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60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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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7-04 21:51
| 证券代码:603051 |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56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8 |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使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 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 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7-04 21: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的长远 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董事 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 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4 21:51
| 证券代码:603051 |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3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8 |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在广州 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 22 号 301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玲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7-04 21: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 --- | --- | --- | ---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 第六章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0 |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 | | 第八章 | 监事会 | 33 |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5 | | | 第十章 | 通知 | 38 | | | 第十一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39 | | 第十二章 | 修改章程 | | 41 | | 第十三章 | 附则 | 42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07-04 21:51
| 证券代码:603051 |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4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8 |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 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为 524,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 5,24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4 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 1 截至 2024 年 7 月 4 日,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7-04 21: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 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 确规定。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备案并 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境内(为本 制度之目的,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7-04 21: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 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任期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 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聘任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04 21:51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代码:603051 |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8 |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22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 22 号公司 301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7-04 21: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7-04 21: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 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 丧失。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第三至五条增补新的委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 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审计 委员会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 预。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