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英科再生(688087)
icon
搜索文档
英科再生(688087) -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8-26 20:33
上市与募资 - 2021年7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3325.8134万股,发行价21.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73034.86万元,净额约65685.84万元[1] 资金使用与余额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575.06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为13800万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净额1620.72万元,汇兑损益净额 - 214.50万元[3] - 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561.80万元[3] - 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各专户余额分别为: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0.05万元、花旗银行上海分行NRA1818737226账户0.00万元、花旗银行上海分行NRA1818737927账户0.48万元、汇丰银行济南分行NRA023002538055账户2098.03万元、中国银行淄博分行244251146379账户463.24万元[8][9] 项目结项与资金补充 - 2024年9月20日,公司将年产3万吨新型改性再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3155.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 项目投入与进度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65,685.84万元,本年度投入5,068.90万元,已累计投入47,575.06万元[20]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695.71万元,占比14.76%[20] - “塑料回收再利用设备研发和生产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990.13万元,投入进度100%[20] - “年产3万吨新型改性再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6,544.55万元,投入进度67.50%,实现营业收入4,709.62万元[20] - “10万吨/年多品类塑料瓶高质化再生项目”本年度投入5,068.9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5,040.38万元,投入进度62.60%[2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5,000万元,投入进度100%[20] 资金临时补充与归还 - 2024年7月4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1] - 2024年9月26日提前归还3,200万元,2025年5月12日提前归还3,000万元,2025年7月1日归还13,800万元[11] 项目变更 - 2023年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塑料回收再利用设备研发和生产项目”变更为“年产3万吨新型改性再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变更金额9,695.71万元[14] 项目状态与营收 - “年产3万吨新型改性再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4] - “年产3万吨新型改性再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09.62万元[24]
英科再生(688087) -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6 20:33
公司治理 - 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 -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等制度[5] 资本结构 - 原注册资本18668.4775万元修订为19405.4775万元[3] - 原股份总数18668.4775万股修订为19405.4775万股[3][4] 业务调整 - 拟调整经营范围,新增家具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等项目[3] 其他事项 - 2025年7月21日完成股份登记[1]
英科再生(688087) -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越南英科清化(三期)项目的公告
2025-08-26 20:33
项目概况 - 越南英科清化(三期)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美元[4][7][11] - 计划用地约9.36公顷,厂房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9] - 建成后年产装饰建材6万吨、高端成品框7780万片[9][14]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越南英科总资产60452.95万元,净资产13526.77万元[10] - 2025年上半年营收20980.25万元,同比增长48.89%[10] - 项目建设投资3682万美元,铺底流动资金318万美元[11] 项目进展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通过项目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7] - 项目建设期24个月[4][13] 影响与风险 - 短期内对2025年财务和经营无重大影响[5][16][18] - 项目实施存在审批、融资、市场变化等风险[3][17]
英科再生(688087) -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5-08-26 20:33
业绩数据 - 2025年上半年营收16.66亿元,同比增16.13%,净利润1.46亿元[2] - 2025年上半年外销收入占比从83.27%提至88.80%,服务超130个国家[4] - 成品框等业务营收占比稳定超75%,装饰建材同比增速38.37%[4] - 2025年半年度拟每10股派现1元,预计分红19338571.70元[11] 资金使用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575.06万元[5]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回购股份488500股,占总股本0.25%[13] 研发情况 - 报告期实施研发项目33个,费用6269.75万元,同比增6.90%,新增知识产权163项[6] 合规与披露 - 修订/制定15项内控制度,合规培训覆盖率100%,组织“关键少数”培训2次,传递监管动态8次[8] - 报告期披露定期报告2份,临时公告等94份,“上证互动e”回复率100%[10] 激励计划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覆盖618人,占2024年底员工总数15.64%[14]
英科再生(688087) -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26 20:33
业绩说明会信息 - 公司计划于2025年09月15日13:00 - 14: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3][4][6] - 会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方式举行[4][6]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08日至09月12日16:00前提问[3][6] 其他信息 - 参加人员含董事、总经理金喆女士,可能调整[6] - 联系人徐纹纹,电话0533 - 6097778,邮箱Board@intco.com.cn[7][8] - 公司2025年8月27日已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3]
英科再生(688087) -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08-26 20:33
上市情况 - 2021年7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3325.8134万股,发行价21.96元/股,募资约73034.86万元,净额约65685.84万元[1] 项目投资 - 塑料回收再利用设备研发和生产项目调整后投资990.13万元,已累计投资990.13万元[3] - 年产3万吨新型改性再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调整后投资9695.71万元,已累计投资6544.55万元[3] - 10万吨/年多品类塑料瓶高质化再生项目调整后投资40000.00万元,已累计投资25040.38万元[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投资15000.00万元,已累计投资15000.00万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各项目累计投资47575.06万元[3] 项目进度 - 10万吨/年多品类塑料瓶高质化再生项目原计划2025年11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为2027年12月[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62.60%[6] 决策事项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1][8] - 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9]
英科再生: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19:21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 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保证信息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维护投资者权益 [1] - 适用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1] - 报告义务人包括可能获取公司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最先知悉重大信息者需履行报告义务 [1]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事项包括重要会议 重大交易 关联交易 重大风险 重大事故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进展 [3] - 重大交易需报告的标准包括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或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 或交易标的最近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 或交易标的最近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或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或交易标的最近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3] - 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不论数额大小均需及时报告 [4] - 关联交易不论数额大小均需及时报告 [4] - 重大风险事项包括重要业务陷入停顿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重要供应商或客户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重大亏损或损失 重大债务违约 重大诉讼仲裁 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相关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 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3个月以上等 [4] - 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 或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过1亿元 