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60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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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股份(603013) -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股东买入公司股份暨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2025-04-08 18:00
增持情况 - 2025年4月8日国投高新首次买入90,000股,占比0.0176%,金额1,248,542元[2][9] - 增持计划金额4000 - 8000万元(含首次)[3][12][16] - 增持期限自2025年4月8日起6个月内[18] 持股比例 - 首次买入前国投高科持股49.25%,国投高新0股[8] - 首次买入后合计持股占比49.2676%[10][12] - 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2%[21] 其他要点 - 增持股份为无限售流通A股[14] - 增持方式为上交所系统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15]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0] - 承诺增持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21]
亚普股份2024年净利5亿 大力拓展客户获81个新项目定点
长江商报· 2025-04-08 08:34
财务表现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0.76亿元,同比下降5.91% [1][2] - 2024年净利润5亿元,同比增长7.29% [1][2] - 2024年扣非净利润5.09亿元,同比下降4.69% [1][2] - 销售费用从2020年的6728万元降低至2024年的4276万元 [3] - 管理费用从2020年的3.14亿元降低至2024年的2.77亿元 [3] - 财务费用从2020年的2257万元降低至2024年的-3522万元 [3] 战略发展 - 公司推行"1234"战略,推动"储能系统+热管理系统"双主业发展 [2] - 2024年累计获得81个新项目定点,创历史新高 [1][4] - 新项目定点包括高压燃油系统项目41个、新业务项目20个 [4] - 2024年新开拓客户8家 [4] 海外布局 - 2024年国内营收49.41亿元,占比61.19%;国外营收28.18亿元,占比34.9% [4] - 公司在全球建立了25个生产基地(其中海外9个)和7个工程技术中心(其中海外4个) [4] - 全资子公司亚普美国获得北美主机厂订单,预计生命周期销售额约31亿元人民币 [5] - 公司完成了摩洛哥、东南亚等潜在市场区域的走访与调研 [4] 历史业绩 - 2019年净利润3.84亿元,同比增长15.15% [2] - 2020年净利润5.06亿元,同比增长31.81% [2] - 2021-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80.57亿元、84.43亿元、85.83亿元 [2] - 2021-2023年净利润分别为4.99亿元、5亿元、4.66亿元 [2]
机构风向标 | 亚普股份(603013)2024年四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累计持仓占比80.84%
新浪财经· 2025-04-07 17:06
文章核心观点 2025年4月4日亚普股份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4月3日机构投资者持股情况及较上一季度的变化 [1] 机构投资者整体情况 - 93个机构投资者披露持有亚普股份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4.18亿股,占总股本81.62% [1]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达80.84%,较上一季度下跌0.79个百分点 [1] 公募基金情况 - 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公募基金1个,为广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ETF,持股增加占比小幅上涨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持股减少的公募基金4个,包括南方中证1000ETF等,持股减少占比达0.23%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公募基金83个,包括交银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A等 [2] - 本期较上一季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1个,即富国中证价值ETF [2] 社保基金情况 - 本期新披露持有亚普股份的社保基金1个,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社保基金1103组合 [2] 外资情况 - 本期较上一季度持股减少的外资基金1个,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减少占比达0.39% [2]
亚普股份: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7:1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且能客观、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5]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 为落实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1][2] - 2025年4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变更日期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披露、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开始变更 [3]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 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未变更部分仍按前期规定执行 [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对合并财务报表主要影响为营业成本增加20,574,183.32元,销售费用减少20,574,183.32元 [3][5] 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意见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变更,能客观、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变更事项 [6] 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 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变更和调整,新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会计信息 [6]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 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6]
亚普股份: 亚普股份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7:1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风险评估,认为其证件资料合法有效,资金风险防控到位,风险管理无重大缺陷,双方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1][4] 融实财资基本情况 - 2018 年 11 月 20 日在香港注册成立,是融实国际全资子公司,实控人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 - 注册证明编码 2768064,法定代表人齐吉安,注册资本 5000 万美元 [1] - 住所为香港金钟金钟道 89 号力宝中心 1 座 24 楼 2412 室 [1] - 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税和融资顾问等业务 [1] 融实财资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内控环境 - 持续加强内控管理,将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首位,完善内控流程,明确岗位责任 [1] 内控活动 - 资金计划管理保证融实国际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 - 资金结算通过成员单位在融实财资开设内部账户,提交书面指令完成,保障资金安全 [2] - 存款业务定期与客户对账,按书面指令完成存款资金结算,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 [2] - 流动性充裕,按年度预算、季度计划、日清月结要求,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 [2] - 制定贷款业务贷前调查及贷后管理机制,全面加强信贷业务管理 [2] 信息与沟通 - 依托 OA 办公系统等系统报送和管理相关信息,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2] 融实财资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经营情况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871760.45 万元,净资产 46842.23 万元,净利润 1253.10 万元 [2][3] 风险管理情况 - 坚持稳健经营原则,加强内部风险管控,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3] 公司在融实财资的存贷款情况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融实财资存款余额为 200 万美元,贷款余额为 0 万美元 [4] 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 公司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融实财资财务报告,评估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出具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4]
亚普股份: 亚普股份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7:17
文章核心观点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内控完善、监管指标合规,与该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2][6]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2008 年底获批设立,2009 年 2 月 11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50 亿元 [2] - 业务包括结算、信贷、投资、保险代理等多项金融服务 [2]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控制环境 - 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治理结构健全,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 9 个部门 [3] 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风险合规部定期汇总监管指标,按季度出具报告,强化信贷业务信用风险识别和合规性 [3] 重要控制活动 - 依据外规要求实现不相容职责分离,涉及结算、财务、固定资产、授信、资金、中间、投资、信息系统、法律合规等业务 [3][4][5] - 业务系统不断完善,近两年针对既有业务细化形成操作规程 [5] 内部监督方面 - 独立设立审计与纪检部,建立并完善内部监督队伍,制定 8 项制度指导审计工作 [5] 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 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建立合理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整体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 [5] 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经营情况 -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63.65 亿元,所有者权益 77.34 亿元,收入 11.05 亿元,利润总额 4.94 亿元,净利润 4.04 亿元 [5] -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16.28 亿元,所有者权益 79.43 亿元,收入 9.65 亿元,利润总额 6.38 亿元,净利润 5.16 亿元 [6] 管理情况 - 坚持稳健经营原则,规范经营行为,未发现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6] 监管指标 - 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要求 [6]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有存款余额,但文档未给出具体金额 [6] 风险评估意见 - 财务公司资质合法,内控完整合理,能较好控制风险,各项监管指标合规,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6]
亚普股份: 亚普股份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7:17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评估 -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作为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经评估认为其资质合规、履职独立且勤勉尽责[1] - 信永中和2023年业务收入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96亿元[1] - 2023年信永中和审计上市公司年报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覆盖制造业等11个主要行业[1] 审计团队资质 - 项目合伙人朱娟娟2009年获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加入信永中和,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超3家[2] -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存英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3家,质量复核合伙人梁晓燕从业经验超20年[2] - 审计团队无违反独立性要求情形,近三年无刑事处罚或监管处罚记录[2] 质量管理体系 - 信永中和建立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2024年审计中无未解决分歧[3] - 实施三级复核程序:审计组内部复核、独立质量复核及专业技术复核,重点检查审计充分性与报表公允性[3][4] - 质控部门通过关键控制点测试、项目检查等监控活动,2024年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4] 审计工作方案 - 审计方案覆盖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等7项核心业务,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披露时限要求[4][5] - 配备专属团队,核心成员具备制造业审计经验,后台支持涵盖税务、信息系统等6大领域专家[5] 信息安全与风险承担 - 合同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制定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等系统性控制措施[5] - 信永中和职业风险基金加保险赔偿限额超2亿元,近三年无执业相关民事诉讼[6]
亚普股份: 亚普股份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7:17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情况概述 -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是为了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成本,降低和防范汇率波动对经营的影响 [1] - 2025年度拟新增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累计规模不超过4,500万美元(含) [1]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1] - 交易对手为具有经营资格且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1] 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 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存续期内存在因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导致购汇成本增加的风险 [1] - 信用风险: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1]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已制定《亚普股份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明确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后续监管和报告等 [1] - 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严格控制规模,不做投机业务 [2] - 审计部门将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2] - 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应急机制 [2]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 金融衍生品业务围绕公司实际国际业务进行,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符合稳健经营需求 [2] - 公司已制定《亚普股份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明确审批流程和风险把控,有效规范业务行为 [2] - 综上,公司开展以锁定成本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具有可行性 [2]
