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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10-15 18:39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3年9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 2023年9月29日披露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公示[14] - 2023年9月29日披露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14] - 2023年10月10日监事会审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4] - 2023年10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征集表决权股数为0[15] - 2023年10月16日首次授予日,授予52万股[16] - 2024年10月15日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13万股[18] 激励计划相关要求 - 公司财报和内控审计报告不能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19]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无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9]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不能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0]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不能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处罚或禁入市场[21] 其他要点 - 公司和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22] - 预留部分授予日为交易日且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25]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预留部分授予信息披露义务[26]
开普云: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4-10-15 18:39
激励计划 - 2023年9月28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 - 2023年10月16日以18.74元/股授予52万股限制性股票[5] - 2024年10月15日调整授予价格为18.5513元/股[2] - 作废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1]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87元,总额12406554.19元[6]
开普云: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0-15 18:39
股权激励授予 - 2023年10月16日以18.74元/股向9名对象授予52万股限制性股票[5] - 2024年10月15日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等议案[5] 归属情况 - 2人2023年度绩效不合格,归属比例0%[6] - 合计作废12,000股限制性股票[6] 合规认定 - 律师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主体资格[10]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均符合规定[10]
开普云(688228) - 2024年9月12日及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9-13 18:14
公司概况 -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 [1][2]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智慧政务、数智能源、内容安全等领域 [2][3][4][5][6][9] -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围绕"AI算力+大模型+智慧应用"全栈战略,在算力、大模型与中台、智慧应用各层面推进核心技术与产品研发 [2][8] 业务发展 智慧政务 - 公司参与数字政府建设二十余年,运用大数据分析、数据中台、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承担了多项"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城市大脑、智慧城市等政务服务的顶层规划与建设 [5] - 公司密切围绕"人工智能+",赋能"政策查询与解读"、"提讯辅助办案"、"检察案例库"、"工商注册与监管"等智慧政务应用场景 [5] 数智能源 - 公司的数智能源业务核心竞争力在于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及新能源优化调控等核心技术,提供能源领域经营决策性检修等多维度数字化、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 [7] - 公司的虚拟电厂智慧调控平台产品,具备资源聚合、监测告警、预测分析、市场交易、调控执行和运营管理等功能,已在多个省市落地应用 [6][7] 内容安全 - 公司基于开普云开悟大模型和领域数据集,开发出面向AIGC时代的内容安全风控平台"鸠摩智" [4][9] - "鸠摩智"已在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成功部署,协助主管部门对大模型领域进行常态化监管 [4][9] - 公司新一代AI内容安全产品将逐步向大模型厂商和行业大模型终端用户进行延展,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 [4][9] AI算力 - 公司成立开普智算子公司,着力于打造AI算力与大模型深度融合的一体化产品和解决方案 [10][11] - 公司开悟"云边端AI一体机"和"开悟魔盒"边缘一体机等多个AI算力产品,灵活满足不同用户的多元化AI算力需求 [10][11] 知识问答 - 公司开悟AI知识库问答系统,融合开悟大模型的理解和分析能力,配合RAG检索和全文检索技术,形成高效率、高精度的专属模型训练和检索策略 [11] - 该系统支持"零代码"快速搭建,应用界面可灵活嵌入网站、APP、小程序等,支持数字人形象和声音设置,满足各类定制化问答场景需求 [11] 公司发展 -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有望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8] -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和激励核心团队,进一步提高了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9] - 公司回购股份部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剩余部分将在未来三年内完成转让或注销 [9] -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9]
开普云:关于参加2024年半年度软件及人工智能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9-03 17:28
财报与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4] - 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13日14:00 - 16:00参与业绩说明会[4] 会议方式与地点 - 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5] - 会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6] 投资者参与 - 可在2024年9月12日16:00前通过邮箱提问[6][7] - 可在2024年9月13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参与[7] 参会人员与联系 - 参加人员有严妍、马文婧、王金府[7] - 联系人是开普云董事会办公室[8] 后续查看 -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8]
开普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8-22 18:46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4-047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07,420股 归属股票来源: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里的股份。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713.344 万股的 1.862%。其中首次授予 1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490%,首次授予部分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2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0.37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3)授 ...
