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旅集团(0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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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9-26 17:43
股票情况 - 2024年9月24 - 26日公司股票连续三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2] - 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等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4] 子公司重整 - 2024年8月26日披露子公司被申请重整提示公告[3] - 9月18日披露法院裁定受理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告[3] - 9月24日披露法院同意子公司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部分债务逾期公告[3] 其他 - 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无重大变化[4]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等及巨潮资讯网[4]
张家界: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提前到期涉及诉讼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1)
2024-09-24 18:23
债务情况 - 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提前到期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6%[1] - 交通银行两笔共3700万元贷款提前到期[1] 诉讼情况 - 2024年9月4日法院立案审理交通银行起诉公司偿还本息案,未判决[3] 账户冻结情况 - 9个银行账户被冻结,余额324,674.03元,占净资产0.04%[4][5][6] - 被冻结账户数占总数15.25%,未实质影响经营[6]
张家界:关于法院同意全资子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1)
2024-09-24 18:21
重整进程 - 2024年9月11日张家界中院裁定受理大庸古城重整申请[2] - 9月12日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 - 9月23日同意继续营业,准许自行管理财产事务[2][3][5] 风险提示 - 重整存在计划表决、执行等不确定性,可能破产[6] - 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6] 信息披露 - 指定《证券时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6]
张家界: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2024-09-18 16:08
|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 公告编号:2024-031 | | --- | --- | |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 年 8 月 27 日,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4),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庸古城")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收到湖南省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界中院"或"法院")送达 的《通知书》,申请人湖南泓瑞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瑞电梯") 向张家界中院申请对大庸古城进行重整。 2.2024 年 9 月 14 日,大庸古城收到张家界中院送达的(2024) 湘 08 破申 11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湘 08 破 4 号《决定书》, 张家界中院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裁定受理泓瑞电梯对大庸古城的重整 申请,并指定张家界大庸古 ...
张家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12 19:13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4-027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2024年9月13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9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 ...
张家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彭锡明)
2024-09-12 19:13
声明人彭锡明,作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张家 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1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本人已经通过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11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
张家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2 19:1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1]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提名田元清、江汇为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1][2] - 两名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通过后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十二届监事会[3] - 议案尚须获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张家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9-12 19:13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4-029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任期已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资格进行审查;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 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 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2024 年 9 月 12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简介: 张坚持,男,1971 年 10 月出生,汉族,湖南双峰人,中共党员, 在职研究生 ...
张家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兆峰)
2024-09-12 19:13
提名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兆峰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11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 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 ...
张家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4-09-12 19:13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4-028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 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国家及监管部门修订的相关法律、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原条款原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原章程中所有"股东大会" |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 |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 |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 |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 |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