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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4-26 19:4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3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3 名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20,000 股,回购价格 42.48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申报时间:2024 年 4 月 27 日起 45 天内,每日 8:00—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19:44
| 授信银行 | 授信额度(万元) | |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 10,000.00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 1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10,000.00 | | 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 2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支行 | 12,0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 5,00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10,000.00 | | 合计 | 77,000.00 | 各银行授信额度如下: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9:44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 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
永新光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6 19:44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994 号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光学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永新光学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永新光学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永新光学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9:44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3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四)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 (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 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 处理"。同时,解释第17号要求:关于"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董述职报告(陈建荣)
2024-04-26 19:44
会议相关 - 2023年度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会议2次[3] - 2023年度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 - 2023年度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11][15] 人员相关 - 独立董事陈建荣出席各类会议并履职[3][5][6] - 进行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续聘毛凤莉为财务负责人[16] 股票相关 - 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28,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 - 对符合条件的48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19] - 2023年7月28日向9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1.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42.48元/股[22] - 2023年10月16日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10.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42.48元/股[23] 利润分配 - 完成2022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60元(含税)[26] 信息披露 - 本年度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71篇,共提交并刊出文件128篇[27]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26 19:44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04-03 17:48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加茂资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茂资讯")共持有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66,42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77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加茂资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 3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0%(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 调整)。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 | (股) |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1 17:38
参会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72人[4] - 出席股东持表决权股份80,550,927股,占比72.4571%[4] - 9名董事、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6] 议案表决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A股同意票80,550,927,比例100%[7]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A股同意票80,243,327,比例99.6181%[7]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5%以下股东同意票7,575,772,比例100%[8] 其他 - 股东大会见证律所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9] -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9]
永新光学: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01 17:3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Grandall Law Firm (Shanghai) 中国 上海 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27 楼, 200041 23-25&27 Garden Square, 968 Beijing West Road, Shanghai, China, 200041 电话/TEL: (8621) 5234-1668 传真/FAX: (8621) 5234-1670 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 2024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15 目在《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 集人、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式和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内容。 致: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