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6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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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工: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6 15:49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部分事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部分事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部分事项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日常交易报告标准 - 涉及特定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8] - 涉及特定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重大诉讼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9] - 连续十二个月诉讼或仲裁事项累计金额达上述标准需报告[9] 其他报送情况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及时报送[11]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送[11] - 计提资产减值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超10%且金额超100万元需报送[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送[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送[12] - 股东、实控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限制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通报[13]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报告[16] 报告制度相关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及时”指两日内[20][22]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报告义务人签字(盖章)[20] - 公司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未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 信息报送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信息报送义务人[3]
上海沪工: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6 15:4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21日15点在上海青浦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 - 网络投票2024年5月21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5日[8] - 会议登记2024年5月16日9:00 - 16:00,地址上海青浦[11] 议案相关 - 各议案2024年4月27日已披露[3] - 5、6、7、10、11、12、13号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9] - 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和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议案[9] 其他事项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12] - 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13] - 修订多项议事规则和制度[14][15][16][17][18][19] -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20] - 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1]
上海沪工: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荣)
2024-04-26 15:49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以及 2 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作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 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邹荣: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副教授,中国执业律师。自 1986 年起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历任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校长 办公室主任、发展规划处处长、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等职,目前担任华东政法大 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并担任上海市教委、徐汇区人民政府、闵行区人民政府、长 宁区人民政府、奉贤区人民政 ...
上海沪工: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5:49
内部控制情况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财报内控有效[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97.19%,营收占比98.30%[9] 缺陷定量标准 - 财报内控缺陷评价中,利润总额等潜在错报重大缺陷有定量标准[14] - 非财报内控缺陷评价中,直接财产损失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损失≥资产总额1%[15]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财报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未发现非财报内控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7][18]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无未完成整改的财报和非财报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8]
上海沪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5:49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您可使用手机端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es.msf.gov.cn)"进行查询 "我在" Z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614 号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沪工")2023年12月 31 目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上海沪工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 ...
上海沪工: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5:49
第一条 为确保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等,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 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三)对公司重大业务重组、对外收购、兼并及资产出让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四)对公司拓展新型市场、新型业务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投融资、资产经营等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 ...
上海沪工: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15:49
| 证券代码:603131 |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 公告编号:2024-023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593 |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沪 工转债"自 2021 年 1 月 25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 司股份总数由 317,984,951 股变更为 317,990,632 股,注册资本由 317,984,951 元变更为 317,990,632 元。 鉴于上述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公 司治理程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 则,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上海沪工: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15:49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 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 ...
上海沪工: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4-04-26 15:49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报送相 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公司信息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公平的原则,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公司内部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正在策划、编制、审批期间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或其它特殊原因有权 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报送 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管理和负责,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各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
上海沪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5:49
| 证券代码:603131 |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4-012 | | --- | --- | | 债券代码:113593 |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舒振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会议除一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其余议案全部获 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董事会 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 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当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