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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1 16:54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程序进行遴选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 ...
博实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01 16: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 | …… | …… | | |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 |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 | | 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 | 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 | | | 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 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 | | |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 | 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 | | | 会召开 ...
博实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1 16:5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独立董事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一般规定和任职资格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 ...
博实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2023-12-01 16:54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哈尔滨 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 作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
博实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1 16:54
| 证券代码:002698 |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6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72 | 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 ...
博实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1 16:54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内容、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 职权,并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合规性,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是其行使职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凡属公司章程 规定董事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应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的形式来实施,其他 机构和董事个人均不能越过董事会而单独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高 管人员等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与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应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以此为其行为的准则。 第六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 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2年内仍然有效。 第七条 未经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或者董事 ...
博实股份: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1 16:54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 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 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行 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 ...
博实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1 16:54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 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提 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担保为对外担保,包括对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 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 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 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 ...
博实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01 16:54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呈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二三年十二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立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律地位,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由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企业类型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高开 230199100007441。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82 号文核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0 股,于 2012 年 9 月 11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ARBIN BOSH ...
博实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2-01 16:04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证券代码:002698 |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6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72 | 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十六个月 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 超过17.88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