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60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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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603051)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5:5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信息管理流程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13] - 年度报告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8] 责任与制度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及制度修改解释[2][20] - 发现知情人违规核实后2个交易日报送并披露[18]
鹿山新材(603051)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5:51
信息披露违规处理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对有关责任人处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备案[6][73] 信息披露检查与报告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披露情况[9] - 公开披露信息应第一时间报上交所,披露前按要求提交公告和备查文件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9] 信息披露原则 - 主动、及时披露可能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信息[11] - 及时对业绩波动、行业风险等相关事项针对性信息披露,持续披露科研等重大信息[11]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1] 自愿与特殊信息披露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愿披露可能影响股价或助于投资者决策的信息[12] - 拟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等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2]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特定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14] 信息报送与查阅 - 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并备置于住所地供公众查阅[14]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主动告知董事会[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17] 股份减持披露 - 董事等应在首次卖出股份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20][21][2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21][26] 报告披露程序与时间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财务审计等多道程序,两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审核后披露[26][27] - 临时报告披露需经董事会秘书起草、董事长审核等程序[28] - 应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32]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33] - 拟送股或转增股本,半年度或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33]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需披露相关文件[34]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35]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5]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5]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36] - 定期报告披露前,发现业绩快报与报告财务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6]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申请[37]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应披露临时报告[46]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应披露临时报告[4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披露临时报告[4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应披露临时报告[48]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49] 重大事件披露 - 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知悉事件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特殊情况可暂不披露但最迟在事项确定时披露[50] 其他披露情形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时应按上交所规则检查并披露[53] - 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证监会规定,证券发行申请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需说明并修改或补充公告[54] - 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57] 内幕信息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出现信息泄露等情况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公告[59] 信息披露机构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投资者来访接待机构[62] 违规处分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包括报送信息不及时、秘书工作失误、人员泄露信息等,董事会将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66] - 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信息造成后果,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72]
鹿山新材(603051)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5:5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日常事务与会议规则 - 董事会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薪酬审批与规则生效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
鹿山新材(603051)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5:51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员[5]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27] 内部审计人员 - 专职不少于3人,聘请主任1名[8] - 突出者公司予以表彰,违规依规处理[30][32] 审计流程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工作报告[15]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并出报告[17] - 审计5工作日前发书面通知,专案除外[22] 申诉处理 - 被审计对象有异议可向董事长申诉,董事长15日内处理[23] 内控管理 - 督促整改内控缺陷,重大问题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4] - 重大问题董事会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24] 报告披露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7]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核实意见[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鹿山新材(603051)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5:5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会议召开五天前通知全体委员[16]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其他规定 - 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最迟在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报送候选人材料至交易所[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8]
鹿山新材(603051)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5: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已有的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通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 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广 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 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
