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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00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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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002515) -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Tianwen Tony Cai)
2025-06-30 17:15
人事提名 - Tianwen Tony Cai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资格情况 - 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其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 承诺事项 - 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承诺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1][3]
金字火腿(00251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30 17:1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不得在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或干预审核职责[2]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10年[10]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1 - |选聘基准价 - 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11]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以续聘[11]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 解聘与更换规定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须由股东会决定[16]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6] -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6]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变更情况保持谨慎[19]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及审计项目调查情况[19]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事务所情况[19]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及成交价与基准价差异[19]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轮换情况[19]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评价[19]
金字火腿(002515)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30 17:15
公司基本信息 - 2010年11月9日经批准首次发行1850万股普通股[8] - 2010年12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1210614164元[8] - 设立时发行股份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3] 股权结构 - 施延军认购2036万股,占比40.72%[14] - 施延助认购1000万股,占比20.00%[14] - 施文、施雄飚、薛长煌各认购500万股,占比10.00%[14]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15]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等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决议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维权[26][27]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担责[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4][36]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7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90]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2]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有最低占比要求[104] - 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审计委员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106] 其他 - 公司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2]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20]
金字火腿(0025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6-30 17:15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金 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 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 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 定机制、决 ...
金字火腿(00251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30 17:15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董[6]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公司与保荐人或独董、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三方协议中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募投项目与资金使用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1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1%可豁免部分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到期归还专户并公告[14][15]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为安全性高非保本型[15][16] - 公司按补缺口、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17]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披露[18]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属改变用途,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19][20] 监督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会计师鉴证[24]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并披露[25] - 会计师对董事会专项报告鉴证并提结论[25] - 鉴证结论为特定情况,董事会分析理由、提整改措施并披露[25] - 保荐人或独董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26] - 保荐人持续督导和核查中发现异常及时报告[26]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董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6] - 公司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人或独董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27] - 保荐人或独董发现违规或风险督促公司整改并报告[27] 其他规定 - 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与发行申请承诺一致,原则用于主营业务[10]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作特定事项,部分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1] - 现金管理产品出现重大风险,公司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17]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9]
金字火腿(00251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30 17:15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 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 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 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六) 存贷款业务; (十七)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八) 其他通过约 ...
金字火腿(00251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30 17:15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如无另有所指,本制 度所称"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在 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 ...
金字火腿(0025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30 17:15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金字火腿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当届董事会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 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
金字火腿(0025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30 17:15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 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 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 并提供相关资料。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
金字火腿(0025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30 17:1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7]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15日前公告通知[10]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 提案需逐项表决、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等情形,应在通知公告中特别指明[10]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延期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0]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20] - 选举独立董事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需单独计票并披露[20] - 董事会等对涉及股权激励等事项提案征集投票权,鼓励对全部提案征集[14]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16]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5]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5]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2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2]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1]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