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大正(002968)
icon
搜索文档
新大正(002968) -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5-06 17: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 事 会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96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 购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 ...
新大正(002968) -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5-05-06 17:30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4 月 28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 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5-017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5 月 7 日 二、 2025 年 4 月 28 日登记在册 ...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4-29 12:32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单位:万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 ...
新大正2024年营收稳健增长 上市以来持续分红回报投资者
证券时报网· 2025-04-29 11:23
2024年,公司坚定"五五"战略方向,在挑战中寻求发展,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在实现营收持续稳定增长 的情况下,受社保及社平工资增长、主动退出低质效项目、公司体系重构与城市合伙人计划等影响,全 年利润尤其是第四季度阶段性承压。 4月28日晚间,新大正(002968)披露2024年业绩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7亿元,同比增长 8.32%。归母净利润1.14亿元,同比下降28.95%。基本每股收益0.51元/股。 数据显示,新大正自2019年上市以来持续实施现金分红,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红利。近三年 现金分红比例持续上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全年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6408万元(含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的现金分红),占2024年归母净利润比例达 56.32%。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比较上年大幅提升的同时,公司还计划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并已 提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新大正披露了股份回购计划,彰显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不超过每股13.96元的价 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用 ...
新大正(00296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璐)
2025-04-29 00:41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璐) 本人作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 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它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全部会 议。收到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同时,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 了公司整体利益 ...
新大正(002968)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8 23:25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5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5〕8-522 号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 附的新大正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新大正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新大正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新大正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 ...
新大正(002968)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23:25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38,720.16万元[6] - 本期净利润为1.27亿元,上年同期为1.69亿元[22] - 公司本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51元,上年同期为0.71元[22]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9,583.20万元[7] - 期末流动资产合计15.3721754668亿美元,较上年年末增长3.58%[17] - 期末长期借款为3083.81169万美元,较上年年末增长25.86%[17] 资产变动 - 期末固定资产为1.6039015958亿美元,较上年年末下降9.07%[17] - 期末无形资产为9552.431206万美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88.23%[17] -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0671850176亿美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09%[17] 现金流情况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4232348421亿元,上年同期为2.262313723亿元[27]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6002.10715万元,上年同期为 - 1.3000987935亿元[27]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9316.005651万元,上年同期为 - 8097.04624万元[27] 会计政策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多项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130] - 增值税税率为13%、9%、6%、3%、1%,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1.2%、从租计征税率12%等[131] 业务版图 - 公司确立三大业务版图,包括基础物业、城市服务和创新服务[111] 税收优惠 - 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2024年度享受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34] - 2024年度丘北和翔、和翔餐厨(香格里拉)、麟和瑄公司从事相关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香格里拉和翔公司减半征收[135]
新大正(002968)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8 23:25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目 录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8-521 号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新大正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5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大正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 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10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