或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过500万元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比例达到50% 或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每增加或减少5% 或出现质押平仓风险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宣告无效 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履行承诺情况变更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相关股东增减持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收购债务重组等 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 经营方针和范围重大变化 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法定代表人经理董事辞职或变动 解聘或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法院禁止控股股东转让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被限制表决权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较大变化 获得大额政府补助 取得生产经营销售资质许可专利商标软著等 核心技术突破与迭代更新获得重要荣誉参与重大课题研究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等 [5][6] 报告程序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管理及披露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归集管理信息并履行汇报和信息披露职责 [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派驻控股及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 需指定联系人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7] - 第一责任人需敦促所在部门或单位收集整理重大信息 并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通报 需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 [7]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事项触及发生时点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包括事项发生当日或签署意向书协议时或知悉事件发生时或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时 需在重大事项发生当日或次日上午前报送书面材料 [7] - 报告义务人还需第一时间报告重大事项进展信息 包括签署意向书或协议书主要内容或变更解除终止 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进程和否决情况 交易付款安排 资产交付或过户事宜未如期完成的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 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9] - 董事会秘书可进行沟通和培训以保证信息报告及时准确 有权随时询问经办人或报告义务人情况 [9] 信息保密与对外披露 - 报告义务人在信息披露前需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不得泄漏内幕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不法利益 需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10] -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支机构通过网站公众号微博书面宣传资料产品广告新闻发布答记者问等对外披露宣传内容不得涉及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及内幕信息 内部网站内刊资料涉及未公开披露重大事项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10] - 无法确认对外披露宣传内容是否涉及重大信息的 需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确认后方能发布 [10] 责任与处罚 - 报告义务人发生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 造成信息披露不及时或错误疏漏 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或导致公司受到处罚的 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经济处罚解除职务等处分 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并根据要求将处理结果报相关机构备案 [11]
英科再生: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19:21
制度制定依据与适用范围 - 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资金占用,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2] -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界定标准遵循《科创板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3] 资金占用定义与类型 -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4]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代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费用、代偿债务、无商业逻辑的预付款、拆借资金(含委托贷款)、无真实交易背景承兑汇票等 [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者需承担赔偿责任 [6] 资金往来规范与限制 - 严禁以垫付工资福利、承担成本等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 [7] - 禁止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给关联方(参股公司同比例融资除外) [8] - 禁止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或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商业承兑汇票 [9]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需以现金清偿,金融创新清偿方式需经批准 [10] - 以资抵债资产需属于同一业务体系,需经评估审计并公告,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投票 [11] 管理职责与支付程序 - 董事会为责任部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为直接主管责任人,财务总监为业务负责人 [12] - 财务部门为日常实施部门,需定期自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13] - 关联交易支付需提供协议合同及决策程序文件,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支付 [14] - 财务部门需建立关联方资金往来专项财务档案 [15] 监督与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需制作并更新关联方清单,由证券部门及财务部门留存备查 [16] - 董事会需定期检查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异常需立即披露 [17]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需公告该说明 [18] 责任追究与处罚 - 违规向关联方支付资金的人员将受处分,包括扣减报酬、追回款项、免除职务,造成损失需赔偿 [19] - 子公司发生违规资金占用或担保时,将追究责任人行政、经济及法律责任 [20] - 公司需及时催收关联方占用资金,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21]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2] - 制度未规定事项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23]
英科再生: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19:21
内部控制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确保法律法规执行 提高经营效益 保障资产安全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 [1] - 公司需根据经营特点和环境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董事会对制度制定和执行负责 [1] 内部控制基本要素 - 内部控制涵盖内部环境 目标设定 事项识别 风险评估 风险对策 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 检查监督八大要素 [2] - 公司需完善治理结构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培育内部控制文化 [2] - 人力资源部门需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 建立授权和问责制度 [2] 控制活动范围 - 内部控制活动覆盖所有营运环节 包括销货收款 采购付款 存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 货币资金管理等 [3] - 专项管理制度包括印章使用 票据领用 预算管理 资产管理 职务授权 信息披露等 [3] - 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 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 募集资金使用 重大投资 信息披露的控制 [3]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需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架构 确定章程条款 选任关键管理人员 [4] - 协调控股子公司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 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 - 财务部门定期分析控股子公司季度月度报告 人力资源部门建立考核制度 [4] 关联交易控制 - 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 公平公开公允原则 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5] - 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 规定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6] - 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 审慎判断交易性质 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6] 关联交易执行规范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需提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股东会审议时需提醒关联股东回避 [7] - 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方 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状况 根据充分定价依据确定价格 [7] - 禁止审议交易状况不清 价格未定 对方不明的关联交易 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7] 资金资产安全监控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关注是否存在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利益的问题 [8] - 董事会定期检查货币资金 资产受限情况 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交易资金往来 [8] - 发现异常情况需立即披露 采取保护性措施追究责任 [8] 对外担保控制 - 对外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8] -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审批权限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9] - 董事会需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经营资信情况 审慎决策 必要时要求反担保 [9] 担保持续管理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原始资料 定期核对银行等机构 保证资料完整准确有效 [10] - 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 收集财务资料 分析财务状况偿债能力 [11] - 发现被担保人经营恶化或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告董事会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失 [11] 担保债务管理 - 督促被担保人按时履行偿债义务 未能履行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1] - 担保债务到期需展期并继续担保的 作为新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11]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执行 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 募集资金使用控制 - 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原则 遵守承诺注重使用效益 [12] - 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明确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责任追究等内容 [12] - 专户存储管理 签订专用账户管理协议 制定严格使用审批程序 [12] 募集资金项目监管 - 跟踪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确保按承诺计划实施 [12] - 因客观因素导致项目异常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12] - 配合保荐机构督导工作 主动通报资金使用情况 [1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确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投资方式的 必须经董事会审议 通知保荐机构 提交股东会审批 [13] - 终止原投资项目的 应尽快选择新项目 董事会对新项目可行性必要性效益作审慎分析 [13]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 出具专项报告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13] 对外投资控制 - 对外投资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 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13] -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审批权限 制定相应审议程序 [13] - 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评估投资项目可行性风险回报 监督执行进展 [13] 专项投资管理 - 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需制定严格决策程序报告制度监控措施 根据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14] - 进行衍生产品投资的需限定投资规模 制定决策程序报告制度监控措施 [14] - 委托理财需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 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14] 投资后续管理 - 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进展安全状况 出现异常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 [14]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情况 出现未达预期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追究责任 [14] 信息披露控制 - 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内容 指定董事会秘书为信息发布主要联系人 [15] - 保证董事会秘书及时获取信息 其他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 [15] - 当发生可能影响股价的情形时 责任人需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15] 信息保密与披露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明确密级缩小知情范围 保证信息可控 [16] - 因工作关系知悉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信息泄露时需及时报告监管部门和对外披露 [16]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 需披露时及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对外披露 [16] 承诺事项跟踪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指定专人跟踪落实情况 关注履行条件变化 [16] - 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事件动态 按规定对外披露相关事实 [16] 内部审计机构 - 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对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17] -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保持独立性 [17] - 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需审计委员会参与发表意见 [17] 内部审计职责 - 检查和评估公司各机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17] - 审计会计资料经济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 包括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 [18] - 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 确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主要内容 关注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18] 审计报告与沟通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包括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问题 [18] - 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的沟通 提供必要支持协作 [19] - 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如实反映内部控制缺陷及问题 [19] 审计工作管理 - 建立工作底稿制度 依据法律法规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明确工作资料保存时间 [19]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时 需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19] - 公告中披露缺陷风险后果及采取措施 审计委员会督促整改并披露整改情况 [19]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审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20] - 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 - 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核实评价意见 [20] 评价报告内容 - 评价报告需包括董事会对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评价工作总体情况 评价依据范围程序方法 [20] - 包括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上一年度缺陷整改情况 本年度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 [20] -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21] 考核与责任追究 - 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备和执行情况纳入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绩效考核 [21]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和影响执行的责任人予以查处 [21] 制度附则 - 公司及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23]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与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公司章程为准 [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3]
英科再生: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19:21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以规范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3] 制度制定依据 -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科创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 [3]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适用范围 - 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 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的可暂缓披露 [4] - 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商业敏感信息或国家秘密 披露可能引致不当竞争 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可豁免披露 [5] - 暂缓与豁免信息需满足未泄漏 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 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未异常波动三项条件 [7] 内部审核程序 - 需填写审批表 知情人登记表及保密承诺函 提交董事会办公室 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 [9] - 内部审核流程包括业务部门提交申请 董事会秘书审核 董事长审批三个环节 [10] - 申请未通过审核或审批的 需按规定及时对外披露信息 [10] 信息后续处理要求 - 已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时需及时核实并对外披露 [11] - 暂缓或豁免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后需及时披露信息 并说明此前暂缓或豁免事由及内部登记审核情况 [11] 责任追究机制 - 对不符合规定的暂缓或豁免处理行为 或未按制度办理业务导致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追究相关直接责任及分管责任人责任 [12]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按法律法规执行 [14]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