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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00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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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1 16:43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7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30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139.555 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0.1582%。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3 年 12 月 27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30名激励对象共计 可解除限售139.55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0 ...
美亚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4 16:07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 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包括一名专业 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
美亚光电: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12-14 16:0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30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139.555 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0.158%。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6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披露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2月14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授 ...
美亚光电:关于美亚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2-14 16:05
证券代码:002690 公司简称:美亚光电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 | 一、释义 3 | | | --- | --- | | 二、声明 4 | | | 三、基本假设 5 |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 |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6 | | (二)关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2021 | | | 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8 | |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10 | | | (四)结论性意见 | 11 | 一、释义 3/11 1. 上市公司、公司、美亚光电:指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期激励计划:指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 3. 限制性股票:指公司根据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 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 ...
美亚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4 16:05
经审阅,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具备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定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 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 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事宜。 独立董事:潘立生、杨辉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14日 ...
美亚光电: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4 16:05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 ...
美亚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4 16:05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4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 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 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董事沈海斌女士、郝先进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
美亚光电:独立董事制度
2023-12-14 16:0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
美亚光电:关于美亚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14 16:02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F 电话:(0551)62631164 传真:(0551)62620450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 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3 第 03097 号 致: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军、吕光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 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 ...
美亚光电: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11-13 17:01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3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 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9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2,3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71%。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4.36154元/股,预留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18元/股,回购金额共计816,458元。 2、截至2023年11月1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2,392,700股减少至882,330,400股。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10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