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68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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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6884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22:06
董事会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4]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5][6]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12]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9]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3日前发出[23]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可书面委托,未出席亦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24][25]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特定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9]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3]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33] 利润分配与提案审议 - 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出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后出正式报告[34]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制成决议,出席董事签名,由董事会秘书保存[37] - 会议记录含相关信息,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7] - 董事不签字又不说明不同意见,视为同意[3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9][40] 决议下达 -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文件由董事长签发下达和上报[42]
凌云光(68840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22:0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 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凌 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对董事会负 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 人: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 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 ...
凌云光(688400)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8 22:0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关联交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凌云光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 理性和公允性,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1 第二章 关联交易范围 第五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转移 ...
凌云光(688400) -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8 22:0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8 月 |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辛症 | | 第一章 总则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20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第一节 董事 . |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 | | 第三节 董事会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2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52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57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 第一节 通知 ・ | | ·· 第 ...
凌云光(6884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22:0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董事人数不足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 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1][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9]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21][22]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22]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表决与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总数[3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3]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6]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33] - 关联股东表决关联交易事项应回避[34][35] 其他事项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44]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44]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6]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8][51]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利害关系股东不得参与[50]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方式[51]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5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说明并提示[52] - 公司回购决议次日公告[4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0]
凌云光(6884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22:0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
凌云光(688400)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8 22:06
交易审批 - 交易涉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披露[4][5] - 占50%以上等6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5] - 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30%,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 投资管理 - 未达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审批[8] - 同一类别且相关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8] - 对外投资决策经项目调研等阶段[11] 项目实施 - 公司直接投资项目由投资管理部门实施[12] - 子公司投资项目由子公司实施,总部投资管理部跟踪[12] 投资处理 - 出现4种情况之一可收回对外投资[14] - 出现4种情况之一可转让对外投资[14]
凌云光(688400)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8 22:06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 担保披露要求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未还款应及时披露[13]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应及时披露[13] 违规赔偿责任 - 董事、高管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害须赔偿[16] - 经办人员或责任人擅自提供担保造成损失应赔偿[16]
凌云光(68840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28 22:0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四) 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1 (五) 其他知晓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或信息的单位或人员。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 序、以规 ...
凌云光(68840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8 22:0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 (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在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执行,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 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