开普云: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4-08-22 18:46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4-045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 15.367 元/股调整为 15.18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
开普云: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8-22 18:46
股权激励授予 - 2022年9月13日首次授予,15.81元/股,45人获100万股[5] - 2023年4月20日预留授予,15.81元/股,25人获25万股[5] 归属情况 - 4人离职,8人绩效良好归属80%,7人合格归属60%,8人不合格归属0%[8] - 合计作废27人109,080股,首次授予已作废139,280股[8] 会议审议 - 2022年8月26日董事会通过激励计划议案[2] - 2022年9月13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议案[4] - 2024年8月22日董事会通过调整授予价格等议案[7] 影响与意见 - 作废部分股票对财务经营无实质影响[9] - 监事会同意作废109,080股[10] - 律师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资格,调整等符合规定[11]
开普云(688228)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2 18:46
报告基本信息 - 报告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3] - 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名称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开普云[10] - 公司外文名称为Ucap Clou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缩写为Ucap[10]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汪敏[10] - 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东东升路1号汇星商业中心5栋2单元1805室[10] - 公司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7层和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凯旋大厦9B座33层[10]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马文婧,证券事务代表为蔡雪君[12]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13]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为www.sse.com.cn[13] - 公司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简称为开普云,代码为688228[14] - 公司成立于2000年,致力于成为AGI时代全栈AI产品服务提供商[31]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负责人汪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金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子扬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3] -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3] - 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3] - 报告中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对投资者实质性承诺[3] - 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3] - 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3] - 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3] - 无其他需说明事项[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55,130,983.48元,上年同期97,862,905.78元,同比增长58.52%[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384,916.25元,上年同期 -10,697,949.6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8.70万元[15][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44,362,719.12元,上年同期 -73,570,905.39元,减少7,079.18万元[15][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47,837,695.51元,上年度末1,296,656,025.61元,较上年末减少3.76%[15] - 总资产1,896,907,018.79元,较年初2,091,495,524.86元下降9.30%[16] - 基本每股收益 -0.25元/股,上年同期 -0.16元/股,较上年减少0.09元/股[1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25%,上年同期50.71%,较上年同期减少16.46个百分点[16] - 本报告期研发投入为5,312.80万元,同比增长7.07%[17]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3,437,166.52元[19] - 费用化研发投入本期数3957.84万元,上年同期数4088.38万元,变化幅度 -3.19%[89] - 资本化研发投入本期数1354.96万元,上年同期数873.79万元,变化幅度55.07%[89] - 