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集成(60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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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 博通集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2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5名增加至7名,其中独立董事由2名增加至3名,非独立董事由3名增加至4名 [2]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 [2] - 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及配套制度规则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以适应监管要求变化 [2][3] 董事会成员变更 - 提名吴南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5] - 提名Dawei Guo先生和Shu Chen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填补现任非独立董事高秉强先生提前辞任的空缺 [6][7] 募投项目调整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803.41万元投向新增"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7] - 调减"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入21,042.13万元,用于新增AI项目,并将原项目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7] - 新增"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总投资31,845.54万元,旨在推动公司产品向平台级SoC转型 [7][8] 治理制度更新 -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治理制度,以符合最新监管要求 [4] - 所有修订后的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博通集成: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9 00:18
公司高管变动 -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管聘任及变更议案 [2] - 聘任许琇惠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2] - 聘任李丽莉女士为副总经理兼行政总监 [2] - 聘任蒋伯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
博通集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9 00:11
公司治理调整 - 博通集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2] - 公司同时通过修订相关章程的议案 [2]
博通集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9 00:11
公司治理变更 - 博通集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及修订的议案》[2]
博通集成:8月25日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08 23:45
公司治理变更 - 博通集成将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及修订的议案》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1]
博通集成(603068) - 博通集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版)
2025-08-08 18:1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4,678,384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0,424,966元,股份总数为150,424,966股[6][13] - 第一大股东BEKEN CORPORATION认缴30,340,103股,持股29.1633%[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等,不同情形决议方式不同[17]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起诉[26][2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7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1] - 现金分红优先,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特殊情况除外)[104][105] - 利润分配提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须半数以上股东表决权通过[107]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报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101]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1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4]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126]
博通集成(603068) - 博通集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08 18:16
担保条件 - 公司可为特定条件单位担保,须有较强偿债和良好银行信用资质[5] - 申请担保人资信资料需含企业基本资料、财务报告等多项内容[5] - 对特定情形或资料不充分的申请担保人不得提供担保[7] - 申请担保人反担保须与担保数额对应,禁保法律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财产[7] 决策审批 - 对外担保最高决策为股东会,超董事会权限报股东会批准[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一年内向他人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0] 部门职责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办理[14] - 财务部门负责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等多项工作[14] - 董事会办公室协同财务做资信调查、审查担保文件、处理法律纠纷等[15] 后续管理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发现异常合同及时报告[15] - 被担保人违约或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及时追偿[16] - 公司按约定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拒绝超出部分[17]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分配预先追偿[17] 信息披露 - 公司提供担保交易须披露相关内容及占净资产比例[19] - 被担保人特定情形未还款或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应及时披露[19]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的责任人将根据情节受到处分或承担赔偿责任[21][23]
博通集成(603068) - 博通集成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08-08 18:1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被解聘或辞职时,及时上报上交所并公告[5]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5] 履职相关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3] - 公司提供便利,受妨碍可直报上交所[4] 其他规定 - 聘任董秘和证代签保密协议[6]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 保证参加上交所后续培训[7]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7]
博通集成(603068) - 博通集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8 18:1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4]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2]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6]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6] 减持规定 - 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8][10] - 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均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0] 股份变动 - 变动应自事实发生2日内报告公告[15] 制度信息 - 制度于2025年8月制定[19]
博通集成(603068) - 博通集成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8 18: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7] 自行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披露提案内容及相关资料,拟讨论董事选举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2]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4]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5] 主持人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9]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0] - 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主持人继续开会[20] 报告述职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述职[21] 投票相关 - 现场投票应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合理时间内完成,未完成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票视为弃权票[2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6]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26] 会议结束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应宣布提案表决情况和结果[28]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28]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8]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8][29] 特殊情况处理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原因导致中止或无法决议应采取措施并公告报告[29] 董事就任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29] 分红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0] 决议披露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按规定格式和内容要求披露决议公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