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辰软件(688657)
搜索文档
浩辰软件(68865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7:51
投资类型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2] 决策与管理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决策机构为股东会等[5] - 长期投资经立项等阶段,短期由财务部提报告并监控[9][10] 人员委派 - 公司按章程委派或推荐董监高等人员[12] 财务管理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建明细账[15] - 子公司核算和管理遵循公司制度[20] 投资处置 - 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退出或转让对外投资[17]
浩辰软件(6886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8 17:51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日常信息披露》《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披露的 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指定联络人,协调和组织公司的 ...
浩辰软件(68865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7:51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半数,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内审部设置 - 设专职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10] - 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保持实质独立[5] 工作要求 - 每季度提交工作报告,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审报告[7] - 内审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遵循相关原则[7][3] 被审计对象 - 配合工作,提供资料、整改问题并反馈[12] 内审部职责 - 督促整改内控缺陷,重大问题及时报告[9]
浩辰软件(68865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8 17:5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6] - 近3年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刑事处罚[3] 评分与轮换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6]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7] 解聘与更换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15天通知[9] - 更换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9] 报告与保存 - 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1]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制度相关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 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与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14]
浩辰软件(68865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17:51
第一章 总则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和条件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
浩辰软件(68865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8 17:51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股份[5] -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2]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4]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 合法买卖后6个月内禁止反向交易[7]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9]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减持规定 - 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备案并公告[14] - 每次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 - 控股股东等减持达1%应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其他规定 - 违规买卖股票除监管处罚外,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8] - 违规买卖公司可内部处罚,责任人赔偿损失[18] - 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披露[18]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1]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与法规章程不一致以其规定为准[20]
浩辰软件(68865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8 17:51
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制定与审查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5] 薪酬标准 - 董事按职务和绩效领薪或仅领津贴[7][8] - 高级管理人员按职务和考核领薪[9] 薪酬调整 - 薪酬体系随公司经营变化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等[11][1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16]
浩辰软件(688657)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28 17:51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包括全资,下同)子公 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 制度约束,直至该等信息公开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是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
浩辰软件(68865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0-28 17:51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 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 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 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 司资金。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二)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
浩辰软件(6886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7:51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 事会下设证券事务中心,由董事会秘书直接管理,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 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事务中心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