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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生物(3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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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300313)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9 21:17
舆情分类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两类[4][5]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媒体信息管理,包括收集、分析舆情等[9] 报告流程 -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董事会办公室获悉舆情后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2] 应对措施 - 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或董事会秘书灵活应对[12] - 重大舆情时舆情工作组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部署[13] - 重大舆情时董事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实时监控[13] - 重大舆情控制传播范围措施包括调查、澄清等[13] - 对于编造虚假信息媒体可采取发律师函、诉讼等措施[14] 保密责任 - 公司相关人员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责任[16]
*ST天山(30031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9 21:1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10][12]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董事会审议[17]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7]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就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金额应累计计算[18] 关联交易原则及判断 - 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要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允等原则[3] - 董事会应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及是否损害股东权益[3]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0] - 与关联人发生的部分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或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相关义务[21] - 与关联方签订超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2] 关联交易表决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未主动回避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回避[27] - 关联事项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违规处理 - 董事会违反制度实施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造成损失责任董事赔偿,情节严重提请罢免[33]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制度实施关联交易,董事会等责成改正,造成损失赔偿,情节严重罢免职务[33] 日常性关联交易定义 - 本制度所称“日常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与关联方日常经营相关交易[35] 制度生效及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自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38]
*ST天山(300313)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9 21:17
应急原则与领导 -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3]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11] 报告与处理流程 - 事件涉及部门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书面报告应急领导小组[15] - 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有不同处理措施[18][20][21][22] -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消除影响、评估效果[23] 保障与责任 - 公司各部门需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26] - 突发事件处理实行公司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并自审议通过实施[31]
*ST天山(300313)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9 21:17
担保管理 - 公司统一管理对外担保,下属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互保[2] - 除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对外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4] 审议规则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人担保,相关股东回避,半数以上通过[10] 后续管理 - 财务负责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报告[16] - 到期督促偿债,未履行采取补救措施[19] - 担保展期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0]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越权签合同损害公司利益追究责任[18] - 全体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8] - 决策失误或失职视情况追究责任[18] - 担保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9] 信息披露 - 公司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0] - 财务部向审计机构如实提供担保事项[2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4][25]
*ST天山(300313) - 股东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9 21:17
董事提名 - 董事会、3%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4] - 董事会、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5] - 股东提名须提前10日书面提交资料[6] 董事选举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一半[14] - 当选人数不足但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下次选举填补[14] - 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进行二、三轮选举[14] - 三轮未达要求,2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14]
*ST天山(300313)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9 21:17
信息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加强管理[2] - 董事和高管遵守信息披露制度履行流程[2] - 相关人员在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信息审批与保密 - 对外报送信息需履行审批程序[2] - 证券部提醒外部单位保密并登记内幕人员[3] 违规处理 - 外部信息使用人致信息泄露公司将报告[3] - 违规致损公司依法索赔并处理[4] 信息使用限制 - 外部单位不得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证券[3] - 相关文件使用信息有时间限制[4] - 年报披露前不提前报送资料[4]
*ST天山(30031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9月)
2025-09-19 21:17
控股股东义务责任 - 不得隐瞒身份逃避义务责任[4] - 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有十条具体要求[5] 交易与承诺 - 与公司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6] - 对公司作出的承诺应具体、明确、可执行[7] 行为规范 - 不得操纵指使公司或人员从事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有七种情形[8] - 提出议案时应考虑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9] 公司独立 - 应保证公司人员、财务、业务独立,各有相关限制方式[10][12] 股份相关 - 买卖公司股份应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15] - 减持公司股份应遵守相关规定[17] 信息披露 - 应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披露,配合公司工作[19] - 持股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19] 信息保密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采取保密措施[21] 规范实施 - 本规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6]
*ST天山(30031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9 21:17
对外投资决策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五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股东会审议[6] - 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五种未达标准情况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7] - 低于标准范围投资事项由总裁决定[9] 部门职责 - 总裁统筹协调组织会前审议[11] - 财务负责资金、文件、信息披露[11][12] - 审计负责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1] 投资流程 - 决策需总裁筛选评估、财务提交资金计划并审批[13] - 制订实施方案,变更需审查批准[15][16] - 财务全面记录核算[17] 转让回收 - 转让回收须有权机关决策并审批[21] - 多种情况可回收或转让投资[22][23] - 转让应合理定价,必要时评估[23] 监督处罚 - 审计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并检查[25] -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纠正[26] - 失误损失将立案调查处罚[27]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32][33]
*ST天山(300313)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9 21:1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4]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8] 后续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7]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8] 登记事项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登记相关事项[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职责与生效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各部门或子公司及时提交申请[1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4]
*ST天山(300313) -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025-09-19 21: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 - 修订前注册资本为31297.7396万元,修订后为239778994元[2] - 修订前现有股份312977396股,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9778994股[2][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和方式限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5][6]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6][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1] - 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有质押等情况应通知公司披露[1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16]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1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1] - 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比例不同[3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46]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重大事项需集体决策,超授权范围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46][47][4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53]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其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60]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1]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3] - 总经理和总裁每届任期均为三年,且连聘可以连任[64]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造成损害,公司或其自身可能承担赔偿责任[6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7] - 公司发放现金股利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占比不同[69][70]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71] 其他事项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6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76][7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78]