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60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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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19:44
激励计划 - 2023年7月4日公司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7] - 2023年7月21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回购注销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7] - 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20,000股限制性股票[10] - 本次回购价格42.48元/股不作调整,拟以自有资金回购[12][13]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以111,170,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9.55元,共派现106,167,827.50元[11]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9:44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836人[1]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天健所业务总收入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1] - 2023年度天健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5家,收费总额6.63亿元[1] 公司决策 - 2023年4月和5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2][4] - 2024年4月审计委员会审议多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6] 审计情况 - 天健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有效性审计后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4] -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2023年年报审计中表现良好[7]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9:44
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 闫国庆任职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2024年4月1日[1] - 彭新敏自2024年4月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1] 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 -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1] - 独立董事情况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1]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9:44
业绩与分红 - 2023年度公司拟每10股派现9.55元,合计派现1.06亿元,现金分红比例45.11%[10] 业务规划 - 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不超1695万元日常关联交易[19] - 2024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申请不超7.7亿元综合授信融资业务[21] - 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不超5亿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22] 会议安排 - 2024年4月15日发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4月25日现场召开[2] -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1日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8]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4][5][6][7][8][12][15][18][21][22][25][26]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关联董事回避[19]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提交股东大会[23] 机构聘任 -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25]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意9票[27] -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9票[28]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9票[29][30][31] 股票处理 - 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42.48元/股[32] 政策与融资 -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34]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亿元股票[35] 资金管理 - 公司拟使用不超7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7]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26 19:44
外汇业务决策 - 2024年4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议案[1] 业务规模与期限 - 2024年度交易金额累计不超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2] - 授权期限自会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1][2] 业务相关信息 -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等,外币主要为美元[1][2] - 董事长或总经理获授权行使决策权[2] 风险与控制 - 业务存在汇率、履约、内部操作风险[4] - 制订制度、选合规机构、加强分析控制风险[5]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9:44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6]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9] -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有效执行,基本达内控目标[21]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将持续改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21] 其他新策略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评价工作,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12][13] - 明确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15][16]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19:44
理财额度 - 公司拟用最高70000万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可循环[5][8][13] - 已使用理财额度19000万元,未使用51000万元[16] 近12个月理财情况 - 合计实际投入38000万元,收回19000万元,收益4453893.72元,未收回19000万元[14] - 单日最高投入8000万元,与净资产比例3.82%[14][16] - 委托理财累计收益与净利润比例1.90%[16]
永新光学: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4-26 19:44
业绩与分红 - 2023年度净利润235,350,026.60元[2] - 每10股派现9.55元,拟派红利106,167,827.50元[2] - 现金分红比例45.11%[2] 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2024年4月25日总股本111,170,500股[2] 其他事项 - 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行为[4] - 聘任天健为2023 - 2024年度审计机构[5]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2024-04-26 19:44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2992 号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光学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永新 光学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目 录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永新光学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第 1 页 共 2 页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注册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董述职报告(闫国庆)
2024-04-26 19:4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诚信与勤勉的义务,认真履职,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闫国庆,男,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 沈阳市外经贸委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副所长、沈阳市辽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浙 江万里学院副校长兼商学院院长、宁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院长;现任宁波海上 丝绸之路研究院首席专家、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贝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艾克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安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