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威(00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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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11 17:07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 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 ...
金达威: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3月)
2024-03-11 17:07
第一章 总则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 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 第五条 公司对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 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也不得相 互提供担保 ...
金达威: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11 17: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1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若 有)。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其他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 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 ...
金达威: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11 17: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管 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核心竞 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或未 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 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要求对其下属子公司进 行管理、控制。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子公司应按照 ...
金达威: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3月)
2024-03-11 17: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 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 各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包括变更召开股东大会日期的 1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 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
金达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11 17: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 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 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 《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或《公 ...
金达威: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11 17:07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12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7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 ...
金达威:信息披露制度(2024年3月)
2024-03-11 17: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编报规则、规范问答以及有关政策法规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 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第三条 公司应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的至少一家报刊和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互联网站进行信息披露。 第四条 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
金达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3-11 17: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 | --- | --- | --- | | | 第七十六条 …… | 第七十六条 …… | | |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 |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 | | 9 | 算; | 散和清算; | | | …… | …… 第七十七条 …… | | |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 | | |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 | | | | 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 | | | 第七十七条 …… | 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 | | | 新增 | 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 |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 决权的股份总数。 | | |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 | | 10 |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 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 | | |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 | | |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 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 | | | ...
金达威:关于全资子公司在美国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24-03-11 17:07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13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在美国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经营范围:保健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或加利福尼亚州普通公司法允许 从事的合法行为或活动,但不包括银行业务、信托公司业务或根据加利福尼亚州 公司法典需要批准的业务。 6、允许发行股份总数:1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美元。 7、股权比例及股东情况: (1)VitaBest Nutrition, Inc.:持有65%股份; (2)WONG KA HUNG:男,1976年生,美国国籍,持有30%股份;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美国全资子公司 VitaBest Nutrition, Inc.的通知,其与自然人WONG KA HUNG、潘鑫琦在美国加 利福尼亚州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合资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VITABEST HEALTH SCIENCE, INC. 2、注册号:6108889 3、注册地点:13625 CENTRAL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