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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图软件(300036) -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决策: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租入或租出资产; (五)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六)赠与或受赠资产; (七)债权或债务重组;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一)其他除日常经营交易以外的交易行为。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 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 1 (一)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 买、出售此类资产);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
超图软件(300036) -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 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 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 ...
超图软件(300036)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 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 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联方。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 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 ...
超图软件(30003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勤勉 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 度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独立董事应会同 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如下职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依据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的监督,以及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 密情况; (三)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 通; (四)负责督促 ...
超图软件(300036) -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 第三条 公司原材料或备品备件的采购,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应当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燃料、动力、日常办公所需 的低值易耗品的购买,根据金额大小或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签订书面合同,能够签 订书面合同的,应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公司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与此相关的服务时必须与对方签订书面 合同,并且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采购、销售,需根据公司内部具体管 理制度经本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审核。 第六条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工程承包或 者提供劳务等合同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期 末总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 亿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第七条 由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工作规划需要调整的, 且调整幅度不超过 20%的,由公司执行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调整幅度超过 20% 的,由公司执行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公司董事会审批。调整的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等。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日 ...
超图软件(3000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第三条 董事、高管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 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对象包括: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 会秘书等,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适用本制度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负责董事、高管薪酬和考核方案管理 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负责制定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负责审核公司人力资源总部提交的《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 (三)负责审核董事、高管薪酬; (一)体现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
超图软件(30003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公司与各关 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 ...
超图软件(300036)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 ...
超图软件(30003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 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第五条 公司应当选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数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 ...
超图软件(30003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 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 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 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境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