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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食品(6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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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食品(605300)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05-23 18:17
募集资金支取与置换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1] 募投项目规定 - 搁置超1年或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决定[10]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长于授权期限且不超12个月[13] -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协议与备案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 - 签三方监管协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7] 事项公告 - 置换自筹资金经流程后,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3]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13] 超募资金使用 -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不超总额30%[15]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用于其他项目可免特定程序[16]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使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5%,在定期报告披露[18]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3]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3]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2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4] - 董事会在报告中披露核查报告和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5]
佳禾食品(605300)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5-23 18:17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01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45,439.8597万元,股份总数45,439.8597万股[6][13] - 发起人认购36,000.0000万股,柳新荣等按不同比例认购[13] 股份限制与权益 - 发起人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20]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4] 股东诉讼与质押 - 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27][29] - 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需书面报告[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6个月内举行,多种情形触发临时股东会[37]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公告[45][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1/2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59][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开两次会[78][80] - 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董事会[80]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2] 审计与分红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成员3名,2名独立董事[87]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99] 其他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4]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提前10天通知[105][106] - 公司合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3]
佳禾食品(605300)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05-23 18:16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54,388,597股普通股,募资724,999,998.01元[2] - 发行费用13,909,476.44元,实际募资净额711,090,521.57元[2] 项目变动 - 新增金猫咖啡和南通佳之味为咖啡扩产项目实施主体[3] - 新增苏州吴江及南通海门为咖啡扩产项目实施地点[3] 时间节点 - 2025年1月16日收到发行股票注册批复[2] - 2025年3月7日出具《验资报告》[2] - 2025年4月24日通过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议案[3] - 2025年5月24日发布签订监管协议公告[10] 资金情况 - 截至2025年5月22日,两专户余额均为0元[4] - 甲方支取达条件应3个工作日通知丙方并提供清单[7]
佳禾食品(605300)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5-23 18:16
公司治理规则修订 - 2025年5月23日会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案[1] - 《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28][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28][29] - 取消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14][28][29] 财务资助与股份转让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6] - 监事会、董事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9] - 股东会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当选董事或监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半数[1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4] - 董事会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4] 监事会相关规定(取消前)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会议提前3日发出书面通知,紧急事由除外[17] - 监事会决议需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7]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7]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9][21]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9][2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0][21] 担保审议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7]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7]
佳禾食品(605300)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5-05-23 18:1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54,388,597股普通股,每股13.33元,募资724,999,998.01元,净额711,090,521.57元[2] 项目投资情况 - 咖啡扩产项目总投资62,115.10万元,调整后拟投入53,609.05万元[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20,000.00万元,调整前后拟投入均为17,500.00万元[5] 资金置换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6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754.31万元,拟置换702.80万元[6]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1,390.95万元,已用自筹资金支付419.90万元,拟置换366.12万元[8][9] - 保荐及承销费等各项费用自筹支付及拟置换金额[11] 事项审批情况 -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规定[10]
佳禾食品(605300)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5-23 18:1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6月9日召开[2] - 现场会议6月9日14点在公司会议室举行[2] - 网络投票6月9日进行,有不同时段要求[3] 议案相关 - 本次股东会审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章程议案[4] - 议案5月24日在指定平台披露[4] 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8] - 不同类型股东登记方式及时间要求[8][9] 会议其他信息 - 会议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9] -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9]
佳禾食品(605300)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3 18: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1] -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6]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1][2] - 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议案,置换时间合规[3] 表决情况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章程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佳禾食品(605300)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3 18:15
会议情况 - 佳禾食品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7位董事全部参加表决[1]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7票同意待股东会审议[1][2] - 拟修订21项内部制度,表决7票同意[3][4]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议案》表决7票同意[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7票同意[6][7]
佳禾食品(605300)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6 19:18
会议信息 - 会议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4月26日发布通知[4] - 2025年5月16日下午14: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5]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股东代理人)479人,代表股份247,482,350股,占比55.0182%[8] 议案表决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247,334,646股,占比99.9403%[9]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247,333,846股,占比99.9399%[11]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247,335,436股,占比99.9406%[13] - 《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246,857,158股,占比99.7473%[14]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247,332,846股,占比99.9395%[15]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247,316,246股,占比99.9328%[16] - 《关于2025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247,329,346股,占比99.9381%[2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246,848,267股,占比99.7437%[2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247,328,445股,占比99.9378%[22] - 《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246,811,266股,占比99.7288%[24] - 《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246,809,256股,占比99.7280%[25] -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47,331,945股,占比99.9392%[26]
佳禾食品(605300)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6 19:15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6日在苏州吴江召开[3] - 479人出席,持有表决权股份247482350股,占比55.0182%[3] - 7名董事、3名监事全出席,董秘出席,高管列席[4] 议案表决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247334646,比例99.9403%[5] -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票246857158,比例99.7473%[6] -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247332846,比例99.9395%[6]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247316246,比例99.9328%[6]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票247334046,比例99.9400%[6] - 《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同意票246835967,比例99.7388%[7] -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同意票246848267,比例99.7437%[7] 薪酬方案 - 2024 - 2025年度薪酬方案金额17370480,占比96.2803%[11] - 2024 - 2025年度薪酬方案金额636081,占比3.5256%[11] - 2024 - 2025年度薪酬方案金额35003,占比0.1941%[11] 其他 - 议案7、8、9、11、12、13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1] - 议案15为特别决议,需2/3以上有效表决股份通过[11] - 见证律所北京国枫,律师秦桥、王媛媛[12]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合法有效[12] - 公告日期2025年5月17日[14] - 上网公告为律所主任签字盖章法律意见书[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