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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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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 -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15 19: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3月22日刊登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5] - 出席股东或代表222名,代表股份121,332,936股,占比29.6774%[6] 会议审议情况 - 2025年3月2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股东大会议案[7] - 股东大会审议并有效表决通过10项议案[8] - 律师认为大会程序等符合规定,法律意见书4月15日生效[1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于2025年4月3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向98名激励对象以3.16元/股价格授予282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12] 分组1:会议决议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3名监事全票通过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7名董事全票通过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 分组2:激励计划简述 - 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3.16元/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1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3][14] 分组3:已履行审批程序 - 2023年12月2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16] - 2024年1月5 - 15日,公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17] - 2024年2月2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17] - 2024年4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8] - 2025年2月2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确定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的议案 [19] - 2025年3月14 - 24日,公示预留授予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19] - 2025年4月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 分组4:授予条件及说明 - 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时,满足授予条件 [20][21] - 董事会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符合授予条件的情况,预留授予条件已达成 [21] 分组5:预留授予情况 - 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3日,授予数量282万股,授予人数98人,授予价格3.16元/股 [11][22] - 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各激励对象分配情况有相关规定 [23] 分组6:差异说明 - 原预留授予数量334.10万股,本次确认授予282万股,剩余52.1万股到期自动作废,其他实施情况与已披露激励计划一致 [24] 分组7:财务影响 - 授予的282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总成本约871.38万元,在相应年度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5] 分组8:其他情况说明 - 激励对象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资金及缴纳个税资金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 [27][29] - 筹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0] 分组9:各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成就,授予日符合规定,同意授予 [30][31] - 法律意见书认为预留权益授予事项获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公司需履行后续义务 [32] 分组10:备查文件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3]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4] - 2025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4] -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4]
毅昌科技: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4-03 19:46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16元/股 [9][12][14]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首次授予201名激励对象1,386.4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98名激励对象282万股限制性股票 [9][11][12] - 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26日,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3日 [9][12][13] 审批程序及合规性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事宜 [7][9][11] - 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要求,未收到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7][11][12] - 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出现不符合参与条件的情况 [14][15] 信息披露及后续安排 -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公告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等 [7][12][15] - 公司需根据激励计划实施进展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等事宜 [15][16] 法律意见结论 -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授予条件、授予数量及对象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16]
毅昌科技: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9:35
公司公告核心内容 -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监事会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98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 [1] -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设定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2] -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4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 [2] - 授予价格为3.16元/股,向98名激励对象授予282万股限制性股票 [2]
毅昌科技(002420) -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03 18:48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2025年4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3][23][32] - 授予数量282万股,授予人数98人,授予价格3.16元/股[3][23][32] - 核心骨干员工获授282万股,占预留授予权益总数100%,占总股本0.69%[23] - 原预留334.10万股,本次授予282万股,剩余52.1万股不再授予[25] 激励计划有效期与限售期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5] - 首次授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5] 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权益占比40%,第二、三个为30%[6] - 若预留2024年三季度报告后授予,第一个占比50%,第二个为50%[6] 净利润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2024 - 2026年净利润目标分别不低于5000万、6000万、1亿元或扣非不低于3000万、4000万、6000万元[8] - 若预留2024年三季度报告后授予,2025 - 2026年目标同首次授予后两年[10]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绩效考核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时,分别为100%、80%、60%、0%[11] 成本与摊销 - 282万股应确认总成本约871.38万元[26] - 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490.15万、326.77万、54.46万元[26]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董、监事等特定人员[24] - 预留授予不包含董事、高管[28] - 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资助[29] - 筹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0]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资格合法,获授条件成就[31][32] - 法律意见书认为授予获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规定[33] - 公司需履行后续披露及登记事宜[33]
毅昌科技(002420)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2025-04-03 18:48
限制性股票授予 - 公司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4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2] - 以3.16元/股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2] - 向98名激励对象授予282万股限制性股票[2]
毅昌科技(00242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04-03 18:48
股权激励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98名核心骨干员工[2] - 核心骨干员工获授282万股限制性股票,占预留授予权益总数100%[2] - 核心骨干员工获授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0.69%[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董、监事及大股东等相关人员[2]
毅昌科技(002420) -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03 18:48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目 录 I | | | --- | --- | | 释 义 II | | | 第一节 声 明 1 | | | 第二节 正 文 2 | | | 1.本计划及其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 2 | | 1-1 本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 2 | | 1-2 本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 4 | | 2.本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 | 5 | | 2-1 授予日 | 5 | | 2-2 授予对象与授予数量 | 5 | | 2-3 授予条件 6 | | | 3.本计划的信息披露 6 | | | 第三节 结 论 7 | |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本所/德赛 | 指 |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本所律师 | 指 |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 | 公司/上市公司/毅昌科技 | 指 |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东大会 | 指 |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
毅昌科技(002420)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3 18:45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以邮件、微信和电话等形式发给 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 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4 日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毅昌科技(002420)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3 18:45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通讯表决召开,7名董事全参会[1] 激励计划 - 董事会通过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1] - 确定2025年4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16元/股向98名对象授282万股[2] - 议案已在2025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