研发投入合计本期数5312.80万元,上年同期数4962.17万元,变化幅度7.07%[8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本期为34.25%,上年同期为50.71%,减少16.46个百分点[8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本期为25.50%,上年同期为17.61%,增加7.89个百分点[90]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155,130,983.48元,同比增长58.52%,主要因AI大模型与算力业务新举措成效及数智能源业务收入增长[140]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成本84,877,329.23元,同比增长96.34%,因报告期收入上升[140][141] - 2024年上半年公司销售费用22,038,029.57元,同比下降7.00%,因加强费用管控[140][141]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管理费用51,576,130.77元,同比增长46.82%,因2023年实施两次股权激励计划[140][141]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39,578,399.91元,同比下降3.19%[140]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44,362,719.12元,因执行业务订单支付采购款多[140][141]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4,538,760.65元,同比下降183.41%,因增加理财产品投资及去年同期收到业绩补偿款[140][141] - 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377,968,129.47元,占总资产比例19.93%,较上年期末变动 -40.13%[142]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期末数为144,248,585.28元,占总资产比例7.60%,较上年期末变动45.91%[142] - 应收账款本期期末数为365,607,618.89元,占总资产比例19.27%,较上年期末变动 -29.17%[142] - 存货本期期末数为280,486,732.66元,占总资产比例14.79%,较上年期末变动58.28%[142] - 无形资产本期期末数为29,392,512.03元,占总资产比例1.55%,较上年期末变动142.83%[143] - 应付账款本期期末数为176,908,727.33元,占总资产比例9.33%,较上年期末变动 -32.05%[143] - 合同负债本期期末数为69,849,914.57元,占总资产比例3.68%,较上年期末变动 -33.95%[143] - 报告期投资额为0元,上年同期投资额为1,000,000元,变动幅度 -100%[146]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初数98,862,888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89,034.58元,本期购买金额480,000,000元,本期出售/赎回金额433,325,268.14元,期末数144,248,585.28元[147]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数智能源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15.72%,增加1,646.18万元,新增签约额同比增长42.92%,增加2,947.91万元[16][140] - 公司AI大模型与算力业务因产品结构和市场竞争等因素,毛利率水平存在持续性风险[133][134] 行业政策环境 - 预计到2028年中国AIGC产业规模将达7202亿元,到2030年有望达11441亿元[22] - 2024年要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到2027年基本形成高效政务服务体系[26] - 2024年1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鼓励虚拟电厂示范项目开展,挖掘资源潜力应对电力问题[24] - 2024年2月国家发改委优化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和价格机制,规范价格传导[25] - 2024年3月政府提出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21][23] - 2024年4月国家部署数字经济重点工作,包括布局设施、构建制度等内容[21][23][26] - 2024年5月多部门完善人工智能标准,推进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标准研制[22] - 2024年5月国家明确将虚拟电厂纳入电力市场经营主体[25] - 2024年7月国家提出建设一批虚拟电厂,健全技术标准体系等[25] - 2024 - 2026年选取12个行业和领域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27] - 2024年上半年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0.6%,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7%[39] - 2024年上半年中国AI大模型产业蓬勃发展,AIGC领域取得显著技术突破[41] - 2024年5月16个部门联合发布举办“数据要素×”大赛通知,涉及12个行业领域[42] - 国家数据局将推出数据产权等8项制度文件[42] 公司业务成果与荣誉 -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开悟魔盒”“智库秘书”等产品,升级开悟多模态大模型等前沿产品[32] - 公司2个“开普云开悟文本生成算法”和2个“开普云开悟图像生成算法”通过中央网信办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33] - 开普云入选“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伙伴计划(第三批)”模型伙伴成员等多项荣誉[33] - 公司是国内最早一批由大模型及应用软件、AI一体机产生数千万级营业收入的AI应用厂商[33]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首个智算中心项目交付并确认收入[33] -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容安全市场保持较高地位,尤其在政务领域领先[34] - 