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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30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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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30006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3 20: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068,股票简称为南都电源,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景观大道72号[6] - 公司的外文名称为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法定代表人为朱保义,公司网址为http://www.naradapower.com/[7]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包括2010年、2013年和2023年的地址变更[7] 财务数据 - 公司营业收入在2023年达到146.66亿元,同比增长24.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6亿元,同比下降89.19%[9] - 公司的主要会计数据显示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63.13亿元[10] - 公司现金流量净额为37.25%,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04元[11] - 公司资产总额为18,204,725,098.2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422,094,154.66元[11] 营业情况 - 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4,196,736,479.83元、3,697,893,457.59元、3,135,179,409.25元、3,635,819,674.52元[13] - 公司全年净利润分别为101,137,364.26元、205,009,976.42元、151,917,295.08元、-422,088,597.04元[13]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1,454,106.06元、-881,135,526.56元、-127,001,750.02元、1,568,012,154.91元[13] 业务发展 - 公司长期专注于储能技术、产品的开发与应用,构筑了储能全产业生态体系[19] - 公司在新型电力储能领域具有领先地位,位列中国储能系统集成商全球市场出货量排行榜第四[20] - 公司在工业储能领域作为主要供应商,与全球通信产业发展同步成长,形成了较强的技术积累与市场积淀[20] - 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拥有自主研发的技术和解决方案,成功进入亚太、拉美等大型数据管理中心高端市场[20] 财务风险管理 - 公司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将加强外汇风险防范,采取多项措施以减少汇率变动带来的影响[95] - 公司将继续推动实施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规模采购策略和期货套期保值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95] 内部控制与合规 - 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158] -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持续改进和优化内部控制体系[159] - 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效保持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160] 社会责任 - 公司积极开展社会捐赠活动,为困难县送去丰厚物资,捐赠消防救援站、基层派出所[181] - 公司通过技术、管理手段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实现企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176]
南都电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晖)
2024-04-23 20:3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勤勉、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参加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晖,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0 年 4 月出生。浙江工商大学财 会学院教师,硕士,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教学督导 组副组长、曾担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系主任、青年教师指导室主任。截止目前, 除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外,还担任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龙芯中科技 ...
南都电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20:32
募资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17500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14元,募资245000万元,净额242726.9万元[1] 项目进展 - 年产1000KVah新能源电池项目拟投89752.92万元,累计投入完成,进展100%[4] - 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一期项目拟投50000万元,累计投入超计划,进展100.26%[4] - 年产6GWh新能源锂电池建设项目一期拟投28560.99万元,累计投入10278.20万元,进展35.99%[4]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拟投75000万元,累计投入完成,进展100%[4] - 募投项目合计拟投243313.91万元,累计投入225159.61万元,进展92.54%[4] 资金支付 - 2023年1 - 12月公司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费用4811.79万元并等额置换[8] - 2024年4月23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等额置换议案[9][10] - 保荐人对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12]
南都电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20:32
·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电源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南都电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报告 XYZH/2024SYAA2B0115 XYZH/2024SYAA2B0115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因 | (2)检查销售合同,阅读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 | | --- | --- | | 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 | 评价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 | 键审计事项。 | 的要求。 | | | (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变动情况进行 | | | 分析,复核收入的合理性。 | ...
南都电源: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04-23 20:3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都电源")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4-03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4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00元,募集资金额245,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1,725.00万元后由主承销商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 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
南都电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3 20:32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 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其中 "关于流动负 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 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 ...
南都电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3 20: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南都电 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14:30 在浙江省杭州市西 湖区文二西路 822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现将具体事宜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南都电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20:3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公 司董事以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为目标,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贯 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现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储能市场规模持续增行,需求旺盛。储能已作为大家共识确定性 增长的产业,市场竞争愈演愈烈,国内市场价格竞争凸显。2023 年,公司坚持 高质量发展,坚持"聚焦主业,实现产业一体化"的战略布局,借助储能市场 的持续增长,实现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66,562.9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83%。 公司持续深耕全球重点国家储能市场,完善全球销服一体化布局,进一步优化 业务及产品结构,持续提升优质客户占比,锂电业务及新型电力 ...
南都电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20:32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4-029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7 名,实际参会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保 义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中国同日披露在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薛安克、吴晖、来小康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 ...
南都电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3 20:3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