28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市海创建,1986 年复法,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市海公,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券法服务、务,新券法法实施前具 有券法、期货、务许可券,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以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券法服务、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立信 2023 年度实现、务收入以未经审计)46.14 亿元。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市公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 (二) 会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市述议案发表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彭新敏)
2024-03-25 16:28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彭新敏为宁波海天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同意出任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宁波海 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2024-03-25 16:28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称《独董管理办法》)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 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5 16:28
二 0 二三年度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t and the subject t and the subject of t was an 工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229 号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精 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