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3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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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19:39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13.63亿元[1] - 截至2023年底,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1.47亿元,母公司16.93亿元[1] 利润分配 - 以11.28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分红2.26亿元[2] - 回购股份视作分红1.56亿元,本次分红总额3.82亿元[2] 方案认可 -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均认可利润分配预案[3][4][5][6]
东方日升: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4-26 19:39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审议[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审议[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需提交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审议[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审议[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审议[7]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审议[7]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7]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9] - 特定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等通过[1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17] - 董事会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等,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经理等[17] - 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等方案[17] - 董事会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等方案[17]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等权限,重大投资项目需专家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18][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9][20][21]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20][21] -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后披露,特定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20][21]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薪酬与绩效管理三个专门委员会[18] - 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及时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并及时披露[22]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5]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6] - 因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原董事仍需履职;独立董事辞职致相关人数不足时,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股东相关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1]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11]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提名[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13]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选举一名除外)实行累积投票制[12][13]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及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1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0] 利润分配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4][2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80%[26][2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40%[26][2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20%[26][27]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按20%处理[26][27] - 董事会可根据盈利及资金需求提议中期现金分红[28]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28] -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需披露原因及留存收益用途等[29][3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9][31] -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31] - 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1]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31]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31] 其他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若控股股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到期后30日内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将冻结股份变现以偿还侵占资产[4] -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8] - 董事会每三年重新审查一次规划[29][31] - 《公司章程》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不变,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版本为准[31]
东方日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19:39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营业收入353.27亿元,利润总额14.63亿元,净利润13.86亿元[9] - 2023年末资产总额542.46亿元,负债总额390.19亿元,净资产152.27亿元[9] 担保情况 - 公司预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171.4亿元[2] - 预计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32.8亿元[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约507.96亿元[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105.41亿元[11] 其他 -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目前未签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总额不超授予额度[8]
东方日升: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9:39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计542.46亿元,较期初增长41.42%[19] - 2023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353.27亿元,较2022年度增加20.22%[8] - 2023年净利润为13.86亿元,上期为9.46亿元[21] - 2023年末负债合计390.19亿元,较期初增长39.51%[20] - 2023年末股东权益合计152.27亿元,较期初增长46.57%[20]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6.43亿元,上期为30.36亿元[22]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53.76亿元,上期为 - 6.22亿元[22]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24亿元,上期为5.93亿元[22]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22元,上期为1.06元[21] - 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105.73亿元,较期初增长7.38%[19] 资产情况 - 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3.67亿元,账面价值为44.1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8.14%[7] - 2023年公司账面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61.1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9.71%[9] - 2023年公司账面在建工程64.8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1.95%[9] - 2023年公司账面无形资产账面价值9.2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70%[9]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等[4] - 审计确定应收账款减值、收入确认、长期资产减值为关键审计事项[7] 子公司情况 - 2023年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77户,较上期增加244户,减少23户[36] 会计政策 - 公司将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符合条件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64] - 外币业务初始确认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即期汇率折算[65] - 公司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69]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特定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按交易价格计量[69] - 仅当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时,才对受影响金融资产重分类[70] - 公司对特定金融资产和负债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84][85] -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102] -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107] - 固定资产确认需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可靠计量[120] - 固定资产折旧按入账价值减预计净残值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122]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生产中,非正常中断且连续超过3个月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130] - 公司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150] -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初始计量[153] - 租赁负债按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初始计量[154] - 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分摊至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161] -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满足特定条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资产[170] -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期末有证据符合条件且预计收到按应收金额确认,否则实际收到时确认[174] - 短期租赁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18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差额计算确认[179] 税率情况 - 增值税税率为5%、6%、9%、13%[199] -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7%[199] -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199] -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199] -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5%、9%、10%、15%、16.5%、17%、20%、25%、30%[199]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00%[200]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00%[200]
东方日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
2024-04-26 19:39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0,798.77万元[17] -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5,334.48万元[17] - 2023年度核销应收账款266.48万元[17] - 计提和核销减少2023年度净利润76,133.25万元[17] - 计提和核销相应减少所有者权益76,133.25万元[17] 各项准备计提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本期发生额 -1,280,126.41元[3]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166,286,932.02元[4]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30,273,207.84元[4] - 预付账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7,048,474.90元[4] -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5,659,239.48元[4] - 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363,948,482.95元[4]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185,604,385.38元[4]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本期计提3,791,937.23元[4] 其他 - 本次计提和核销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17]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和核销事项[18][19]
东方日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19:39
综合授信 - 2024年4月26日审议通过2024年度申请不超300亿综合授信额度议案[1] - 授信额度不等同实际融资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1] 授权安排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审批授信业务及合同,可转授权[2] - 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认为申请综合授信符合规定,不损害股东利益[3][4]
东方日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9:3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东方日升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检查东方日升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 查阅会计凭证、审批手续、相关报告、三会会议资料、决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与公司高管、中层、员工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
东方日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26 19:3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方日升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世举 | 联系电话:021-6880156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传霄 | 联系电话:021-68827384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 | | 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 | |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 是 |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 | | 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4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 是 | | 文件 ...
东方日升: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19:39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 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 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依照本制度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 审计机构设立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 ...
东方日升: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9:39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4-036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1 号)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138,95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15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83.55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人民币 31,464,281.9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8,535,701.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大华验字〔2023〕000038 号《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