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00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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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3-10-23 19:4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 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 制的企业。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付 费用、对外投资、担保、 ...
洁美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0-23 19:4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及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 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洁 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包 ...
洁美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10-23 19:4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 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 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 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应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取得证券交 ...
洁美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23 19:4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 ...
洁美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23 19:4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 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 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 ...
洁美科技:独立董事制度
2023-10-23 19:4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 ...
洁美科技: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2023-10-23 19:42
| 证券代码:002859 |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 公告编号:2023-06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37 |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 |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参考了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审 议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 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 9 万元(税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4 日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 ...
洁美科技: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2023-10-23 19:42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职工福利费等。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 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总经理基础年薪为 100 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副总经理基础年薪为 40 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 150 万元。 2、财务负责人基础年薪为 40 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 100 万 元。 3、董事会秘书基础年薪为 40 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 100 万 ...
洁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0-23 19:4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浙江洁美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并由三名董事 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委员过半数, 而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 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 ...
洁美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3-10-23 19:4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 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 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