鹿山新材(603051)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5:5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的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协议相关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调查,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公司应在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协议内容[8]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8]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需重新论证[11] - 募投项目超过原定完成期限拟延期,需经董事会审议,及时披露未按期完成原因等信息[21]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相关内容[25] 资金使用与管理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6个月内实施[1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为非保本型[14]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6]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至迟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7]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等才可使用[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董事会审议等才可使用[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9] 专户设置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鹿山新材(603051)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9 15:5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74109万元同比下降33.27%[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4万元同比下降48.40%[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180万元同比下降91.57%[24] - 基本每股收益0.15元同比下降55.88%[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128万元同比下降45.89%[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2%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22]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33.3%至7.41亿元(2024年同期11.11亿元)[157] - 净利润同比下降48.4%至1593.61万元(2024年同期3088.47万元)[158]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3.3%至6.55亿元(2024年同期9.81亿元)[158]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20.4%至3031.15万元(2024年同期3809.15万元)[158]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5.9%至952.16万元(2024年同期2158.97万元)[158]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55.9%至0.15元/股(2024年同期0.34元/股)[159] - 信用减值损失转正为1051.80万元(2024年同期-429.77万元)[158] - 其他收益同比下降10.0%至1439.18万元(2024年同期1598.88万元)[15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20.6%至8.828亿元(2024年同期:11.127亿元)[1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5.9%至4128万元(2024年同期:7628万元)[16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长350.8%至24.969亿元(2024年同期:5.54亿元)[166] - 投资支付的现金激增373.6%至24.898亿元(2024年同期:5.259亿元)[16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下降41.6%至3.954亿元(期初:6.214亿元)[167]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64.3%至1.13亿元(2024年同期:3.167亿元)[167]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4%至4.51亿元(2024年同期3.81亿元)[162]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47.6%至2586.17万元(2024年同期4938.42万元)[162]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改善至1.459亿元(2024年同期:-5834万元)[169] - 母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54.7%至4.343亿元(2024年同期:2.807亿元)[169] - 母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增长340.8%至21.631亿元(2024年同期:4.909亿元)[170] - 货币资金减少37.64%至4.10亿元主要因理财产品配置增加[68] -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2.93亿元全部为理财产品[68] - 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长152.77%至1.21亿元因银行票据增加[68] - 存货增长34.69%至2.90亿元因原材料储备增加[68] - 长期借款减少64.38%至3,255万元[68] - 公司总资产从252.46亿元人民币下降至246.66亿元人民币,减少2.3%[151] - 非流动资产从68.20亿元人民币减少至64.65亿元人民币,下降5.3%[151] - 货币资金从3.78亿元人民币减少至2.87亿元人民币,下降24.1%[153] - 应收账款从2.73亿元人民币增加至3.08亿元人民币,增长12.8%[153] - 存货从1.04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63亿元人民币,增长56.6%[154] - 短期借款从1.89亿元人民币增加至2.13亿元人民币,增长12.9%[151] - 应付账款从1.02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30亿元人民币,增长26.9%[151] - 长期借款从0.91亿元人民币减少至0.33亿元人民币,下降64.4%[151] - 未分配利润从3.9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4.06亿元人民币,增长4.1%[152]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15.6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5.78亿元人民币,增长1.1%[152] - 公司2025年上半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78,490,497.25元,较期初增长1.2%[17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5年上半年期末余额为1,578,490,497.25元,较期初增长1.2%[174] - 2025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贡献18,680,712.33元,占所有者权益变动总额的99.98%[172] - 未分配利润2025年上半年增加15,936,075.69元,增幅4.1%[172] - 其他综合收益2025年上半年增加2,744,636.64元,增幅70.1%[172] - 2024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30,659,140.52元,是2025年同期的1.64倍[174] - 2024年上半年所有者投入减少资本导致权益下降19,524,345.61元[174] - 资本公积2025年上半年减少685.36元,主要因其他权益工具调整[172] - 实收资本2025年上半年增加215.00元,反映股权变动[172] - 库存股余额保持稳定,2025年上半年无变动[172] -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为-5,990,858.33元[175] -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金额为-13,617,833.10元[175] - 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余额为1,326,702,893.70元[176] - 母公司上年期末所有者权益余额为1,590,522,608.37元[178] - 母公司本年期初所有者权益余额为1,590,522,608.37元[178] - 母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25,621,313.00元[179] - 母公司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为4,569.73元[179] - 母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为4,493.80元[179] - 母公司其他资本变动为75.93元[179] - 母公司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余额为1,616,148,491.10元[179] - 公司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余额为93,320,873.00元,较期初增加1,737.00元[181]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742,142,553.33元,较期初减少5,892,719.32元[181]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391,925,607.42元,较期初增加49,384,175.41元[181]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1,314,638,480.61元,较期初增加29,859,829.80元[181] - 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49,384,175.41元,全部计入未分配利润[180] - 其他权益工具期末余额为66,147,968.87元,较期初减少13,633,363.29元[18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光学胶膜、热熔胶膜等,应用于光伏、显示、包装等领域[12][13] - 公司产品涵盖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及光学透明胶膜[41]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包括复合建材/油气管道防腐/高阻隔包装热熔胶[41] - 聚烯烃功能材料出货量3.52万吨,同比增长22.67%[45] - 聚烯烃功能材料营业收入4.34亿元,同比增长16.67%[45] - 聚烯烃功能材料业务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例为58.53%[45] - 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获得比亚迪、晶澳科技、天合光能等知名客户认可[43] - 公司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入选国家级火炬计划和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37]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销售单价和数量下降致收入减少[22]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毛利率下降致利润下滑[22] - 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下降导致营业收入变动[61] 各地区表现 - 公司构建五大生产基地网络分别布局于广州云埔广州永和江苏常州江苏盐城及马来西亚[59] - 公司通过马来西亚基地承接海外客户需求并强化全球供应链抗风险能力[59] - 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总资产1.12亿元,净资产7971.68万元,营业收入271.58万元,净亏损210.05万元[79] - 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总资产4188.45万元,净资产1711.72万元,营业收入500.69万元,净利润539.76万元[79] - 鹿山新材料(盐城)总资产2334.11万元,净亏损686.42万元,营业收入1083.58万元,净亏损266.31万元[7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较高,EVA/PE等石化树脂价格波动直接影响毛利率[81] - 境外业务以美元结算存在汇率波动风险,汇兑损益目前金额较小[82]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受光伏产业政策及行业周期波动影响显著[80] - 产品技术研发迭代风险突出,配方和工艺技术是核心竞争力关键[80] - 公司承诺通过提高运营效率和降低成本来提升经营业绩以填补摊薄即期回报[99] - 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尽快实现项目收益[99] - 公司承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并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99] - 