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00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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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2 22:32
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一、专项审核报告 二、上市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 总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意见 永证专字(2025)第 310090 号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出 具了永证审字(2025)第 110011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文《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 ...
北新路桥(002307)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2 22:32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内部控制 审 计 报 告 目 录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北新路桥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一、审计报告 二、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 永证专字(2025)第 310089 号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的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 ...
北新路桥(002307)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2 22:32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财务报表 审 计 报 告 目 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1.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2024 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 3.2024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4.2024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 5.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报告 永证审字(2025)第 110011 号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集团")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北新路桥集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 ...
北新路桥(00230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季红)
2025-04-22 22:0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在 2024 年度内任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规定,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 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季红,女,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2年10月,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华西 分所部门经理,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 ...
北新路桥(00230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海霞)
2025-04-22 22:04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管理规定》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参 与决策,发挥监督和专业咨询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海霞,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汉族,出生于1973年,本科学 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律师、注册会计师、建筑工程 师。曾任乌鲁木齐铁路分局房地管理中心建筑工程师、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 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新疆银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新疆智道管理顾问有限 公司首席顾问。2006年5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现兼任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新路桥(00230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斌)
2025-04-22 22:0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 状况,凭借跨公司的丰富管理经验与财务专业背景,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积极投身于北新路桥的规范运作、稳健发展以及投资者权益保障工作,积极出席 公司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 步完善及运作程序更加规范。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斌,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1 年 5 月,本科学历。 历任安徽省霍邱县第一造纸厂厂长、 ...
北新路桥(00230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2 22:04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斌先生、季红女士、张海霞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李斌先生、季红女士、张海霞女士分别进行了独立性情况评估核查,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
北新路桥:2024年报净利润-4.23亿 同比下降1421.88%
同花顺财报· 2025-04-22 21:49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 45339.06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 41.56%,较上期变化: -326.71万股。 | 名称 | 持有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增减情况(万股) | | --- | --- | --- | ---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1051.48 | 37.63 | 不变 | | 杨新国 | 1010.26 | 0.93 | -23.61 | | 陈明辉 | 940.41 | 0.86 | -384.65 | | 吴江 | 698.15 | 0.64 | 新进 | | 李俊杰 | 343.32 | 0.31 | 50.00 | | 何元鼎 | 292.31 | 0.27 | -19.50 | | 董瑞金 | 276.06 | 0.25 | 新进 | | 张金华 | 260.00 | 0.24 | 新进 | | 林龙生 | 248.47 | 0.23 | 新进 | | 王兴华 | 218.60 | 0.20 | 不变 | | | 较上个报告期退出前十大股东有 | | | | 夏思园 | 663.67 | 0.61 | 退出 | | 卢勤芳 ...
北新路桥(002307)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2 21:4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 4 月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智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刘丽娜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153 | 目录 | | --- | |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 | --- | --- |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 |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38 | |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9 | |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5 |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3-29 07:39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回收流动资金、提升盈利能力及资产质量,将工程施工业务形成的债权资产转让给控股股东兵团建工集团,该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监事会等审议通过,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10][22] 董事会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3月28日现场会议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1][3] 监事会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3月28日现场会议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 [6]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监事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6][8] 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将工程施工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等债权资产转让给兵团建工集团,截至2024年11月30日,转让债权资产账面原值55331.64万元,账面价值10194.56万元 [10] - 兵团建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债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0] 关联方基本情况 - 兵团建工集团成立于2000年12月21日,为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建国,注册资本206800万元 [11] - 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铁路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相关业务,主要股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0.24% [11][13] - 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815.78亿元,所有者权益176.69亿元,营业收入258.70亿元,净利润2.42亿元,非失信被执行人 [13][15] 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 交易标的为公司对7名债务人的债权本金及对应资金占用费与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2024年11月30日,转让债权账面原值55331.64万元,账面价值10194.56万元 [16] 关联交易定价 - 遵循客观、公平、公允原则,按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转让价格,评估值为12045.00万元,交易作价12045.00万元 [16] 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 转让价款12045.00万元,乙方应于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价款 [17][18] - 甲方应在协议生效后30日内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宜,乙方受让债权后有权行使相关权利 [19] - 协议生效之日为标的债权转让的交割日 [20] 其他情况 - 本次债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不会导致兵团建工集团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1] - 2025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兵团建工集团累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22] -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认为有利于公司且无损害股东利益行为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