公司开发出面向AIGC时代的内容安全风控平台“鸠摩智”,已在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部署[34] - 公司成为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WG5信息安全评估工作组成员,参与相关国家标准制定[34] - 公司加入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参与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安全评测等领域工作[35] - 公司在“首届金灵光杯中国互联网创新大赛”数字政府赛道中,“先觉”产品获二等奖,“鸠摩智”产品获优秀奖[35] - 公司在虚拟电厂领域积累行业深耕与客户基础、产学研合作、试点应用落地三大核心优势[36] - 公司参与数字政府建设二十余年,构建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承担多项政务服务顶层规划与建设[38] - 公司获得上海数据交易所等供需方认证、凭证和会员证,与ISO 55013数据资产管理人工智能实验室合作[38] - 公司入选“2024中国人工智能多模态大模型企业综合竞争力20强”[52] - 公司入选“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伙伴计划(第三批)”模型伙伴成员[52] - 公司入选IDC发布的《2024IDC政务大模型厂商图谱》基础大模型代表厂商[52] - 公司荣获全球分布式云大会“中国AI大模型创新企业”奖项[52] - 开普云两个案例入选“2024人工智能大模型场景应用典型案例”[52] - 公司开悟多模态内容生产平台服务国家重大项目,支持多模态内容生产和作品传播[52] - 公司与中国经济信息社合作推出“智库秘书”政务大模型智库产品和服务[52] - 公司入选“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伙伴计划(第三批)”模型伙伴成员[119] - 公司在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获评“2024人工智能大模型场景应用典型案例”[119] - 公司在全球分布式云大会荣获“中国AI大模型创新企业”奖项[119] - 开普云内容安全管理平台入选2023年华为云商店商品GMV增速TOP,获评“华为云商店2023年度新晋黑马商品奖”[127] - 2024年1月获得中国互联网协会颁发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贡献奖[128] - 2024年3月入驻广州数据交易所,成为会员[128] - 2024年5月成为中国信通院算力产业发展方阵“智算生态圈”首批成员[128] - 2024年7月在CFS2024第十三届财经峰会暨Amazing2024创新企业家节上荣获“杰出人工智能引领奖”,董事长汪敏被授予“2024人工智能行业影响力人物”称号[129] 公司业务模式 - 公司业务分为AI大模型与算力、AI内容安全、数智能源和数智政务[46] - 公司AI大模型和算力业务交付以产品交付为主,目标客户包括政府机构等多种群体[51] - 公司数智能源业务提出虚拟电厂智慧调控平台产品,具备多项功能[56] - 公司与华北电力大学合作承接苏皖合作区虚拟电厂示范工程建设,参与安徽省相关业务,支撑宣城和安徽省级虚拟电厂平台建设[58] - 公司参与数字政府建设二十余年,承担多项政务服务顶层规划与建设,交付多个平台及应用[59] - 公司已获得上海、贵州、广州等地数据交易相关认证和证书,与ISO 55013数据资产管理人工智能实验室合作[59] - 公司AI一体机产品面向行业客户交付,交付后提供持续服务,面向智算中心建设交付软硬件产品[60] - 公司AI内容安全产品基于云平台提供SaaS服务,按年收费,客户复购率高,可通过华为联营联运商城采购[62] - 公司软件产品提供解决方案及实施服务交付模式,验收完成后确认收入[63] - 公司研发过程包括规划、需求、实现、发布四个阶段[64] -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销售体系,以公开招标等方式获取业务,软件类产品面向多类客户[65] - 公司AI算力产品面向有智算中心建设需求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66] - 公司根据供应商多因素综合评定选择最佳合作供应商,采购多种产品和服务[67] 公司技术能力 - 海量大数据处理技术支持PB级数据秒级处理效率,图数据库支持对超10记录的大数据表检查,单机半小时内完成对3000万个节点、10亿条边大图加载,1秒内完成大图k - NN两步域查询[81] - 大模型推理增强技术可弥补大模型处理专业业务事实性和实时性缺陷,抑制幻觉[71] - 大模型服务快速部署技术可显著缩短大模型应用服务上线时间,提升业务系统部署运维效率[72] - 多模态内容生成技术支持文生图、文生视频等多种跨模态内容生成[73] - 知识模型融合的错敏文本识别技术可实现异常内容检测、高频词与新词发现、错别字定位纠正[74] - 高性能音视频内容分析与理解技术形成图像分类等核心技术模块,构建政务领域音视频数据库[75] - 混合模态内容语义向量化检索技术可实现快速准确召回,赋能图文搜索等业务场景[76] - 虚拟电厂调度指令分解控制技术可实现交易量价上报方案及聚合资源调度综合效益最优[77] - 电力市场交易策略预测技术可设计最佳报量报价策略,实现虚拟电厂收益最大化[78] - 综合能源分布式负荷预测技术可提高综合能源系统负荷预测精度,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79] 公司知识产权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专利3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76项,报告期
开普云: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2 18:46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者"公司")的 委托,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开普 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开普云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见证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