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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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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18 17:01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道明光 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以及《道明光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 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 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 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 ...
道明光学(002632) -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18 17:0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 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或半数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在战略委员会 任期与其在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
道明光学(00263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18 17:01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确保公 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 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 责对外报 ...
道明光学(002632)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
2025-08-18 17:01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 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 实质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 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 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 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 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应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 从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 业务以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远期利率协议 ...
道明光学(002632)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8 17:01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 公司利益,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 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 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 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
道明光学(0026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8 17: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 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 ...
道明光学(002632) -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18 17: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 会议提前5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1]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决议与资料 - 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前三天提供相关资料[11]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1] 成员撤换 - 成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撤换[11]
道明光学(002632) - 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
2025-08-18 17:01
业务审批 - 12个月累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 超30%的由股东会审议批准[7] 亏损处理 - 亏损或潜亏占前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或超500万元,向总经理提交报告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8] - 占10%以上且超1000万元,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业务及年度计划[5] - 总经理审批授权额度内业务[5] - 财务部经办,财务总监负责[9] - 业务部门提供外币收(付)款预测,部门负责人负责[9] - 审计部审查监督,部门负责人负责[10]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10] 制度相关 - 未及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3]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亦同[25] - 道明光学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17日[26]
道明光学(00263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18 17:0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4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 ...
道明光学(00263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8 17:0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 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 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相对等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披 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 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 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 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