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合科技(00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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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00138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19:1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现任外部审计机构合伙人特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会见一次[7]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9]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10]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检讨财务监控等系统及制度[10] - 负责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12] - 监督及完善公司治理,制定检讨企业管治政策等[13]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检查并提交报告[16]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15] 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8]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开临时会议[2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会议记录初稿及定稿会后七天内发送成员,保存至少十年[24]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5]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原细则失效[27]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7]
广合科技(00138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19:1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或紧急情况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初稿及定稿会后七天内发送成员,保存不少于十年[14]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细则相关 - 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失效[16]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
广合科技(0013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19:1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召集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6][7][8] 通知时间与要求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股权登记与会议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13]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7] - 股东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部分无表决权[20]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选举制度 - 特定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4] 决议撤销与处理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4] 公司义务 - 公司等应确保正常运作,判决裁定后履行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25]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及时处理并披露[25] 决议公告 - 董事会会后报送文件并刊登决议公告,写明相关信息[25] 规则制定与修订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修订也需股东会审议[27]
广合科技(00138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施凌)
2025-04-29 19:18
人事提名 - 施凌被提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资格情况 - 截至股东会通知发出日,施凌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 承诺事项 - 施凌承诺参加深交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1] - 施凌作出承诺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3]
广合科技(001389) - 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5-04-29 19:18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全过程[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各证券服务机构[2] 文件资料管理 - 提供涉密文件需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2][3] - 对文件是否涉密有争议报相关部门确定[3] - 提供不利文件按规定履行程序[3] - 提供涉密文件双方签订保密协议[4] 工作底稿与检查 - 证券服务机构工作底稿存境内,出境需审批[5] - 配合境外检查需经中国证监会或主管部门同意[5] 自查与违规处理 - 公司定期自查,可检查证券服务机构执行情况[5] - 违反制度视情节整改,违法违规追究法律责任[6][7]
广合科技(001389)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19:18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首次发行423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230.00万元,股份总数42230.00万股[5][12] - 广州臻蕴投资持股48.8980%,深圳广谐投资持股12.3569%等[11]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董高人员任职等有转让限制[19] - 股东买卖股票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规定[19][20] 股东权益与维权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维权等[25][2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27]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3名独立董事[76]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达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8] 利润分配 - 提取10%税后利润列入法定公积金,满足条件有现金分红要求[102][106]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特殊情况2/3以上通过[10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23]
广合科技(001389)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9 19:0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1.17亿元,同比增长42.4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亿元,同比增长65.6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3亿元,同比增长54.97%[5] - 营业总收入本期为11.17亿元,同比增长42.4%[21] - 营业利润本期为2.78亿元,同比增长52.9%[22] - 净利润本期为2.40亿元,同比增长65.7%[22]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5642元,同比增长47.8%[2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费用本期为5296万元,同比增长67.0%[2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为1.8亿元,同比增长39.25%[24] 经营活动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1亿元,同比增长7.39%[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10.31亿元,同比增长35.85%[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1亿元,同比增长7.38%[24] -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为7119.65万元,同比增长50.08%[24] 投资活动现金流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8亿元,同比增长111.80%,主要由于泰国公司筹建期固定资产投资增加[1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8亿元,主要由于购建固定资产等支出2.91亿元[25]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为2.91亿元,同比增长120.17%[25] 筹资活动现金流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9亿元,同比下降86.63%[25]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57.0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3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3.30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8.3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为33.30亿元,同比增长8.3%[19] - 固定资产本期为18.77亿元,同比增长5.3%[18] - 在建工程本期为8.69亿元,同比增长17.6%[18] - 短期借款本期为1.05亿元,同比增长4.8%[18] - 应付账款本期为9.34亿元,同比下降22.1%[18]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5,632人[14] - 广州臻蕴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40.24%,持股数量为171,142,853股[14] - 深圳广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0.17%,持股数量为43,249,099股[14] - 深圳广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广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并列第三大股东,各持股6.78%,持股数量均为28,832,734股[14] - 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持股3.37%,持股数量为14,315,768股[14] 其他财务数据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642元/股,同比增长47.7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51%,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5] - 预付款项为923.47万元,同比增长203.91%,主要由于预付信用险和泰国项目保险费[9]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746,739,781.04元,较期初增加25,459,060.84元[17]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90,661,429.94元,较期初减少408,419.38元[17] -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965,318,950.29元,较期初减少199,351,144.03元[17] - 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493,094,227.11元,较期初增加34,543,994.17元[17]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2,662,324,783.12元,较期初减少186,353,365.11元[1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47亿元,较期初增长3.53%[25]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6]
广合科技(001389)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4-21 21:14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地点: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 22 号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红星先生 5、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
广合科技(001389)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4-21 21:12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 "本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 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三)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 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 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 进行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吴本贵、司鹏博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 ...
广合科技(001389)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1 21:0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本所律师验证: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广合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