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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24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则 - 公司制定本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累积投票制定义: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或分配使用表决权,董事会需公示候选董事简历 [2] - 适用范围: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职工董事不适用本细则 [2][5] 董事选举及投票机制 - 票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持股数×应选董事人数,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投票权分开计算 [3] - 投票规则:股东需填写持股数并分配表决权数,投票人数不得超过应选董事人数,否则选票无效 [3] - 当选条件:董事候选人得票数需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0% [3] 董事当选及补选规则 - 当选人数不足处理:若当选董事达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缺额下次补选;若不足三分之二则需第二轮选举或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 [4][5] - 票数相同处理:对得票相同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若仍无法决定则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 [4] 附则 - 股东会需明确告知累积投票规则并解释细则内容,确保股东正确行使权利 [7] - 细则与法律法规或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术语定义如"以上""超过"等不含本数 [7]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审议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7]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23
公司股份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 制度适用于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规范其持股及变动行为[2] - 明确禁止内幕交易、虚假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3] - 持股计算包含登记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股份,多账户持股需合并计算[4][3] 股份转让限制规定 - 董事及高管股份禁售情形包括:上市首年内、离职半年内、立案调查期间等9类情形[5] - 未盈利公司董事及高管需在上市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禁售首发前股份,盈利后方可减持[6]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为上市后12个月+离职6个月,解禁后4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市时持股25%[10] - 控股股东减持需披露控制权安排,且需满足近三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净利润30%等条件[12] 交易窗口期及特殊限制 - 禁止交易期间涵盖财报公告前15日/5日、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等[7] - 大股东在立案调查、公开谴责等6种情形下不得减持[8]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面临退市风险、被立案调查等情形时禁止减持[9] 股份变动比例与操作规范 - 董事及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上年末持股25%(≤1000股可全部转让)[16] - 新增股份中无限售条件部分当年可转让25%,有限售部分计入次年基数[17] - 离婚分割股份后双方在任期内及离任6个月内仍需遵守25%年度转让限制[18] 信息披露与监管机制 - 董事及高管需在任职/离职/信息变更后2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9] - 减持计划需提前15交易日披露,含数量、价格区间、限售情形说明等内容[24] - 违规交易需披露具体情况、补救措施及收益追缴计算方式[26] 账户管理与股份锁定 - 中登上海分公司按上年末持股25%计算年度可转让额度并解锁对应股份[32] - 离任人员股份自申报日起锁定6个月,到期后自动解锁[36] - 涉嫌违规交易时中登可依监管要求锁定相关股份[33] 违规处罚措施 - 内部处分包括警告、降职、追偿损失等,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37] - 监管处罚涵盖交易所纪律处分、限制交易账户6-12个月及证监会市场禁入[38][39] 配套执行文件 - 设置股票买卖问询函、确认函及股份变动申报表三份标准化附件[18][19][20]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23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流程,防止内幕交易,确保公平信息披露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管等所有相关人员,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 [2][3] - 对外信息报送需分级审批,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4] 信息保密与报送流程 - 董事、高管等需在定期报告或重大事项披露前履行保密义务,禁止通过业绩会、调研等途径泄露信息 [5][6] - 无法律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报送要求应被拒绝,依法需提前报送的需签署保密承诺并登记为内幕知情人 [7][8]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年报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且内容不得少于业绩快报 [9] 特殊情况处理与责任追究 - 商务谈判或贷款申请中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并禁止利用信息交易公司证券 [10]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三级审批,必要时需董事长批准,经办人及审批人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11] - 外部单位接收未公开信息需提供接收人详细信息(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等)并备案,保密材料保管期限为10年 [12][13]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导致公司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证券交易的将报送监管机构处理 [1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 [19][20]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远期结售业务汇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23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远期结售汇业务,防控外币汇率风险,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1] - 远期结售汇定义为公司与银行约定未来外汇交易的币种、金额、汇率及期限的合约业务,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1][2] 业务操作原则 - 业务必须以实际生产经营为基础,禁止以套利或投资为目的的交易,仅能与国家批准的外汇业务金融机构合作 [1][2] - 交易需匹配公司外汇收支预测,严格控制在审批额度内,不得影响正常经营,禁止使用募集资金或他人账户操作 [2][3] 审批权限与职责 - 财务部负责拟定年度交易方案及可行性报告,董事会/股东会按标准审议(如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或保证金超5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 [2][3] - 审计部监控业务盈亏及合规性,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各部门责任人明确(财务部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3][4] 内部管理流程 - 建立专业团队与内控制度,制定决策程序、止损限额及应急预案,财务部主导操作并协同销售/采购部预测外汇需求 [4] - 流程包括方案制定→总经理审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金融机构签约→交割跟踪→季度盈亏报告→审计核查 [4][5] 风险监控与信息披露 - 财务部需实时跟踪汇率波动及风险敞口,重大亏损(超净利润10%或绝对额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并重新评估套期有效性 [6][7] - 套期保值业务需披露工具类别、风险敞口对冲关系及效果评估,禁止以套期名义进行投机交易 [7][8] 档案与信息管理 - 业务档案(计划、交易资料)与原始文件(协议、授权)由财务部分类保管10年,严格执行信息隔离与岗位分离原则 [4][8]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23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 [1] - 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所有业务环节 [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的审计评价活动 [1] - 内部控制目标涵盖经营管理合规性、经营效率效果、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真实性 [1]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负最终责任,重要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1]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 公司设立独立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 [2] - 内部审计部门需配置专职人员,必要时可抽调会计、工程等专业人员组成审计组,人员需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 - 实行审计回避制度,与审计事项有关联或亲属关系者不得参与审计 [2]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需披露其学历、职称及关联关系 [2] 内部审计职责 - 审计内容包括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财务资料合法性审查及反舞弊机制建设 [3] - 需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及发现问题,保持独立性且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4] - 年度/半年度需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对缺陷问题追踪整改,重点关注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内部控制 [4][5] - 审计范围覆盖销货收款、采购付款、资金管理等所有业务环节,可依据行业特点调整 [5] 审计实施重点领域 - 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有效性 [6] - 重点审查对外投资、资产交易、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批程序及合同履行情况 [6][7][8] - 募集资金审计需关注专项账户管理、投资进度合规性及资金用途变更程序 [9][10] - 信息披露审计需检查重大信息范围界定、保密措施及承诺履行跟踪机制 [10] 审计业务流程规范 - 审计流程包括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收集审计证据及编制工作底稿 [11][12] - 审计证据涵盖原始凭证、会议记录、合同复印件及调查记录等材料 [11] - 审计报告需包含问题事实、责任界定及整改建议,初稿需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13] - 审计档案需分类保存,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0-50年)和短期(10年以下) [14][15] 奖惩机制 - 对审计表现优异的部门或个人可提出奖励建议,对阻挠审计、弄虚作假等行为可建议处分或经济追责 [16] - 审计人员若存在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泄露机密等行为,将面临处分或刑事责任追究 [17]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解释权归审计委员会 [18]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2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相关规定[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活动增进投资者认同,提升公司价值和治理水平[2] - 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符合法律法规)、平等性(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性(及时回应诉求)、诚实守信(杜绝误导信息)[2][3] 投资者关系工作内容与方式 - 工作对象涵盖在册/潜在投资者、分析师、财经媒体、监管机构等[4] - 沟通内容涉及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ESG数据、股东权利行使程序等九大类[4] - 采用多渠道沟通方式:官网专栏、新媒体、电话/传真/邮箱、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需确保渠道畅通并定期更新[3][5][6] - 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股东会需提供网络投票便利,鼓励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5] 投资者说明会规范 - 强制召开说明会的情形包括现金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五类[6]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问题并可采用视频互动形式[7] - 说明会需董事长或总经理出席,缺席需公开说明原因,过程需直播并事后披露[6][7]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为主管领导[7][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包括制度拟定、活动组织、投诉处理、平台运维等[8][9] - 工作人员需具备法律/财务知识、沟通技巧、行业认知等六项核心素质[9]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法定披露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非法定披露统一归口董事会秘书审核[9][10] - 禁止行为包括预测股价、选择性披露、歧视中小股东等八类违规情形[11]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内容并存档,保管期限依交易所规定[11][12] 附则与制度效力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生效[12]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23
第五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 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或董 事会办公室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的事项。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 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 ...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23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 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2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行使董事会秘书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要求,并参照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科创公司董事会秘 书; (四)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五)协助董事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积极推动公司避 ...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2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证 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 度。 第四条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 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的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