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688300)

搜索文档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13 19:32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事务。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 数并担任主任委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 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 ...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6-13 19:32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行使董事会秘书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要求,并参照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科创公司董事会秘 书; (四)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13 19:32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大 股东)、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大股东在买卖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虚假交易、操控价格、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13 19:32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关联交易, 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江苏联瑞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 联交易非关联化。 公司应当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确 定公司关联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当仔细查阅关联 人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当在各自权限内履 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 ...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13 19:32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规则。 (一)不具有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1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宏 观经济分析与判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除董事长外,其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13 19:32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 ...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6-13 19:32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本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 断提高履职能力。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 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 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江苏联瑞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 ...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2025-06-13 19:32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内部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具体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事会办公室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的事项。 第九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 (一)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的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与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 证券服务机构的沟通工作,统一负责与投资者、股东的接待 ...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远期结售业务汇管理办法
2025-06-13 19:32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 售汇业务,有效防控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 汇或者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 的条款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 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 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第五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能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 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 ...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13 19:32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有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