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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精工(60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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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03-25 16:28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代码:601882 公司简称:海天精工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 年 3 月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关于本报告 报告时间范围 本报告为年度报告,时间跨度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部分 表述及数据适当超出上述期间范围。 报告组织范围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指代说明 为便于表述,报告中"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海天精工"、"公 司"。 报告数据说明 报告中的经营数据来源于经审计的公司年报,其他数据来源于公司内部文件和 信息统计系统。 报告参考标准 本报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进行查阅 下载。 报告承诺 本报告经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 1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本报告参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 CASS-CSR3.0》、《上海证券交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3-25 16:28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4-003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87,762,853.57 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22,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0,940,000.00 元(含税)。 此外,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3 年中期现金红利, 每 10 股派发 1.8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93,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25 16:28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海能精密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分行及下属分支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4-004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宁波海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能精密")为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海能精 密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公司 当前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03-25 16:28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以 下称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会议 的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依法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干涉股东对自 身权利的处分。 第四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 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5 16:2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 作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或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知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万伟军先生、独立 董事冯绍刚先生及董事张斌先生,由万伟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 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独立董事万伟军先生为会计领域的 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 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年度财 务报告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5 16:28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 1688 号海天大楼三楼会议 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5 16:28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万伟军、冯绍刚、彭新敏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万伟军、冯绍刚、彭新 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
2024-03-25 16:2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 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 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5 16:28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提名制度 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以下称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称委 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 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 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 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 ...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5 16:28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市海创建,1986 年复法,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市海公,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券法服务、务,新券法法实施前具 有券法、期货、务许可券,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以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券法服务、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立信 2023 年度实现、务收入以未经审计)46.14 亿元。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市公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 (二) 会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市述议案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