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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威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1 21:41
公司公告 - 顺威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的议案》 [2]
顺威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1 21:41
公司公告 - 顺威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 公告发布于8月1日晚间 [2] - 文章来源为证券日报 [3]
顺威股份(0026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2025-08-01 20:15
审计委员会修订 - 公司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从三名增至五名,独立董事从两名增至三名[2] - 审计委员会任期每届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2] 成员补选与资格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需六十日内完成补选[3] - 会计专业人士身份委员需符合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2] 职责与权限 -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等六项[4] - 审计委员会有权根据相关规定保障有效履行职责[4] - 监事会可行使检查公司财务等九项职权[5] 审核与报告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7]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7] 内部控制处理 - 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情况,董事会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7] - 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等问题,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整改与内部追责[8] 评价报告流程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8]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 募集资金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9] 会议安排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至少每年审阅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含内部审计工作进度等[10] 财务监督 - 审计委员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遵守法规和执行职务行为[11]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等可能性[11] - 存在财务造假等问题,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更正财务数据,完成前不得审议通过[11] 外部审计监督 - 审计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包括制定选聘政策等[1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3] 问题处理 - 公司董高发现财务报告问题或外部机构指出问题,董事会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3] - 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监督落实并披露整改完成情况[13] 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提前七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资料保存 - 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议案通过 -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7]
顺威股份(002676)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2025-08-01 20:15
股份相关 - 2012年3月26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1]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72000万股,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78637796股,占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数的100%[3]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利益分配,可参与股东会表决、监督公司经营等[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11]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13] 股东会相关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变为九名董事,新增一名职工代表董事[6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68] - 董事会决议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部分事项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9]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9]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务[4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5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8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83][84]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比例有不同最低要求[84][85] 其他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99]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99] - 2025年8月1日发布相关董事会文件[100]
顺威股份(00267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01 20:15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8月18日14:00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3] - 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00 - 12:00,13:30 - 17:00[8]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4] - 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9] 审议议案 -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则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6][7] - 议案1、2、3、4需特别决议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披露[7]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362676”,简称“顺威投票”[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8月18日多时段可投票[17]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8月18日9:15至15:00可投票[18] 委托信息 - 可授权他人代表出席临时股东会[21] - 委托期限自签署至股东会结束[24]
顺威股份(002676)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8-01 20: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9日发出[2] - 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上午11:00召开[2] - 公告日期为2025年8月2日[5]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3]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顺威股份(00267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8-01 20: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1日召开[2]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定于8月18日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8] 审议事项 - 多项规则修订议案获董事会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5][6] -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获董事会通过[7] -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获董事会通过[9] 股东会相关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8月11日[8]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将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召开[8]
顺威股份(0026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1 20: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委员五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8] 董事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审议[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须审议[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须审议[10] - 日常经营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五亿元须审议[10]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12]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不足需顺延或获认可[18]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情况有额外要求[23] - 为关联人提供资助或担保,需经特定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23] - 发行新股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关联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7]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29]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现场加通讯或通讯方式[31] 独立董事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费用公司承担[33] - 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违规及时报告,公司未处理可向监管报告[33] 董事责任 - 董事兼任秘书时特定行为不能双重身份做出[36] - 董事在决议签字担责,表决异议记载可免责[34] 会议记录与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人员签名,保管不少于十年[36] - 记录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37] - 董事会文件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9] 规则相关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以章程为准[39]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解释[39] - 规则适用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40]
顺威股份(0026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1 20: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五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4] -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 - 独立董事辞任等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3]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关于募集资金管理问题报告后,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3]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每年审阅一次内部审计报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17]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评估报告[20] - 公司披露财务报告问题时,应说明问题、后果及措施,审计委员会督促整改并披露完成情况[21]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及会议召开情况[22] - 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书面材料,包括财务报告等[24] -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内部审计报告评议,决议呈董事会讨论,涉及外部审计等多方面[2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行会议,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26]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委员过半数通过[28]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实施细则 - 本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32]
顺威股份(00267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1 20: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5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亿元,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7.2亿股[6][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重大事项[33][35][36][3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1][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 各委员会相关规定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104] -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10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等薪酬政策与方案[106]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116] 其他规定 - 公司存在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三种情形之一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14] - 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度可分配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等四个条件[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