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00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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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 - 授权管理制度
2025-08-18 17:01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授权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 及《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董事会可以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授予 董事长、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行使。本制度所 称行权,指董事长、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按照 董事会的要求依法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授权管理制度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四)有效监控原则。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董事会授 权责任,坚持授权不免责,加强监督检查。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 ...
道明光学(0026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8 17:0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 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以及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相关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及时报告、管理和保密工作。不得泄 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 泄漏、报道、传递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 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并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 刊及网站上披露,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 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 订)、 ...
道明光学(00263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8 17:01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的管理,保障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利益,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应参照本制度相关指标执 行,达到规定的标准的,应当先由本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再 由该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最终批准后实施 。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及子公司在 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 ...
道明光学(002632)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18 17:0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公司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 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 ...
道明光学(002632)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08-18 17:01
总经理工作制度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 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职责 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各部门经理 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 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经营和管理需要设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若干。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办 公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 会届期一致,连聘可以连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届期一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必须专职,不 ...
道明光学(00263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8 17:0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0] 审计业务流程 - 内部审计通常涵盖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13] - 实施审计前提前7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7] - 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17] 审计检查与监督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进行一次检查[21]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4] 审计报告与决定 - 年度审计计划报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17] - 审计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审定[17] - 审计决定经董事会批准后送达被内部审计机构,并限期执行[18] 特殊事项审计 - 在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21][22][23] 内部控制评价 -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编制工作[28]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包含七项内容[28]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报告披露 - 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8] 非标准审计报告处理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公司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至少包含四项内容[30] 审计工作底稿与档案 - 内部审计人员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确保审计证据充分、相关、可靠[32] - 审计终结,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十五日内建立审计档案[32]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34] 人员管理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监督、考核[36]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39][40]
道明光学(00263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18 17: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 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薪酬标准,向董事会 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的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和《公司章程》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成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在成员内选举,报请董事会批 准后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 ...
道明光学(00263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8 17:0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动用资金 的能力和资产负债结构,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制度。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 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 ...
道明光学(00263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18 17:01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 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修订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 按照规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二条 公司(包括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 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合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 ...
道明光学(00263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18 17:01
董事补选与法定代表人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7]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7]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10]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10]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10] 董事离职规定 - 董事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 离职董事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7]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在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7] - 离职董事需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承诺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计划[18] 监督与执行 - 公司必要时督促离职董事履行承诺[18] - 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督离职董事持股变动情况[18] - 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离职董事持股变动情况[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0]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文件信息 -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7日发布文件[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