亚普股份: 亚普股份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证券之星· 2025-04-03 17:1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防范、控制和化解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制定风险处置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披露要求、风险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处置办法等 [2] 分组1:总则 - 制定风险处置预案目的是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2] 分组2: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 公司风险处置预案负责人为财务总监,具体实施部门为财务部 [2] - 财务部应密切关注财务公司日常经营,开展风险评估和识别,出现风险情形立即启动处置预案 [2] -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及督导 [2] - 财务部负责获取信息、加强风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风险,防止扩散蔓延 [2] 分组3:信息报告与披露 - 存款业务期间,公司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财务公司情况,发现异常随时报告并启动预案 [2] - 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 分组4:风险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 - 财务公司出现违反规定、财务指标异常、重大事项、机构变动等十种情形之一,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3] - 风险发生后,财务部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整理情况上报董事会 [4] - 公司启动应急处置程序,敦促财务公司说明情况,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处置方案 [4] - 公司有关部门按方案职责要求落实化险措施,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4] 分组5:后续事项处置 - 突发性风险平息后,加强对财务公司监督,重新评估存款风险,必要时调整存款比例 [5] - 负责人组织财务部分析总结风险原因和后果,吸取经验教训,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5] 分组6:附则 - 预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与最新规定冲突以最新为准 [7] - 预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7]
亚普股份: 亚普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吉子)
证券之星· 2025-04-03 17:17
文章核心观点 独立董事崔吉子忠实、勤勉履行2024年度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涵盖基本情况、履职概况、重点关注事项及总体评价建议 [1][9]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 崔吉子为韩国首尔大学法学院民法博士,曾任华东政法大学讲师等职,现任该校教授、博导,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15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 独立性情况 - 崔吉子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职务,未获额外未披露利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影响上市公司和独立董事独立性 [1]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 崔吉子2024年应参加董事会10次,亲自出席10次,无委托和缺席情况,参加股东大会4次 [2]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 崔吉子出席审计委员会全部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交流问题;出席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会议,审议选举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议案表示赞成 [2][3] 现场工作情况 - 崔吉子借现场会议和参观生产一线机会,核查监督公司合规治理等事项,参与参加董事会会议、审查财务报表、监督内部控制、沟通协调四方面工作 [3][4]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 崔吉子听取信永中和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汇报,参加沟通会议了解审计结果,关注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4] 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 崔吉子通过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聆听中小股东意见,解答问题,维护其利益,推动公司与投资者良性互动 [4]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 公司为崔吉子履职提供条件和支持,高管与其定期沟通,会前准备并传递材料,助其独立客观表决 [5]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 -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属日常经营,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等能力,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股东利益 [5][6]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 公司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合规;内部控制评价真实客观,公司运作风险可控,无重大缺陷 [6]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信永中和具备从业资格和审计能力,2023年度审计遵循职业准则,公司续聘决策程序合法,报酬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 [7]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选举多名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提名等程序合法有效 [7][8]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 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反映业绩贡献,审议程序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8]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 - 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符合规定,审议程序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8] 总体评价和建议 总体评价 - 崔吉子履职尽职,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9][10] 建议 - 崔吉子将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与管理层沟通,实地考察调研,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