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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股份(603118)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25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 工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 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 定董事、高 ...
共进股份(603118)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25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 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如单一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两 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且不包括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选举方式产生或 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 ...
共进股份(603118)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25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 ...
共进股份(603118)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25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 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 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但兼职人数与职工董事人数之和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
共进股份(603118)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25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号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 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的基本制度,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应严格依本制度实施。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和债券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 ...
共进股份(603118)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25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以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投资新设公司、投资新项目、对子公司增资、 证券投资、风险投资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 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 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 股公司。 第二章 对外 ...
共进股份(603118)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25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非 职工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对非职工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
共进股份(603118)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25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 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共进股份(603118)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2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董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 ...
共进股份(603118)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7:16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十月 1 英文名称:Shenzhen Gongjin Electronic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 | |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共进电子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63684L】。 第三条 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于2015年2 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