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公司(688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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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虹公司(68834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08-31 17:4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 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标的资 产应当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升级和提高 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标的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1.2 条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 标的公司从事晶圆代工业务,主要工艺节点为 65/55nm、40nm,主要覆盖独 立式非易失性存储器、嵌入式非易失性存储器、逻辑与射频、高压等工艺平台。 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华虹公司(68834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5-08-31 17:45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式向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 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4 名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微") 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华力微 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2025 年 8 月 29 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1/1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 ...
华虹公司(68834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2025-08-31 17:45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标的资产为上海华虹(集团)有 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 4 名股东所持华力微合计 97.4988%股权。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形下,本次交易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 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 1/2 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式向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 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 ...
华虹公司(68834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5-08-31 17: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力微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信息保密 - 公司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记录信息[2] - 公司多次督导知情人遵守保密制度[2] - 公司与多方签署《保密协议》[2] - 公司采取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2] 合规情况 - 公司及董事、高管未利用信息买卖股票或内幕交易[3] 时间信息 - 说明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5]
华虹公司(688347) - 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2025-08-31 17:45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 行为。 1/2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 说明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式向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 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4 名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微") 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华力微 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 ...
华虹公司(688347) - 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5-08-31 17: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华力微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股价表现 - 2025年7月18日收盘价52.93元/股,8月15日收盘价78.50元/股,累计上涨48.31%[1] - 同期科创50指数涨9.31%,半导体行业指数涨10.78%[1] - 剔除大盘和同行业影响后涨幅分别为39.00%、37.53%[1] 其他 - 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18日起停牌[1] - 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并完成相关材料填报提交[2][3]
华虹公司(688347) - 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025-08-31 17: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华力微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5] 交易进展 - 公司A股2025年8月18日开市起停牌,9月1日开市起复牌[4][5][7] - 2025年8月29日董事会同意交易方案及预案等议案[7] - 审计、评估未完成,暂不召开股东大会[7] - 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机构批准等[8]
华虹公司(688347)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2025-08-31 17:45
股票代码:688347 股票简称:华虹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1347 股票简称:华虹半导体 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 交易类型 | 交易对方名称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等 名交易对方 4 | | 募集配套资金 | 不超过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35 | 二〇二五年八月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声明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 案及其摘要中涉及的标的公司相关数据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机构评 估。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 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产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 予以披露。 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 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对重组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 ...
华虹公司(68834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8-31 17: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华力微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力微97.4988%股权[2] - 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持有华力微2.5012%股权[2] 新策略 -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1,3] - 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等[3] - 交易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3]
华虹公司(68834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2025-08-31 17:45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 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的 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 办人员,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 机关作出相关生效裁判的情况。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