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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688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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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024-12-13 16:35
出让方信息 - 截至2024年12月9日,弘云久康持股11,650,207股,比例8.47%[2] 转让情况 - 拟询价转让上限1,788,421股,占总股本1.30%[3] - 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前20交易日均价70%[5] - 转让价格26.19元/股,金额46,838,745.99元[13] 认购情况 - 2024年12月10日收到7份有效报价,认购239万股,倍数1.3倍[12] - 受让方4名,诺德基金等分别受让不同数量股份[13] 公告情况 - 2024年12月10日公告转让计划书,11日公告定价提示[16] 资格核查 - 2024年12月6日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9日出具核查意见[17] - 出让方、受让方符合要求,申购报价无不当情形[18][19][20][21]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3 16:35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4-056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弘云久康数据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云久康"、"出让方")保 证向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嘉和美 康")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26.19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1,788,421 股。 弘云久康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 价转让。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询价转让后,出让方合计持股比例由 8.47%减少至 7.17%。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 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截至 | 2 ...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2024-12-10 18:19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 2024 年 12 月 10 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26.19 元/股。 ● 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4-055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弘云久康数据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云久康"、"出让 方")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一)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结果,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 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 上海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一)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嘉和美康"或"公司")股东询价转 ...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2-10 16:18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14点30分[9]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9]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1] -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1] 股份与资本 - 2024年8月15日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1,004,378股[14] - 2024年二、三季度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3,531股[14] - 公司总股本由138,571,693股变更为137,570,846股[14] - 公司注册资本由138,571,693元减少至137,570,846元[14] - 公司注册资本拟减少约0.72%,由13857.1693万元变为13757.0846万元[17] - 公司股份总数拟减少约0.72%,由13857.1693万股变为13757.0846万股[17] 业务与地址 - 原经营范围拟变更为软件开发等多项业务[15] - 公司经营范围修订,新增软件开发、销售等多项业务[17] - 公司注册地址拟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8号楼环宇大厦1层101 - 02 - 1号房屋”[16] 议案审议 - 议案于2024年12月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8] -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18]
破发股嘉和美康股东拟询价转让 2021年上市超募5亿元
中国经济网· 2024-12-10 15:10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 - 弘云久康拟转让1,788,421股嘉和美康股份,占总股本的1.30% [1] -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1] - 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 [1] 弘云久康持股情况 - 弘云久康持有11,650,207股嘉和美康股份,占总股本的8.47% [2] - 弘云久康为嘉和美康持股超过5%的股东,但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高管 [2] 询价转让细节 - 弘云久康所持股份已解除限售,权属清晰 [3] - 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3] - 中金公司将根据认购价格、数量和时间优先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3] 公司上市及募集资金情况 - 嘉和美康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39.50元/股,发行数量为3446.94万股 [3]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3.6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2.40亿元 [5] - 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4.90亿元 [6] 发行费用及用途 - 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1.21亿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9782.30万元 [6] - 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专科电子病历研发项目、综合电子病历升级改造项目、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 [6] 股票表现 - 目前嘉和美康股票处于破发状态 [4]
嘉和美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2024-12-09 19:56
转让时间 - 2024年11月1日,中金公司收到询价转让委托[3] - 2024年12月6日,中金公司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4] 出让方信息 - 弘云久康注册于2015 - 04 - 14,出资4000万元[5] - 弘云久康为嘉和美康持股超5%股东[6] 转让合规 - 转让股份权属清晰,已履行必要程序[6][7] - 出让方符合转让主体资格,无禁止情形[9]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2024-12-09 19:56
股份转让 - 出让方弘云久康拟转让1,788,421股,占总股本1.30%[2] - 截至2024年12月9日,弘云久康持股占比8.47%[4] - 拟转让股份占其持股比例15.35%[7] 转让规则 - 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前20交易日均价70%[8] - 按有效认购总股数确定转让价格[9] 其他情况 - 受让方为机构投资者[2] - 公司无应披露经营风险[12] - 转让不导致控制权变更[12] - 转让计划实施有中止风险[13]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公司章程
2024-12-03 16:54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12 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 | 董事 21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3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0 | | 第一节 | 监事 30 |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0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2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 ...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03 16:54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4-050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5)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华已经连 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 ...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3 16:5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和美康") 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 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4-053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拟聘任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兴华")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 查,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中兴华具备证券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