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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芯科技(68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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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芯科技(688262)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30 20: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6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3599.9913万元,股份总数为33599.9913万股[7][15]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17] 股权结构 - 郑茳持股1320.6060万股,持股比例7.3367%[14] - 肖佐楠持股924.4260万股,持股比例5.1357%[14] - 匡启和持股379.6740万股,持股比例2.1093%[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9] - 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77] - 董事会对交易、关联交易有审议权限规定[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1]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2]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9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7]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13][11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要求[124][125]
国芯科技(6882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30 20:47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 ...
国芯科技(688262)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30 20:47
人员要求 - 审计负责人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管理职务任职经历[5] 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内审体系建立、运行与维护,董事长组织审计委员会工作[7] - 审计委员会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处理复议事项[8] - 总经理营造内审环境,组织整改[10] - 内审部拟订制度、开展审计等工作[10] - 被审计对象配合审计并整改[11] 工作机制 - 董事会确保内审权限,听取审计进展报告[12][15] - 内审负责人提交审计工作报告[16] - 公司建立投诉举报和复议制度[16][17] 制度管理 - 内审部修订完善制度并负责解释[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22]
国芯科技(68826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30 20:4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六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5]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结果[18]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18]
国芯科技(68826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30 20:47
独立董事职权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5] - 特定事项审议后提交董事会[5] 会议规则 - 提前两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7] - 半数以上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 - 需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7] - 公司承担相关费用[9] - 述职报告应含专门会议情况[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1]
国芯科技(6882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30 20:47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 人员等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国芯科技(688262)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梁俪琼)
2025-04-30 20:28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提名人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梁俪琼为苏州国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苏 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 ...
国芯科技(688262)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5-04-30 20:28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 事会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 日 1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效率,明确 责任划分,提升公司综合营运水平及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调 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
国芯科技(688262) -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4-30 20:28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其中,权小锋先生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专业教 授职称及管理学博士学位,符合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相关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于燮康先生、权小锋先生、梁俪琼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权小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苏州国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 ...
国芯科技(68826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梁俪琼)
2025-04-30 20:28
独立黄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梁俪琼,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