公司计划进一步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并提升经营效率[99] - 公司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并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100] - 2025年全球OLED显示器出货量预计达266万台同比增长86%渗透率约2%[34] - 2025年中国OLED显示器市场渗透率有望增长至20%以上[34] - 2028年全球OLED显示器渗透率预计上升至5%[34] - 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量目标达10-20万吨/年[38]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3][4][5]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17] - 公司股票简称鹿山新材,代码60305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 - 公司债券简称鹿山转债,代码113668[1] - 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加胜,董事会秘书唐小军,证券事务代表唐翠[15][16]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19]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包括《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18] - 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报告真实性的情况[7] - 报告涉及前瞻性陈述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6] -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选举唐小军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85] -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选举汪加胜、杜壮为非独立董事,容敏智、吴小满为独立董事[86] -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聘任汪加胜为总经理,韩丽娜、唐小军、郑妙华为副总经理[86] -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聘任李嘉琪为财务总监,唐翠为证券事务代表[86] - 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85]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汪加胜和韩丽娜[9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首发前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9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5] - 公司股东鹿山信息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全部首发前股份[9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丽娜及其近亲属胡庆华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通过鹿山信息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7] - 公司承诺若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年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98]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顺序为: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董事及高管增持[98] - 未按时审议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司将延期发放董事及高管50%薪酬(含津贴)[98] - 未执行稳定股价方案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管需向投资者公开道歉[98] - 未执行方案的董事及高管将被延期12个月发放50%薪酬及非基本工资收入[98] - 公司要求新聘任董事及高管必须签署同等约束力的股价稳定承诺[98] - 因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变化时所有限售承诺自动适用变更后股份数量[96][97] - 所有股份减持需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减持规定》等法律法规[96][97]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亦不侵占公司利益[100]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并约束职务消费行为[10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0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违反填补回报措施将承担相应补偿责任[10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根据证监会最新规定更新填补回报承诺[10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签署于2022年3月[10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有效期间至不再担任实际控制人或公司终止上市之日止[102][103] - 关联交易已完整披露,除已披露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关联交易[103] -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原则,按市场合理价格确定[103] - 关联交易需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以保护股东利益[103] - 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资金或利润[103] - 违反承诺导致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2][103] - 承诺函长期有效[103] - 承诺涵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103] - 承诺包括避免与公司发生非必要关联交易[10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自2023年3月签署长期有效[10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自2023年3月签署至不再控制公司或终止上市有效[104][10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自2023年3月签署长期有效[10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违反填补回报措施的赔偿责任[10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的赔偿责任[104][10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将竞争性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公司[10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关联交易已完整披露不存在未披露关联交易[10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尽量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105]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为6亿元人民币[111]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200,612,881.21元人民币[111] - 公司担保总额(A+B)为200,612,881.21元人民币[111]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2.71%[111]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07] - 报告期内无违规担保情况[107] - 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08] - 报告期内未披露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临时关联交易[108] - 报告期内资产收购/出售关联交易无进展或变化[108] - 报告期内未披露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109]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4307.09万股至36.12万股,持股比例从41.51%降至0.35%[12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4307.11万股至1.04亿股,持股比例从58.49%升至99.65%[123]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4073.64万股至36.12万股,持股比例从39.28%降至0.35%[123] - 股份总数从1.05亿股微增215股至1.05亿股[124] - 控股股东汪加胜、韩丽娜及其一致行动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43,070,895股于2025年3月25日上市流通[125]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9,305户[129] - 控股股东汪加胜期末持股34,192,501股,持股比例32.68%[131] - 股东韩丽娜期末持股6,624,830股,持股比例6.33%[131] - 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期末持股2,334,464股,持股比例2.23%[131] - 股东蔡荷彬报告期内增持53,000股,期末持股1,591,500股占比1.52%[13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汪加胜持有无限售流通股34,192,501股,韩丽娜持有6,624,830股[132] - 副总经理郑妙华报告期内减持145,800股,期末持股1,467,028股[135] - 财务总监李嘉琪报告期内减持6,000股,期末持股36,000股[135] - 前十名股东中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股2,334,464股,为韩丽娜控股企业[132] - 公司总资产为24.6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6.01%[147]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鹿山转债信用等级均为A+,评级展望稳定[147] 非经常性损益与特殊项目 - 政府
鹿山新材:上半年归母净利润1593.61万元,同比下降48.40%
新浪财经· 2025-08-29 15:43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7.41亿元,同比下降33.2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3.61万元,同比下降48.40% [1] - 基本每股收益0.15元/股 [1]
券商二季度重仓股出炉 18股被2家及以上券商重仓持有
第一财经· 2025-08-27 08:43
券商重仓股总体情况 - 截至6月末券商合计持有147只重仓股 当同一只个股被多家券商持有时仅统计为一只个股 [1] - 18只个股被2家及以上券商重仓持有 [1] - 佛燃能源、瑞达期货、浙江华业均被3家券商重仓持有 [1] 新进持股情况 - 二季度券商合计新进持有79只个股 [1] - 浙江华业被中金公司、国泰海通、广发证券3家券商新进持有 [1] - 新里程被东北证券新进持有5669.59万股 数量居首 [1] 增持情况 - 二季度券商共增持31只个股 [1] - 藏格矿业被申万宏源证券、招商证券2家券商增持 [1] - 申万宏源证券增持藏格矿业295.74万股 招商证券增持7.2万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